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风华 第470章

作者:天使奥斯卡

刘武周一边恭维,心里暗抽一口凉气:这位少汗看似纨绔,心思却是恁的阴沉,真不愧是阿史那家族的子孙。

他这话半真半假,有的话不便明说只好意会。

他这面金狼旗可不光是把徐乐钉在这,也是把执必部给定在这。

他要是一走,执必落落完全可以放徐乐所部突围离开。

现在他不走,徐乐也没法走,执必部就只剩下死战到底这一条路。

这样死拼下去,不管最终谁胜谁负,结果都是两败俱伤,只有阿史那一个赢家。

至于酒器……徐乐的人头可以,难道执必落落的就不够格?

到底带谁得回去,谁又说得准?

第一千零五十一章 射天狼(二十五)

执必落落来到自家侄儿身边时,执必思力已经回过神来。

但是并没有挥动令旗调度兵马,依旧是木怔怔地站在那,紧盯着徐乐的认旗不放。

眼看他这副模样,执必落落也不说话,只是猛地抡起胳膊,一巴掌落在执必思力脸上。

这位阿贤设也是执必部有数的豪杰,这一下又是含怒挥出力道十足,只听一声脆响,执必思力被打得身子一歪,脸上鲜红的巴掌印分外醒目。

执必落落也不废话,朝身边的侍卫使个眼色,侍卫二话不说劈手从执必思力手中夺过了代表执必部指挥权的令旗。

草原崇拜力量而不是官职,一个大汗要想维持权威,就必须让部下惧怕,而不是拿着大汗名号吓唬人。

是以正常情况下,执必落落一定会维护侄儿得体面,不能让他在族人面前丢人现眼,否则日后想要顺利交接汗位就不容易,更会被人认为是有篡夺之心。

今日此举证明他不光愤怒到极处,更是对侄儿彻底失望。

汗王可以输掉战争但不能输掉骨气,连面对敌人得勇气都没有还算什么男人?

又算哪门子汗王?

这样的人就算强行被扶上汗位,也只会让部落走向衰亡。

“叔父!”

执必思力这时候却忽然大声喊叫起来:“徐乐!来的乃是徐乐!咱们执必部要死伤多少儿郎,才能把他和他玄甲骑留下!这是咱执必部自家的精兵,是咱们的本钱,不能葬送在此!此子神勇盖世绝不可力敌!”

“我们的少汗疯了!来人,给我绑了!再封住他的嘴巴。

从现在开始,他说一句话,某便杀一名侍卫!”

执必落落军令一出,那些侍卫哪里还敢怠慢。

执必思力还想叫嚷,但是一名青狼侍卫眼疾手快,一记手刀已经劈在执必思力颈上。

随着这一记重手落下,执必思力两眼一翻身子瘫软倒地,两名侍卫左右一抄,已经把他牢牢抓住,随后便抹肩头拢二臂将人五花大绑嘴里也塞了麻核。

看着侄儿狼狈模样,执必落落心里也泛起一丝酸楚味道。

傻侄儿,你可知你方才那话一说,咱们执必部又得扔进去多少人命?

真以为身边亲卫里就不会有阿史那的探子?

这些话只有你我对谈的时候才能说,有第三个人在场都不该开口,我若不如此,你丢的就不是脸而是命!你说的叔父何尝不知,可是现如今我们又有什么路走?

所有的罪责就由叔父扛下,希望阿史那认定你是个纨绔不会对你有防备之心就好。

心中想着手中令旗左右摇晃,等待多时的旗语终于发出。

伴随着阵阵号角,草原青狼终于露出了锋利獠牙!原本逡巡躁动的青狼骑精锐,终于开始了动作,只见两个千人队飞速冲向秦叔宝所部,但是并不和秦琼交战,而是从骑兵身侧绕过,直扑那些逃向军寨的百姓。

手中弓开如月箭簇在弦,只待距离一到便要放箭杀人!你这些具装骑钢人铁马刀枪不入,杀起来肯定不容易。

但是这些老百姓手无寸铁,杀他们跟杀鸡一样。

我倒要看看,你们能护住多少!草原上的凶兽很多,单打独斗比狼厉害的有的是。

可狼群始终是草原食物链的顶端,就在于狼群为达目的可以抛弃一切,而其他野兽不能,这就注定它们就不是狼的对手!随后执必落落令旗再摇,又有两个千人队如同幽灵般冲出,跟在之前两个千人队后方伺机而动。

紧接着只见令旗晃动,执必部剩余青狼骑一窝蜂般冲出,目标则是徐乐认旗所在!执必落落已经打定决心,今日哪怕执必部的青狼骑死伤殆尽,也得拼掉玄甲骑斩杀徐乐。

唯有如此,才能让执必部的名声响彻草原,让阿史那知道执必部不可轻侮!否则宁可全族拼光,也要让你阿史那家付出代价。

只要有了这个名号震慑群雄,自己哪怕死于阿史那暗算,执必部也能延续下去。

为了这个目标,死多少人都没关系!执必部的兵力优势在这个时候就凸显出来,毕竟他们原本的目的,就是诱击李世民麾下的玄甲主力。

上万甲骑都吃得下,又怎么可能无法对付区区三千甲?

“二哥!突厥狗的举动不对阿!”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秦琼部下的那帮绿林好汉。

他们原本正在和黑骨的那一个千人队厮杀,陡然间敌人兵力增加,而且所攻击的目标居然是百姓,立刻就有人看出其中的问题。

毕竟都是吃绿林饭的,对于危险的感知能力远胜常人,即便没有看出敌人的用心,也能感觉到其中有诈。

秦琼怒骂了一声,随后吩咐一声:“儿郎们,保护百姓!”

圈转忽雷驳,朝着一支青狼骑直冲而去。

有他带头其他兵士有样学样,不再斩杀已经被击溃的突厥狼骑,直取从自己身旁掠过的生力军。

嗖嗖嗖!箭雨就在此时,降落在这支甲骑头上,金属碰撞声不绝于耳。

秦叔宝回头看去,却见又有两个千人队已经出现在自己部队身后,而前方的千人队则猛地回转马头,张弓搭箭朝着己方兵马瞄准。

另外一个千人队并不加入战团,而是和之前被打溃的千人队汇合,随后朝着百姓人群中冲过去!卑鄙小人!秦琼一声怒吼,便要朝着这些突厥兵冲过去,可是他这刚一动,前后就同时有箭簇射到。

这就是突厥人的围猎战法,根据草原上群狼围攻兽群所创,以兵马将对方围住放箭射杀。

你不管冲哪个方向,肯定有一个方向没有防备只能乖乖受箭。

如果你两面都要兼顾,那也好,我就另外派一队兵马去偷袭的城池或者老营之类所必救的所在,就像是群狼围攻大兽时,分几只身体孱弱的狼去偷吃对方幼崽或者雌兽。

这也就是所谓攻敌所必救,一旦救应就会露出破绽,接下来就等着被突厥勇士收割。

伴随着一轮弓弦声响,已经有几十名落后的百姓惨死于突厥箭下。

那些百姓本以为已经逃离险境,没想到突厥人居然绕过己方兵马直接来到身后。

一些人心慌意乱之下章法大乱,不是和其他人撞在一起就是自己跌倒。

那两个百人队已经失去对百姓的有效约束,急得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而这支千人队也是认准了要捏软柿子,明明看到保护百姓的队伍多说不过两百多人,但是依旧不和他们厮杀,专门拿箭招呼这些无辜老弱。

一名带队的瓦岗军将怒吼一声,带着自己标下兵马朝着这支千人队冲去。

可他刚刚冲出不到二十步,连人带马就多了几十支箭,而箭簇的方向来自身后、侧后……原来那支原本被打散的突厥狼骑已经在黑骨带领下重新集结起来,于侧翼远程放箭袭扰。

这位瓦岗豪杰运气着实不佳,一支箭好死不死正中哽嗓。

他身形在马上来回晃动几下,但最终还是没能保持平衡,如同堆金山倒玉柱一般跌落马下!其部下先是惊愕随后便是愤怒。

若不是为了保护百姓,自家主将原本不用死的。

大家都是骑兵,谁能捆住谁?

只不过是为了守护百姓无法高速移动,才被突厥人占了便宜。

一名火长高声喝道:“给尚大报仇!”

剩余甲骑同声呼喝,紧催坐骑直冲向那些突厥狼骑,任凭对手箭雨再如何密集,也硬顶着前冲。

眨眼之间已经有十几骑倒毙于地,但是剩下的骑兵也和突厥骑兵成功拉近了距离。

眼看着马上就要进入短兵相接的环节,却见青狼骑陡然分开,从一个千人队变成了一个三百人队和一个七百人队。

位于正前方的狼骑丢弓挺矛,迎着瓦岗甲骑直冲过去厮杀,剩下的突厥兵依旧是开弓、搭箭朝着百姓瞄准射击。

他们的目的不光是为了杀人,而是诱捕。

既要乱你秦琼军心,也要引诱你另一个百人队放弃自己的优势,直接往我的军阵里撞。

一旦形成缠斗,你就算再怎么装备精良,也还是血肉之躯,以三命换一命,不信换不走你。

只要这边乱,那边秦琼统帅的主力军心也必然受挫。

等到他们军心浮躁不再能保持阵型,就轮到自家勇士去收割人命。

至于这个过程中狼骑的死伤,那就是没办法的事。

自家军法严苛,要你去拼命你就不能拒绝。

哪怕明知道死路一条,也得硬顶着往上冲。

而徐乐那边的冲锋,也遇到了阻碍。

当他们一连突破几道突厥防线之后,距离那面象征阿史那家族的纛旗已经越来越近,自然而然和金狼骑的前锋遭遇。

中原甲骑之冠与塞上第一劲旅的首次交锋就此展开,这道钢铁洪流第一次遭遇了足以硬抗自己正面冲击而不溃不败的礁石。

血肉纷飞!火星四溅!

第一千零五十二章 射天狼(二十六)

位于玄甲骑正前方的金狼骑,并非突厥骑兵,而是同样以重甲包裹的步兵。

突厥本为柔然部落锻奴,冶铁、铸造之术极为高明。

也正因为这种卓越的技术能力,才让他们在草原争锋中胜出,一点点发展壮大,最终将自己的旧主柔然彻底消灭吞并!只不过草原上物资奇缺,不能和地大物博的中原相比。

突厥人的铸造手艺再高,没有足够的铁料也是枉然。

所以大多数部落必须依赖和中原贸易,靠出口牲畜、毛皮,来换取宝贵的铁料。

虽然中原王朝对于铁料的管控极为严格,出售铁料到草原往往要杀头灭门。

怎奈重利相诱之下,总有人铤而走险,为了一时之利,不惜把这种军事物资出售给敌国胡虏。

阿史那部能成为草原共主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不缺铁!一方面其控制着草原上少有的铁矿矿脉,另外就是掌握着最大的贸易通路。

其秘密扶持的代理人,在中原为他们经营走私贸易。

千方百计拉拢官员、守军,让他们睁一眼闭一眼,放任铁料流入阿史那手中。

像是西秦霸王薛举,就是代理人之一。

而像他这样的代理人,阿史那还有好几个。

这帮人本身就是边地大豪,家中广有资财,手下有的是亡命徒。

逼急了造反,也足以杀官夺府据地称雄。

地方官对这样的人,基本都是明让三分暗让五分,谁也不希望为了公事把自己脑袋搭进去。

如此一来所谓的铁料禁令形同虚设,再加上隋末天下大乱,叛乱、民变时有发生,吏治更是到了濒临崩溃的地步。

官吏军兵都没了维持法纪的心思,只要价钱合适,也别说是走私铁料,就算是直接把铠甲刀枪卖了也不是不行。

是以阿史那部铁料充足,部落中更养着海量善于锻造的工匠。

草原苦寒之地,不是养闲人的地方。

哪怕是战士,太平时日也得牧马放羊养活自己。

只有阿史那部落才会拿出大笔钱粮,养着不放牧只锻造的工匠。

他们既不用临阵,也不需要放牧,每天只要专心为大汗打造刀枪铠甲就行。

其地位和待遇,和大隋将作监的工匠基本没什么差别。

也正是靠这些人提供的坚甲利刃,才让阿史那部得以在装备上保持对其他各部的压倒性优势。

有这帮人源源不断铸造的武器,阿史那部落的勇士就能征战四方。

比起那些刀兵铠甲全靠缴获掠夺的穷亲戚,阿史那部落的战斗力自然是强多了。

也只有他们,才能让金狼骑一身具装,在装备上也足以和中原甲骑一较高下。

当然也不是说三万金狼骑全都是这样的具装,在他们内部也有轻重骑兵之分。

而徐乐所遭遇的,则是金狼骑里面的一个异数,重甲步兵!这些重步兵虽然也在甲骑之列,但实际上并不是以骑战为主。

战马最大的作用,是把人送到指定的战场,不让士兵在来回奔走中消耗体力。

到了厮杀的时候,都是下马结阵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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