作者:叶知非
四目笑道:“道友有此想法已是极好了,希望未来再见之时,道友已有另一番风貌!”
“好,承道友吉言,你我来日再会!”
“后会有期!”
望着茅山明离去,四目嘴角微微上扬。
好一会儿,他按着洪尘肩头:“师侄,你做了一件好事儿。”
洪尘望着茅山明头顶淡青色的气运光柱中迅速剥离的两道黑气,也跟着笑说:“嗯,确实是一件好事。”
回头,两人继续启程。
过了台山镇之后,运送的客户队伍规模开始快速减少。
这些客户被他们的家里人接收之后,四目道长会将它们从引魂灯中剔除,因为他们严格来说只能算是被动形成的行尸,所以没有引魂灯的法力护持,在棺材里很快就会如同普通的尸体一样迅速腐败,所以家人们都会很快安排下葬。
几天时间之后,所有客户都被送到预订的位置,洪尘也在途中领会了这个时代不同地域的各种风貌。
当然,对于“世道艰难、妖魔丛生”的说法也有了切身的体会。
洪尘腰间多了一只黄布织成的袋子,外面绘着太极图,这是四目师叔送他的收鬼袋,里面除了大宝和小宝,还有多了七只鬼。
最容易变成鬼和僵尸的,多是枉死、冤死之众,因为他们即便是死了,怨气也不会消弭。
所以归根结底,这些妖邪的诞生,多是活人的责任。
他也不由得想起以前听过的一句老话:死人是不会害人的,活人才会。
送完了客户,四目师叔带着他吃了一顿好的,然后又去附近的义庄开始收客户。
一天半的时间,便又聚出了一支共有十五尸的客户团队。
返程的路自然不会严格遵循原来的路线,因为客户的家本身也就天南海北。
由此可见,赶尸人这份工作,也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和潇洒。
清晨。
山野之中,洪尘端坐在巨石之上,面朝东方,吞服紫气。
紫气入腹,化为甘霖,雨露均沾地分润给盘踞在丹田内的九道龙气。
九龙行转之时,洪尘进入天人合一状态,丹田真气迅速朝着灵气转化。
天地灵气的作用自然不会只有非同寻常的破坏能力,它对身体与灵魂的蕴养和成长才是真正超越真气的杀手锏。
人们常说童颜鹤发老神仙。
实际上就是天地灵气对人体衰老的延缓和抵抗有着超乎寻常的效果。
修道之士,羽化成仙其实也只是求道过程中一个比较关键的阶段性成就。
自古以来,无数修道者的最终目标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那就是——长生!
这一坐,洪尘两个时辰未动。
时间一到,他徐徐睁眼,眸中精光仿佛凝为实质地向前激射而出,离体三丈仍聚集不灭。
“还要很久。”洪尘不太满意。
虽然有点儿凡尔赛,但是一万年的真气也确实太多了,光是转化真气,每天就要消耗他两个时辰,而且大概还要持续七年。
这谁受得了?
叹了口气,他抱起身边的陶盆,用剑气自内而外地挑破手指,一滴鲜血深入小树。
清风拂过,那孤零零的一片嫩叶儿看起来更加翠绿且充满生机。
然而这一次洪尘却没有及时让指尖的伤口愈合,而是任由它敞开着继续渗出血珠。
山间的风,会把鲜血的气味儿带到四面八方。
相比活着的人,那些鬼或僵尸之流,对血液的嗅觉超乎寻常。
而洪尘的血,又好比是他们眼里的唐僧肉。哪怕现在是白天,那些家伙也会因为受不了诱惑而纷纷出现。
他现在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在钓鱼执法。
过去几天,洪尘已经用这种方式钓到了不少恶鬼。
杀孽缠身的恶鬼,即便进入地府也没有轮回转世的资格,必须在十八层地狱中经受成千上万年的折磨。
但是,这些年地府的压力越来越大,作为茅山弟子,直接在人间将恶鬼诛杀也是符合规定的,并且只要不是胡乱作为,还可以赚取阴德。
然而,随着时间的逐步推移,洪尘却并没有如同往常一样看到那些宛如恶狗扑食一样用来的邪物。
继续等待片刻,他不禁皱起眉头。
“不对劲,十分有九分的不对劲。”
在整个天下都不安宁的前提条件下,这片地方没有理由没有孤魂野鬼等邪祟存在。
这里又不是茅山或龙虎山一样的道门大派祖庭所在。
况且,就算是茅山和龙虎山附近,也不一定就如想象中那么干净。
因为真正的修道之士并非遇到鬼就要杀,遇见妖就要除。
人有好坏,鬼和妖也一样。
凡人都能通过话本小说明白的道理,道门中人又岂会真的钻牛角尖?
因此,眼下的情况就只剩最后一种可能。
这附近存在着一个实力非同一般而且脾气可能还不怎么好的大BOSS。
一念及此,洪尘笑了笑,指尖转眼愈合,抱起陶盆,暗道一句:“来活了!”
下午。
翻山越岭之后,两人赶在天色彻底黑暗之前来到一座建在盆地中的镇子外。
“阿尘,这里有不少同行,实力很不一般,我带你去见见,以后你迟早都一个人出来行走天下,多认识点朋友对你有好处。”
“谢谢师傅,那我们要不要准备点礼物?”
“嗯,我带客户去义庄,你先去采买,不用太贵。”说着,四目师叔掏出钱袋子,不顾洪尘的反对塞进他怀里。
入了镇,扑面而来的人气让他倍感舒适。
不过,当他扫视一圈后,便又将目光定定地落在一个方向。
那半空中扭曲翻滚的阴气,像是一座厚重的积雨云,又似倒悬在天空中的黑色海洋。
这个鬼怪的实力,一定很不寻常!
第301章 麻衣派,母女亡
麻衣道馆。
麻衣派虽然目前不如茅山这般鼎盛,但也是传承有序的正道名门。
多年前修为深厚、道德崇高的麻衣祖师,至今依旧声威赫赫,不仅广受道门人士尊崇,更为百姓所敬爱。
“初一道友,好久不见啦!”
踏进大门,四目师叔便大咧咧地伸手搂住一个胖子。
胖子看到四目道长,也笑得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四目,你可是很久没来过我们快乐镇了。”
“嗐,你知道的嘛,干我们这行走哪条路又不是自己定的,客户不来,我当然也不会来啦。怎么样,最近还好吗?”
“唉,混口饭吃而已,比不得你们茅山派家大业大,闯荡天下。这间麻衣道馆传到我这代算是彻底没落了,只有我和我弟弟十五两个人,十五伱见过的,他这个人心思活络,那么大的人了道法也练得乱七八糟,我看我这辈子只能守在这里了。”
说着,他忽然拍了拍四目的肩膀,道:“喂,有没有好的弟子给我介绍两个啊,快乐镇里的孩子我都寻遍了,就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我又走不开,你看我这两年急的头发都白了。”
四目叹了口气:“现成的就没有,不过我倒是可以帮你访一访,要是碰见合适的,我再给你送来。”
初一满意地笑了起来:“好,到时候我一定请你喝酒。”
“废话,难道今天不请我?”
“哈哈哈,请,必须请!”
叙旧到此,四目侧身一让,露出跟在身后的洪尘。
“阿尘,上来,拜见你初一师叔。”
洪尘上前一步,执礼拜下:“晚辈灵尘,拜见师叔!”
初一睁大眼睛细细打量,越看眼神越亮,表情也越是欢喜。
“诶诶诶,四目啊,我瞧着这孩子就不错,要不,你把他让给我?你放心,我一定把麻衣派所有道法一点儿都不藏私地全部交给他。”
四目闻言不禁泛起白眼。
“得了吧,收收你的心思,你想要,我还想要呢!”
初一眨了眨眼,问:“这不是你徒弟?”
“他是我师侄。”
“哦?他师父是哪位道兄?”
“林九。”
“嘶……”
初一倒吸一口凉气,接着满脸遗憾地又审视洪尘一遍,最后遗憾地叹气道:“那还是算了吧,当我没说过。”
洪尘:大家似乎都知道师父的心眼儿很小?
进了麻衣道观,洪尘放下礼物后,主动为两位师叔泡茶。
听着这俩“大人”闲聊,倒也十分有趣。
不久后,初一的弟弟十五也回来了。
如他所言,十五一看就是个个性比较跳脱的年轻人,身上没有半点法力,而且心思也完全不在道馆上。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时代变迁如此,不是所有人都能接触到妖魔鬼怪或者真正的玄门道法。
十五也认识四目,但基本没有多少交情,他对四目和洪尘打了个招呼,回房一趟之后便又急急忙忙地走了。
“十五,天都黑了你去哪儿啊?客人上门都留不住你吗?”
“大哥,你不用管我,我出去走走,晚上会回来睡觉的,两位客人也是来找你的,我留下来也没用。”
望着十五的背影,初一叹气:“唉,四目,你看这臭小子天天都是这样,我哪能放心离开快乐镇啊,我要是真出去了,指不定他转头就把道馆给卖了。”
这般家事,四目也不好多言,只能拍拍他的手臂以示安慰。
重新坐下后,初一看向洪尘:“小师侄今年多大啦?”
“十岁。”
“噢,学了多少道法?你师父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当今道门最出风头的几个人里,必然有他林九一席之地。”
洪尘笑了笑,道:“茅山的道门典籍太多,道法传承也难以计数,晚辈不过习得其中皮毛,将来还需像前辈这般努力才行。”
初一被捧得笑呵呵地,投给他一个赞许的眼神,又说:“这话说的漂亮。”
“都是师父教得好。”
“拉倒吧!你当我不知道你师父是什么样的人啊?”
九叔除了一身道法为人称道之外,小心眼、叩门和毒舌的特点也不是什么秘密。
四目也笑道:“我师兄修为没得说,但教徒弟确实差了点儿,不过灵尘师侄天资聪慧,就连师兄自己都说,灵尘的功课根本不需要他费神。”
“好啊,这才好呢。现在这天下跟以前不同了,道门也需要有一批弟子扛起大旗,要不然,那些什么狗屁的耶稣都要来跟咱们的祖师爷抢香火了。”
闻言,四目推了推眼镜,道:“我听说,毛小方在广州跟一群神父干起来了。”
初一:“可不是吗,他那个人比我们都固执得多,要不是当时有人拦着,他能把那群神父全部扔海里让他们游回去。”
“毛小方?”洪尘第一次插入他们的话题。
初一笑道:“怎么,你没听过这个人?”
四目没好气地说:“行了,你就别煽风点火了。”转头看洪尘,他道:“你师父当年跟毛小方较过劲,两个人比来比去,最后发现不相上下,但是他们又都倔得跟头驴似的,都等着对方给台阶,结果那么多年下来就一直僵着。所以他肯定不会跟你说毛小方的事。但是你记住,毛小方跟你师父是同一类人,而且修为和道法也难分高下,不过毛小方跑的地方比较多,不像你师父一样大部分时候守着义庄。将来你要是见到他了,可得客客气气地叫人家一声师叔。”
“好的,我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