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艺术家 第468章

作者:我最白

  毕竟红队基本都是自己朋友,跟他们玩游戏还开那么大挂多不好意思啊。

  开点小挂就可以了。

  倒是绘画可以考虑。

  毕竟林知白刚刚得到了漫画《海贼王》,这部漫画对画工的要求,虽然不算特别高,但他声望没翻倍的时候只有12点——

  就算全部用在绘画加点上也依然捉襟见肘。

  可现在技能点翻倍到24点,如果全加在绘画上会怎么样?

  那林知白的绘画水平将瞬间达到80点,达到绘画大师的水平,驾驭《海贼王》绰绰有余了!

  行。

  就这么干了!

  可能是梭哈有瘾?

  林知白难得没有稳妥的保留技能点,而是一口气全部加到了绘画上面。

  顿时。

  林知白感觉手腕处一阵酥麻。

  “叮咚!恭喜宿主的绘画,达到了80点!”

  这一刻。

  一个绘画大师诞生了!

  唯一可惜的就是,林知白没有再触发“书圣传承”、“百变声线”之类的特殊奖励。

  “太可惜了。”

  林知白前面都触发了特殊奖励。

  这也是他选择梭哈的原因之一。

  显然这波赌输了,不过考虑到技能点翻倍,已经够欧皇了,林知白也不奢求更多,知足常乐。

  “接下来就画漫画吧!”

  最近老老实实上课久了也会无聊,《蒙面歌王》的红蓝对抗赛又需要等一段时间才会开始。

  不如趁着这个时间把《海贼王》弄出来。

  “等以后绘画也提升到圆满,我应该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书画双绝了吧?”

  林知白有些期待的想着,随后开始在网上下单,买一些绘画工具。

  绘画技能非常实用。

  林知白能够感觉到现在自己的水平很全面:

  油画。

  水墨画。

  漫画等等。

  各种类型的画,他都达到了大师的水平!

  之所以选择从漫画入手,只是因为他刚好抽到了《海贼王》,想要找找手感罢了。

  以后不仅仅是漫画。

  蓝星艺术圈非常流行的水墨画,林知白也是要尝试创作的,“说不定哪天我连《清明上河图》之类都能完美复刻出来?”

  想着这茬。

  林知白很快便下好了单,只等绘画工具到位了。

  随后林知白更是忍不住找来纸笔,自己简单的用素描,画了一幅自画像。

  线条!

  结构!

  流畅无比!

  栩栩如生!

第362章 不夜侯进军漫画!

  其实以《海贼王》的篇幅,正常情况下得画好多年,不过林知白就不是个正常人,有系统提供的各种神奇药剂,他的手速可以达到非人类的程度,更别说他不用思考分镜之类,所以绘画工具到位后他花了些时间熟悉专业的绘画软件之类,再然后就正式上手了。

  海贼王!

  第一话!

  冒险的序幕!

  拥有财富、名声、权力的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被行刑受死之前说了这样一句话,让全世界的人都涌向了大海:“想要我的宝藏吗?如果想要的话,那就到海上去找吧,我全部都放在那里!”

  从此!

  世界迎来了“大海贼时代”的来临!

  触控笔不断落在屏幕上,林知白专心投入,唰唰唰的完成了第一话。

  随后林知白继续画第二话第三话第四话,只不到一周的功夫,他便累计存稿足足30话的内容!

  这个工作效率说出去,绝对可以吓死一大片漫画家!

  因为一般漫画家能够做到周更一话就算是努力勤奋的代表了,同行都觉得这种人太卷,业界更多是那些一个月才更新一两话内容的咸鱼,不过林知白这种情况,光靠卷肯定是做不到了,没有系统提供的外挂神仙也做不到这么夸张啊。

  就这样。

  三十话完成后林知白开始考虑怎么连载。

  以《海贼王》每话内容的篇幅页数,大概每十话内容就能出一个单行本了,自己找哪家漫画出版社合作比较合适……

  嗯?

  我不是秦洲最大的出版社老板吗?

  林知白失笑,差点灯下黑了,作为秦洲第一大出版社的老板,想发布一部漫画作品,哪还需要找什么外面其他的出版公司合作啊,随便收购一家专门出版漫画的,以后专门负责神话出版社旗下的漫画业务不就完事儿了么?

  念及此。

  林知白直接给任家春打了个电话,把事情交给他去办。

  任家春如今是神话出版社的副社长,这家伙以前是三伯的人,但现在已经彻底投靠林知白了,工作处理的井井有条。

  是个人才。

  林知白也不用担心任家春是假意投诚,他现在是神话出版社的老板,对方本质上是在给自己打工。

  “是这样。”

  任家春收到指示后,笑着道:“我们公司本来就有漫画出版业务,但一直不温不火,导致外界普遍认为我们只出版文字刊物……”

  “是么。”

  林知白有点尴尬,自己这个老板不合格啊,连这件事情都没搞清楚,“那你准备一下,回头有个漫画需要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出版。”

  “明白。”

  任家春立刻回应。

  林知白没有挂断电话,他开始考虑第二个问题,那就是用什么身份连载《海贼王》这部漫画?

  要不要开个新马甲?

  白帝楚辞君临不夜侯!

  四个马甲已经够多了!

  再开一个似乎没有太大必要。

  毕竟林知白现在已经不需要事事都先考虑怎么隐藏身份了,而且马甲太多兼顾起来明显费劲儿。

  事实上。

  林知白已经开始做减法了。

  按照之前的计划,等《蒙面歌王》结束,楚辞的面具就会摘下,何必多此一举的再加一个马甲?

  那就让不夜侯来吧。

  白帝会写歌,懂诗词创作,还拥有完美级的书法水平,表现的非常全能,就连楚辞都是可以自己写歌自己演唱的天才人设,那不夜侯为什么不能表现的更加天才一点?

  作家也好。

  漫画家也罢。

  甚至编剧也是同理。

  本质上都是故事创作嘛。

  当然用君临的马甲发《海贼王》也是具备可行性的,但这个马甲毕竟是专门用来搞综艺的,最多就是偶尔兼顾以一下广告设计,但没有参与明星评级啊,显然留给不夜侯发布更合适。

  说不定还能帮不夜侯冲一线。

  因为林知白大概估测过数据。

  等楚辞掉马,白帝和楚辞的身份就会以“林知白”本尊的名义合并,直接进一线是完全没问题的。

  到时候不夜侯怎么办?

  开拓个新领域,会是个不错的选择,想通了这一点,林知白直接将《海贼王》已经完成的三十话内容发到了任家春的邮箱,并对电话里的任家春道:

  “漫画发过去了。”

  “收到!”

  竟然能让老板亲自打招呼,任家春不禁有些好奇,“这是哪位老师的作品?”

  “不夜侯。”

  “啊?”

  任家春愣住,“是我知道的那位不夜侯老师吗?”

  那位作家不夜侯?

  那位编剧不夜侯?

  “是。”

  林知白没有解释太多,开口吩咐道:“你亲自负责宣传和出版这部漫画的工作。”

  挂断电话。

  任家春还在发愣,目光直勾勾的盯着电脑上的,那个叫《海贼王》的漫画稿件。

  不夜侯的漫画?

  不夜侯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一个成功的编剧,怎么会画漫画?

  ……

  神话出版社。

  漫画编辑部。

  “各位快来看看这部漫画,副社长亲自发来的,让我们评估一下。”

  “副社长亲自发来的?”

  “我看看。”

  “我去,这是什么画风啊?”

  “我从业十几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画风的作品,太怪了!”

  “有点浮夸!”

  “不过情节好像还不错?”

  “人设也蛮有意思的,橡胶人?恶魔果实?”

  “这是哪位老师的作品啊,副社长亲自发来的作品,一定不是无名之辈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