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南非当警察 第210章

作者:鲇鱼头

  晚宴过后,小斯就留宿在罗克家里,给罗克带来了最新消息。

  “塞尔伯恩伯爵根本就没病,他根本不想来德兰士瓦,还想回到海军部,几天前路易·博塔和杨·史沫资去拜访塞尔伯恩伯爵,你猜塞尔伯恩伯爵说什么?他居然鼓励路易·博塔和杨·史沫资向伦敦提出,希望奥兰治和德兰士瓦、纳塔尔、以及开普组成统一的南非联邦,这样塞尔伯恩伯爵就能回到海军部。”小斯现在真的服了罗克,南部非洲的形势,和罗克之前预测的几乎一摸一样。

  塞尔伯恩伯爵在担任南非专员之前,职务是海军大臣,他的岳父是前任英国首相索尔兹伯里侯爵,前年索尔兹伯里侯爵去世,将职位让给了自己的侄子亚瑟·贝尔福,这导致议会和政府都非常不满,今年亚瑟·贝尔福被迫辞职,英国本土即将迎来大选,塞尔伯恩伯爵在这个时间段来到南部非洲,背后的原因很耐人寻味。

  可能对于塞尔伯恩伯爵来说,来到南部非洲任职,就跟被发配充军意思差不多,所以能想象塞尔伯恩伯爵对南部非洲的抗拒,罗克知道南部非洲就是在塞尔伯恩伯爵在任期间自治的,但是并不知道这背后的原因居然这么复杂。

  至于路易·博塔和杨·史沫资,这俩人确实是有很强的活动能力,之前德兰士瓦和奥兰治的民主代议制度就是杨·史沫资推动的,现在如果杨·史沫资再成功推动南部非洲自治,那这个人还真有名垂青史的资格。

  至少比罗克名声好,估计未来的教科书上,会把罗克描述的和塞西尔·罗德斯一样恶贯满盈。

  “这么说来,我们得做点什么。”罗克不想让路易·博塔和杨·史沫资专美于前,既然塞尔伯恩伯爵有意推动南部非洲自治,那罗克肯定要顺水推舟。

  “要不咱们明天去开普敦?”小斯跃跃欲试,一旦南部非洲自治,罗德西亚就能彻底摆脱本土的钳制,这是小斯最心动的地方。

  “别着急,塞尔伯恩伯爵不可能在开普敦太长时间,迟早都要去比勒陀利亚,博士的意见是什么?”罗克不太在乎奥兰治,主要还是开普,只要开普和德兰士瓦保持一致,奥兰治和纳塔尔的意见差不多可以忽略。

  不过开普的情况不算好,罗克去英国的时候,斯塔尔·詹姆逊博士还辗转病榻,现在也不知道好点没有,这时候斯塔尔·詹姆逊博士可不能死,要不然开普又要陷入混乱。

  “博士现在有心无力,前段时间博士出院,带着病主持议会工作,结果进步党和联合党在议会因为税率问题大打出手,博士再次入院治疗,这一次还不知道要住院多长时间。”小斯现在彻底置身事外,和进步党断绝关系,对进步党的前景很不看好。

  上一次开普大选之后,为了对抗进步党的优势,开普的三个在野党组成了联合党,宣布参加下一次开普大选。

  进步党现在面临着严峻挑战,但是进步党依然内部分裂严重,在议会内,进步党内部甚至都无法达成一致,面对联合党的进攻,进步党节节败退,也就是现在开普距离下一次大选还有两年时间,如果选举现在开始,那么进步党几乎肯定会丢掉执政权。

  对开普的情况,罗克简直无语,南部非洲就是这么一群猪队友,罗克就算是三头六臂也带不动。

  十一月初,塞尔伯恩伯爵终于抵达比勒陀利亚入住正义宫,开始他的总督生涯。

  十一月的比勒陀利亚正直紫薇花期,整个城市到处是淡紫色的紫葳花,正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

  现在的正义宫经过两次大规模改造,和德兰士瓦共和国时期的正义宫相比已经改头换面,塞尔伯恩伯爵分批召见德兰士瓦官员,罗克的情况比较特殊,是塞尔伯恩伯爵单独召见的。

  “尼亚萨兰勋爵,我知道你在布尔战争以及纳塔尔叛乱中的表现,你表现的棒极了,配得上你的男爵身份。”塞尔伯恩伯爵没因为罗克的肤色对罗克另眼相看,这就对了,爵位其实就是笼络人心的工具,前海军大臣的眼光还不至于那么浅薄。

  这样的夸奖没什么好回应的,罗克礼貌微笑,没有得意,也没有诚惶诚恐。

  “你刚从伦敦回来,对伦敦的感觉怎么样?”同为军人,塞尔伯恩伯爵对罗克还是很有兴趣的。

  “还不错,下午茶更英国。”罗克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伦敦有什么值得夸奖的地方,总不能直接对塞尔伯恩伯爵说,他在伦敦赚了不少钱吧。

  “哈哈哈哈,看样子伦敦给你的印象不怎么好,这很正常,很多人都不喜欢伦敦,我也不喜欢,和伦敦糟糕的空气相比,我更喜欢朴茨茅次。”塞尔伯恩伯爵的倾向性很明显,朴茨茅次有着全世界最大的造船厂。

  罗克没有接触过英国海军,尼亚萨兰只有可怜的几艘海警船,在这个问题上罗克没有发言权。

  “回到新编第一骑兵师之后准备一下,印度的情况越来越严峻,明托勋爵一直在请求本土援助,你可能也要承担一部分任务。”塞尔伯恩伯爵的话让罗克非常意外。

  明托的这个“勋爵”其实是伯爵,称呼上跟罗克这个男爵一样。

  明托伯爵是现任英国驻印度总督,同样是今年刚刚上任,英国对待印度,和对待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部非洲这些地区的态度截然不同,英国可以允许加拿大、澳大利亚自治,甚至以后会允许加拿大、澳大利亚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对待印度的态度就非常坚决,决不允许印度实行任何形式上的自治。

  印度的人力资源,对于英国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和罗克对印度的认识不同,在甘地没有回到印度之前,印度可不是非暴力不合作,对于英国的殖民统治,印度很多人是极度排斥的,现在的印度国大党一家独大,受到加拿大、澳大利亚影响,国大党也在努力争取自治地位,同时印度国内还有人号召武力反抗英国殖民统治,所以明托伯爵面临的形势也很严峻。

  第二次布尔战争爆发时,驻印部队曾经来南部非洲参战,那么现在新编第一骑兵师前往印度支援似乎也是理所当然。

  不过罗克肯定不是这么认为。

  “勋爵,新编第一骑兵师现在只有不到五千人,用来维持德兰士瓦的局面尚且不足,前往印度恐怕力有未逮。”罗克肯定不愿意去印度,先不说山高路远,印度的环境就够罗克敬而远之了。

  二十一世纪的印度,就是以各种环境恶劣和犯罪行为远近闻名,这个时代的印度也没好到哪儿去,虽然印度被誉为是“女王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但是印度的实际情况肯定不容乐观,哈里·斯宾塞就是因为无法忍受印度的环境,所以才从印度跑到约翰内斯堡。

  “德兰士瓦的情况很危险吗?我好像没有听说德兰士瓦发生过暴力事件。”塞尔伯恩伯爵的话让罗克无言以对。

  华人确实是全世界最容易满足的民族,只要给华人一块生存空间,让华人能够生存下去,华人就会努力工作,足额纳税,成为全世界最守法的公民。

  这肯定是华人的优点,但是在约翰内斯堡,这反而成为对新编第一骑兵师极端不利的证明。

  罗克这会儿是真后悔,应该在德兰士瓦保留一部分布尔人,没事干就让那些布尔人上街闹闹事,这样新编第一骑兵师也能有点事干。

  “别担心,只是准备而已,就算要出动新编第一骑兵师,今年内也不可能。”塞尔伯恩伯爵安抚罗克,不过这看上去似乎表明,新编第一骑兵师前往印度已经不可避免。

  离开正义宫的时候,罗克忧心忡忡,亨利知道塞尔伯恩伯爵的决定之后,简直乐得能看到后槽牙。

  “洛克你完了,我听说印度的空气里都充满着病毒,你要是从印度回来,菲丽丝肯定不让你进门。”亨利这就是瞎扯,不过在这个时代,这种脑残言论似乎很有市场。

第322章 东周列国

  二十一世纪都有很多人认为地球是平的,1905年的当下就不用说了,就算是现在的科学家,对于客观世界的了解程度,估计也不如二十一世纪的高中生。

  所以亨利认为印度的空气中充满病毒是很正常的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协约国和同盟国在宣传中都将对方形容成吃人的恶魔,照样有人深信不疑。

  对于印度,罗克肯定比亨利更了解,空气中有没有病毒先不说,水和食物肯定不干净,所以新编第一骑兵师如果去印度,恐怕要带着厨师,而且还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不然新编第一骑兵师因为疾病造成的减员,估计比因为战争造成的减员多得多。

  虽然塞尔伯恩伯爵的意思是,新编第一骑兵师即便要去印度,也是明年的事,但是罗克现在就要做好准备,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

  回到约翰内斯堡之后,罗克就去找哈里·斯宾塞,询问印度的具体情况。

  知道罗克要去印度之后,哈里·斯宾塞非常惊讶,不过哈里·斯宾塞比亨利表现好,至少没有幸灾乐祸。

  不过哈里·斯宾塞提供的情况似乎更糟:“法瓦尔特勋爵其实没说错,印度真的是连空气中都有病毒,你到了印度就知道了,那个地方的空气里说不清楚是什么味道,约翰内斯堡卫生状况最差的公共厕所,空气都比印度清新一百倍——”

  “如果你去印度,那么你最好不要随便喝水吃东西,那个地方的水和食物都有毒,恒河里到处都是尸体,然后印度人就直接喝恒河里的水,他们还喜欢把所有的食物都做成烂泥一样的糊糊,摆放在餐盘里就像是一堆——呃——”哈里·斯宾塞自己都说不下去,对印度简直是已经有阴影了。

  “听上去很糟糕!”罗克无法评价,就这也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简直侮辱“文明”这个词。

  “印度人都是小强,所以他们无论怎么吃都没事,咱们这些人就不行,驻扎在印度的军队分两种,一种是全部由白人组成的正规军,一种是由印度人、廓尔喀人组成的仆从军,正规军每天都有人因为不慎食用来源不明的食物和水造成病毒,很多人甚至因为这个死亡,所以如果你要我给你建议,那么我的建议是不要去。”哈里·斯宾塞给的这个建议不怎么靠谱,去不去不是罗克说了算。

  “好吧,非常感谢——”虽然哈里·斯宾塞没有给罗克有用的建议,但是罗克还是感激哈里·斯宾塞的提醒。

  “别谢我,这个问题上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有,如果去印度,不管是什么事,都不要交给印度人去办,也不用指望印度的官员和军队会给你们提供什么帮助,他们只会拖后腿。”哈里·斯宾塞最后给罗克的这个建议最重要。

  回到紫葳镇,罗克去找阿布,希望阿布能尽快开发出针对疟疾的特效药。

  “药早就有了,虽然我们还没有搞清楚青蒿为什么能够治疗疟疾,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使用青蒿制成药物,现在医药工厂已经能提供治疗疟疾的药物,效果还不错,比金鸡纳霜强多了,至少没有那么多的后遗症。”阿布的效率还是很不错的,研究白药给阿布带来了丰厚的收入,这极大激发了阿布对于药物研究的热情,这段时间对青蒿和青霉素的研究进展都很快,生物实验室已经开始尝试提取青霉素,一旦成功,这又是一个巨大的金矿。

  “非常好,加快对青蒿素和青霉素的研究,告诉你手下的研究员们,我会给他们发奖金。”罗克大方得很,自己吃肉,手下人最起码也要喝点肉汤。

  其实阿布对他的手下也不错,拿到分红之后,阿布已经给研究所的研究员们发了一次奖金,奖金额差不多占据阿布个人分红的一半左右。

  回到家之后,罗克并没有对菲丽丝提起要去印度这件事,罗克也不知道要去印度多长时间,没准几个月就行,没准要一两年,考虑到印度的卫生情况,罗克不准备让菲丽丝和盖文跟着去印度,菲丽丝还好点,盖文就实在是年龄太小,万一在印度有个好歹,罗克哭都没处哭。

  菲丽丝这段时间心情就比较复杂,艾达现在也在紫葳镇,每天都会带亚瑟来找盖文,每一次盖文见到亚瑟都非常高兴,哥俩玩的不亦乐乎,两个母亲就轻松得很。

  看到盖文这么高兴,菲丽丝的心情是又喜又忧,喜的是盖文有了玩伴,可以健康成长;担心的自然是看到艾达就这么肆无忌惮的出入男爵府,心里实在是慌得很。

  可是又没有足够的理由拒绝,艾达的刻意讨好不是一般人能拒绝的,菲丽丝惊讶的发现,自己对于很多问题的看法和艾达简直完全一致,换句话说就是两个人三观简直就是天作之合,艾达比菲丽丝大个几岁,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比菲丽丝更成熟,恐怕菲丽丝都没有发现,她现在对艾达也是越来越喜欢。

  菲丽丝的母亲在菲丽丝很小的时候就去世,然后菲利普就没有再娶,菲丽丝上面又是两个哥哥,所以菲丽丝在成长过程中,母亲这个角色其实是缺失的,艾达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菲丽丝身边这个角色的缺失。

  所以艾达带盖文来找亚瑟的时候,罗克在场就比较尴尬,罗克不在,菲丽丝和艾达反倒是相处的很愉快。

  艾达也确实是很聪明,每一次过来都会给菲丽丝带点小礼物,有时候是亲手烘烤的饼干,有时候是伊特诺最新款式的首饰,有时候就是给盖文的衣服。

  “看看这个,这是标准的清国服饰,据说还是清国国王才能戴的帽子——”艾达很得意的跟菲丽丝介绍,为了得到帽子的样式,艾达可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真的?好难看!”菲丽丝有点惊讶,国王的帽子不大好看,和菲丽丝想象中的王冠不同。

  如果罗克看到,估计罗克能笑掉大牙,清国的那叫皇帝,欧洲国家的君主才叫国王,而且清国皇帝戴的那叫“朝冠”,艾达弄到的这个,是清国官员戴的顶戴花翎,压根就是两码事。

  “难看不难看没关系,主要是这个象征意义啊,国王戴的帽子象征着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艾达头上要是有角,身后有尾巴,一定就是个小恶魔。

  不对,按照西方传统,艾达这样的应该是女妖。

  “我可不想让盖文以后当国王。”菲丽丝果断拒绝,艾达的功利心还是有点重,这是艾达和菲丽丝最大的不同。

  “在尼亚萨兰,盖文就是国王。”艾达说的没错,盖文只要长大成人,以后肯定会成为尼亚萨兰的国王。

  “我只想盖文能健康平安长大就行,当不当国王无所谓。”菲丽丝没有艾达那么强的功利心,看着正在一起愉快玩玩具的亚瑟和艾达,菲丽丝随口说道:“你要是想,以后就让亚瑟继承洛克的爵位——”

  这话说的有点随意,话一出口,连菲丽丝自己都很惊讶。

  艾达的表现及更惊讶了,马上就红了眼圈。

  不过还是能稳定住情绪,然后艾达就微笑:“不可能的,未来的尼亚萨兰男爵一定会是盖文,我要把亚瑟培养成全世界最成功的商人,成为盖文最好的助手。”

  这算是表明心迹了,菲丽丝心中百味陈杂,一时间连话都说不出口。

  晚上罗克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盖文头上戴着顶戴花翎,身上穿的倒是一件皇帝才能穿的龙袍。

  “哪儿弄来的这个东西?”罗克还是很惊讶的,两辈子加起来,罗克这也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龙袍。

  “艾达送来的,你看是不是很合适?”菲丽丝提到艾达的时候很轻松,罗克就很惊讶,根本不知道菲丽丝和艾达的关系居然已经好到这个份上。

  “穿错了,皇帝的衣服,官员的帽子,简直不伦不类。”除了华人,罗克不喜欢清国的一切。

  “你不喜欢吗?”菲丽丝马上敏感的意识到罗克的排斥。

  “改天我给你找一找真正华人的传统服装,这些衣服就算了,清国的统治者并不是华人,这套衣服也不能代表华人。”罗克知道艾达的目的,但是根本出发点就错了,越努力就越跑偏。

  “没关系啊,我觉得挺好看的。”菲丽丝不理解华人和清国的关系,就跟罗克同样不理解欧洲那么多小国家,为什么折腾了这么多年都还没有完成统一一样。

  在罗克看来,欧洲那种小国遍地的情况实在是不可思议,比如比利时、瑞士这些国家,国力弱小的简直可怜,但是却能传承到现在,如果是在东方,早就被某个大国给兼并了。

  这里其实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华人其实才是全世界最具侵略性的民族,所以东方才会出现庞大的帝国,要是华人跟白人一样,估计清国现在还是东周列国呢。

第323章 南非人

  曾经有人诟病华人是全世界最没有反抗精神的民族,其实都是瞎扯淡,说这话的人一定是收了钱,要不然才不会昧着良心睁眼说瞎话。

  如果华人是没有反抗精神,那白人简直就是愚昧麻木,欧洲国家到现在都还处于混乱的战国时代,这一点很能说明问题。

  调令比罗克想象中来得快,十一月中,战争部通过总督府下令,征调新编第一骑兵师前往印度,要求圣诞节之前必须抵达。

  唯一的好消息是,新编第一骑兵师不需要全军出动,毕竟还有德兰士瓦的治安要维持,罗克只需要带两个连队前往印度。

  按照新编第一骑兵师的编制,两个连队加起来也不到300人,这么点人,罗克也不知道能起到多大作用。

  考虑到德兰士瓦的具体情况,罗克从教导营和驻扎在比勒陀利亚的一营各抽调一个连队,分别是教导营的B连,以及一营的A连,B连的连长是官靖,A连的连长是耿飚。

  从德兰士瓦到印度不需要前往开普敦坐船,直接从约翰内斯堡乘坐火车去德班,或者是去尼亚萨兰的爱德华港都可以。

  坐船其实比坐火车更舒服,因为船上的活动空间更大,所以罗克就直接去德班,乘坐邮轮直接去印度。

  实在是罗克他们携带的装备有点多,两个连队加起来居然有三十多辆汽车,不到300人的部队,加上厨师、后勤人员,以及为了这次行动专门成立的医疗队,全部人手加起来将近500人,菲丽丝给罗克准备的行李就有十多个箱子,整整装满一辆卡车,这个习惯很英国。

  贵族嘛,不铺张浪费就不是贵族了,温斯顿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行李有三十多箱,罗克的十多箱,已经是一再精简之后的结果了。

  在船上时,罗克还在争分夺秒的强调安全意识。

  “到印度以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绝对不能喝生水,每个人都要带好自己的水壶,水必须烧开之后才能喝,咱们自己带的有厨师,所以也不准食用军营以外的食品,离开军营之后只能吃罐头,哪怕是印度的水果,也要洗干净以后才能吃,如果有人在这方面出现问题,我就要追究你们两个的责任。”罗克责任到人,在这个问题上绝不姑息。

  官靖不说话,低着头煞有其事的做记录。

  耿飚也能沉住气,他的性格其实比较急躁,关禁闭是家常便饭,不过能力确实强,带的连队在整个新编第一骑兵师都数一数二。

  “到印度以后,我会要求一个单独的营地,不和其他部队驻扎在一起,如果有作战任务,咱们也尽量独立完成,不要相信其他任何部队,包括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部队。”相比之下,罗克并不是很担心这个问题,印度人的性格,很难组织起类似布尔人的大规模行动,就算是叛乱,规模肯定也有限得很。

  “我认识印度人,咱们的兄弟一个能打他们十个。”耿飚终于忍不住吐槽,约翰内斯堡也有印度人,不过不多,看样子印度人给耿飚留下了深刻印象。

  “那是在约翰内斯堡,印度人人数有限,咱们这是要前往印度,不要粗心大意。”罗克提醒耿飚,客场作战跟主场作战肯定是两码事。

  就在这种忐忑不安的情绪中,十二月20号,罗克终于抵达印度首都加尔各答。

  加尔各答位于印度东部的恒河三角洲,英国人来到印度之后,这里一直是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中心。

  从1772年开始,一百多年的殖民统治,造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加尔各答,加尔各答整个城市被分为两部分,一个是英国人居住的富人区,另一个印度人居住的贫民区。

  白人区建在加高的地面上,并建有完善的排水系统,这里豪华宅邸比比皆是,被称为是“宫殿之城”。

  印度人区则称为“黑镇”,由贫困棚户区组成,按职业不同分别住在不同的区域。

  印度的骚乱源于年初前任总督乔治·寇松的孟加拉分治,当时乔治·寇松为了更好的统治印度,决定分割孟加拉,将达卡定为东孟加拉和阿萨姆邦的首府。

  这个决定引发了广泛的群众骚动和抵制英国货运动,并且因为加尔各答地处印度东部边缘带来行政管理上的不便,最终导致1911年,英国将在印度的统治中心迁往新德里。

  新编第一骑兵师的目的地就是达卡,因为孟加拉分治,达卡的骚乱很严重,当地驻军警察根本无法有效维持社会治安,而新编第一骑兵师因为在纳塔尔平叛中表现出色,所以被战争部直接点名。

  罗克也是很无奈,这年头表现不好不行,表现太好也不行。

  虽然新编第一骑兵师的人数比较少,明托伯爵对新编第一骑兵师还是很重视的,新编第一骑兵师抵达加尔各答的当天,罗克就被明托伯爵召见。

  明托伯爵在加尔各答的官邸占地面积巨大,比正义宫的规模庞大得多,印度的统治中心迁往德里之后,这里被改造成博物馆,金碧辉煌可见一斑。

  罗克是乘坐汽车前往总督官邸,一路上的道路条件还算不错,但是别以为所有印度的道路都是这样,也就是加尔各答的富人区,才有完善的道路,贫民区,或者是出了城,有路就不错了。

  在罗克的概念中,印度的卫生条件很差,实际上看到的情况还不错,至少没有哈里·斯宾塞形容的那么差,罗克的汽车上路,并没有印度人围观,实际上富人区的街头极少看到印度人,即便是有,看到罗克的汽车,也都很卑微的低下头,根本不敢和罗克对视。

  明托伯爵今年刚满六十岁,他的胡子和鬓角很有性格,胡子的末端微微翘起,鬓角从耳朵旁斜着修剪,和胡子遥相呼应,看上去很有意思。

  到了总督这个级别,不会因为罗克的肤色,对罗克公然表现出来歧视态度,即便有歧视,也是深藏不露,所以明托伯爵见到罗克时态度好得很:“尼亚萨兰勋爵,我代表印度欢迎你——”

  人家这话说的确实是有资格,在印度,没有人再比明托伯爵更有资格了。

上一篇:将军好凶猛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