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秦跑龙套 第24章

作者:笑轻尘

为了上等好战马的事,李卫可是头痛了很久,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毫不起眼的瘦矮骡马竟然有如此特长,一下子解决了他最为头痛的大问题。

慎重的李卫亲自测试,挑出十几匹塞外良驹,重新与那三名商人所带的十几匹骡马赛跑,果如商人所言,十几里路内,塞外良驹占有明显的优势,但奔跑了二十几里路后,以耐力见长的骡马越跑越精神,开始拉近距离,跑了近三十里路后,大多塞外良驹被超越,三十五里之后,所有塞外良驹后力不继,全都拉下,输给了骡马。

“来人,每人赏银五百。”

心情大好的李卫给那三个商人各赏了五百两银子,作为为他解决头痛问题的报酬。

骡马因瘦矮不起眼,一般只作为驮运的工具,价钱比塞外大草原的高头战马低了许多,一匹成年骡马仅五十至七十两银子不等,不仅一下子解决了缺乏战马的问题,而且还省下了一大笔钱。

本来,他原打算让这三个商人代为购买骡马,但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他还是决定让才刚刚成立的四海商盟负责这件事。

三个商人千恩万谢,留下那十几匹为他们赢了不少钱的骡马,喜滋滋的溜了。

“少爷,不若到留香居喝一杯?”

许俊好不容易才逮到拍马屁的机会,自然不想错过,乘机提出请客。

李卫这会心情大好,随口应承,一行人前呼后拥的进城,直奔留香居。

“许郎君可是有心事?”

在前往留香居的半道上,巫悠笑咪咪的询问许俊。

“巫先生也知我有心事?”

许俊叹了口气,随即露出佩服的神态,这个长相猥琐的家伙能当老大的谋士,肚子里必有点墨水,或许真能帮他解决难题说不定。

巫俊嘴巴一歪,露出一抹极猥琐的邪恶笑容,你那脸上的表情,分明写有“我有心事”

的字样,笨蛋都看得出来。

李卫也早看出许俊似乎有心事,才会这么拼命的拉自已去喝酒,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看在他这么卖力讨好自已,孝敬不少银子的份上,如果是一般的小忙,帮他一下也无所谓,所以才同意去留香居喝酒。

“巫先生,是这样……”

许俊拼命的压低声音,说出心中的烦恼。

他整日游手好闲,花天酒地,开销很大,而且又经常惹事生非,他老子许宗堂非常不满,不仅把他的零花钱缩减大半,还勒令他在近期内找点事儿做,否则就去自家经营的店里打工,当一名卖杂货的伙计。

老爹突然狠心翻脸,令许俊这个纨绔有如被扔进地狱里饱受煎熬折磨,上吊的心都有了。

这个还不是重点,上个月,老妈给他说了一门亲,人家小娘子长得花容月貌,天生媚骨,是他喜欢的那一型,而且还是嘉月城颇有才情的小淑女,老爹老妈都满意,许俊也非常满意,甚至私下约了人家小娘子相见,想提前上船,结果遭了人家小娘子的白眼儿。

我不求你有少爷那般的本事,你只要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正正经经的做出一些是人做的事来,我可以考虑考虑,做不到,滚蛋!许俊虽然不学无术,但也有着极强的自尊心,被小娘子这么一激,还真咬牙切齿的痛下决心,想做出一些男子汉大丈夫该做的事儿来。

男子汉大丈夫该做的事到底是哪些事?

许俊思前想后,觉得男子汉大丈夫该做的事应该是从军,上战场杀敌,报效帝国,荣立军功,光耀门楣,他对自已的老子不爽,自然不想走老子那条路,于是想到了走李卫这条道儿。

他不是傻子,不会傻到真的去上阵杀敌,只要先混个文职,蒙过老爹那一关再说。

“这事有何难,呵呵。”

巫悠眯着眼睛,瘦黑的脸上露出一抹狐狸般的笑容,声音却略略抬高那么一丁点,刚好能让骑行在前边的李卫听到。

“少爷这不是很缺乏战马和军费嘛,你刚好有钱又有马,雪中送炭可比锦上添花意义重大多了是不?你看看这些兵,一身盔甲,威风凛凛,要多拉风有多拉风。”

巫悠翻动三寸不烂舌,继续说道:“重要的是在家里,在许老爷子面前,说话的声音都能高几分呐。

重要的是熬上几年,立下军功,人家小娘子还不是对你刮目相看?”

许俊可不是钱多人傻的纨绔公子哥,心中盘算了一下,感觉似乎还是有点划算,至少在家里用不着整天看着老头子的脸色,在军中熬上几年,就算没有立功,也有苦劳吧,老大怎么也得关照一些吧?

将来面对人家小娘子的时候,至少腰杆也能挺得笔直了。

“巫先生,你看……”

许俊眨着眼睛,他真的心动了,只是,不知道要捐多少银子合适?

巫悠没有再吱声,不过,右手掌比了比,神情自若的骑着他的战马,跟在李卫的身后缓缓行进。

“老大……”

许俊可怜兮兮的低声叫道,他估算了一下,如果把他那些纨绔家当全卖了,差不多能够凑够这个数,如果不够,只好回家求老妈了,这一次是买官,相信老妈肯定会帮他的。

两人的谈话,一直竖着耳朵偷听的李卫听得一字不漏,他一直没有吱声,心中却在感叹巫悠这个猥琐的大叔名符其实,比他还厉害,忽悠自已人都说得这么冠冕堂皇,理直气壮。

现在的他可是整个儿都掉进钱眼里了,五万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能赚一个铜板算一个吧,还有几匹塞外良驹,给许俊安排一个闲职也划算嘛。

“好吧,谁让我们是兄弟,先给你个都骑尉,以后立了战功再加官进爵。”

李卫说道,都骑尉只是个武官闲职,真正掌兵的是郎将中郎将。

“老大,谢了。”

许俊高兴得手舞足蹈,差点摔下马背。

“老大……”

一众纨绔公子哥全都眼红了,一个个可怜兮兮的望着李卫,他们啥都缺,就是不缺钱,捐钱买个官儿来玩玩,感觉也挺拉风的。

“好吧,都有,大家都有。”

李卫愁眉苦脸说道,心中却在盘算数儿,上等好战马不算,一个五万两银子,八个人好歹也有四十万了呐。

“老大,您稍等,我这就回家拿银子。”

有心急的纨绔公子哥心急火燎的跑回家拿银子,有人开头,立时有人跟着,忽啦一声全散伙了。

“喂喂,你们不是说请客的嘛……”

第六十二章大宝剑要不要

只一会的功夫,包括许俊在内的一众纨绔公子哥就从家里带来了银子和战马,吃果果的捐银买官。

许俊的五万两银子是他老子给的,这帮纨绔的老子们都存有同样的心思,与其让他们整日游手好闲,坐吃山空,惹事生非,倒不如把他们推入军营磨炼磨炼,弄不好也能磨出个人样来,再不济也好过现在这副模样。

人家少爷不也曾经是最烂的纨绔头头嘛,他都能痛改前非,浪子回头,咱的孩子就算没能像少爷那么妖孽的转变,能变到他的十分之一也算好事了,最主要的是给他们谋个前程,好歹也是少爷的狐朋狗友,少爷怎么也会照应一下吧?

李卫左手收银子收战马,右手给官,让亲卫带许俊他们去领军牌盔甲等,对于前任的这帮狐朋狗友,他也算关照了。

到商会总会堂交待了购买骡马一事后,李卫这才笑咪咪的回家,巫悠这家伙,他果然没看错,虽然长相和人品不怎样,但绝对是忽悠人的宗师人物。

他为能拥有这样的人才感到开心,不过,可用的人才实在太少了,苍云大陆不是书本上所了解的华夏古帝国,不能未卜先知,牛人,只能一个个去寻找,去挖掘了。

他手里现在就田策和巫悠两个谋士,田策长于大局谋划,巫悠则精于细节布置,两人合作得好的话,阴起对手来肯定很爽,左右师军祭酒的高职肯定要封给他们的,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只能给他们一个笼统的幕僚谋士之职,但待遇是按军师祭酒发放的,而且每月还有一坛“特制”的衙内酒。

想到衙内酒,他都有点佩服自已的英明决断,衙内酒因为没有上市出售,仅限于内部特供,所以变得异常的珍贵,立了大功,赏你一坛衙内酒算是恩赐了,受赏者都感动得一塌糊涂。

接下来的日子,解决了战马问题的李卫感觉轻松许多,每天除了巡查新军操练,就是蹲在将作营里给工匠们打气。

因落后的炼钢工艺,铁匠们日夜赶工,近两个月的时间才打造出了八百把斩马刀,一百把武将订制的长兵器,还有三十六把削铁如泥的宝剑。

这三十六把做工精美无比的宝剑非常珍贵,护手两侧各镶嵌有大小相同的各色宝石,剑柄纯金打制,镶嵌有三颗宝石,剑穗是用金丝和丝绦绞合而成彩绦,剑鞘也是用蛟皮等稀有的材料制成,价值连城。

宝剑制成后,剑模销毁,这三十六把宝剑就变成了绝品,金山银山也买不到。

三十六把名贵异常的宝剑是按三十六天罡命名,剑身一侧雕刻有天罡之名,一则雕刻了一行他亲自书写的硬笔瘦体字荣耀即吾生命。

李卫把天罡三十六剑交给便宜老爹保管,以赏给有功的将士,这下令所有文官武将都眼红不已,天罡三十六剑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更代表着无上的荣耀与信任,想要得到赏赐,必须拥有足够的军功,或者贡献。

李卫之所以这么破财费力又费心思的捣鼓出天罡三十六剑,就是要打造一种信仰,让手下为维护这种信仰而战,被洗脑后的士兵就会变得异常的狂热与忠诚,荣耀即吾生命!即便田策和巫悠看穿李卫的用心,但也不禁热血澎湃,渴望获得一柄天罡宝剑,为荣耀而战,名垂史册。

对于新打造出来,被列为军事机密的斩马刀,巫悠初时有些不解,这东东真比铁剑好使?

铁剑一直是苍云大陆各帝国军队的主要武器之一,一直使用了百年,新东东难免让人怀疑。

直至了解了斩马刀的性能,亲自试过之后,巫悠这才相信,这玩意可比铁剑好使多了,他看李卫的眼神里充满了钦佩。

十五天后,当第一批三千匹骡马运抵军营,李卫把马分发给士兵,巫悠和田策都一脸的茫然,他们之前以为李卫要组建大量的骑兵部队,没想到还是发给还没有正式命名的新军,这些新兵已差不多每人一匹塞外良驹了。

李卫一脸神秘兮兮样,“二位,骑兵的特点是什么?”

田策和巫悠同时翻起白眼,这不是废话么?

他们再是文官也清楚的知道骑兵的特点就是机动性和冲击力。

李卫嘿嘿笑道:“兵书上说,骑兵千里奔袭,仅凭一匹战马,加上士兵体重盔甲武器干粮清水等负重,一天能奔行几十里路?”

田策和巫悠同时摇头,日行百里,那是相对真正的马中神驹而言,一般的良驹,连续奔行数十里就吃不消息了,如果还要考虑到保留体力作战等等因素,行程更短,千里奔袭,那得花很多天的时间方能做到。

李卫眨着眼睛,“如果每个士兵配备三匹战马呢?”

他记得资料上的记载,古华夏元帝国的骑兵一人双骑或三骑,千里奔袭,横扫欧洲各大帝国,可以说是把骑兵的机动性发挥至极限。

嘶田策和巫悠同时吸冷气,如果真是这样,这骑兵的机动性可是发挥到极至了,少爷这是要打造一支来无踪,去无影,高机动,高战力的精锐铁骑呐,这得砸多少银子啊?李卫咧着嘴呵呵笑道:“兵不在多,而在于精,一般情况下,本少爷不会拿这支精骑去冲锋陷阵拼消耗,嘿嘿。”

田策和巫悠都捋着颌下长须不住点头,花重金打造出这么一支高机动的精锐铁骑,拿去冲阵拼消耗实在有点不划算,还不如发挥它的机动特长。

想想看,如果两军对阵,相持不下时,大后方有这么一支神出鬼没的骑兵四处袭骚,截断粮道,这军心还能稳定吗?

军心不稳,士气低落,不战已败。

两人忍不住都笑了起来,少爷还是极有远见的嘛,他们都庆幸自已押对了宝,跟了这么一个有野心有远见的英明主公,荣华富贵肯定少不了。

但两人的野心似乎不止这些,一想到开国元勋,名垂史册,两人体内的热血瞬间澎湃沸腾。

第六十三章你瘦了呢

李卫仍旧很忙,花重金打造的精锐铁骑让他倾注了太多的心血,训练越是到关键时刻,他越是着紧,每天的大半时间都是呆在操练场上,监督新兵进行各种强化训练。

宽敞无比的环形训练场上,蹄声隆隆,吼杀声震天,一队队骑士催动跨下坐骑,绕着训练场奔驰,他们手挽骑弓,朝着耸立在中央的靶子射箭。

一般人在平地或停稳的马背上射箭都可以,但在奔驰的战马上射箭,那可是一门高难度的技术活,不仅要求高超的骑术,还要求精湛的射术等等。

现在的新兵练习骑射,李卫目前只要求他们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射出几轮箭矢,至于命中目标,那还是很遥远的目标,得经过长时间的苦练方可能做到。

“少爷,这个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巫悠嘶嘶的直吸冷气,在奔驰的战马上射箭,而且要命中目标,只有少数个别武技高超的武将方能做到,要求一般的士兵做到,比登天还难啊。

李卫咧着嘴,淡然道:“塞外部族无论男女都能做到,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到?无非是多加练习而已,熟能生巧罢!”

一旁的田策默然无语,这支骑兵,除了要学会骑射,还要具备骑兵应有的马战与冲锋陷阵的能力,简直是魔鬼式的训练,这得砸下多少银子?

恐怕大陆最昂贵的兵种重甲铁骑都比不上啊。

不过,如果这支骑兵训练成军后,其战力有多恐怖可想而知。

想到少爷种种奇思妙想,他精神不禁又是一振,少爷都是为将来逐鹿天下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呐,想到不久的将来,自已可以尽情展现毕生所学,名垂史册,唇角忍不住逸出一抹开心的笑容。

“少爷,新军还没有命名吧,依策看,千里奔袭,来无踪,去无影,不若称之飞当军吧。”

“感觉不够威猛啊……”

李大衙挠着头,他也一直在纠结新军的名称,总想起个极威猛的名字,可想了百次,感觉都不满意。

“飞虎军。”

巫悠插嘴道。

李卫和田策同时翻起白眼,你见过会飞的老虎?

俗,俗不可耐!巫悠嘿嘿低笑,他早摸清了少爷和田策的脾气,在老大的身边想要混得开,这脑子不仅得灵活,脸皮还得厚。

“你们再想想,起什么名字好呐?”

李卫揉着胀痛的太阳穴直叹气,没想到起个名字都这么头痛。

“虎为百兽之王,豹凶狠迅捷,儿郎们悍勇如虎豹,不若称之虎豹吧。”

最终,李卫采纳了田策的建议,这支重金打造,花费他无数心血的精锐铁骑正式命名为虎豹铁骑。

又了却了一桩心事,李卫感觉说不出的轻松,正观看士兵操练中,有哨兵来报,有一个小娘子在营门外遛达了大半,好象要找什么人,那小娘子有点面熟,以前好象就在营门外遛达过。

李卫愣了一下,走出营门,见是庄睫的贴身侍婢小玉,他这才想起,都快两个月了,自已一直忙得脚不沾地,都差点把庄睫给忘了。

他连忙出营,微笑道:“小玉,可是找我?”

“李郎君……”

小玉连忙福礼,“啊……不是……小玉是陪小姐踏青的,刚巧路过……”

李卫抬头望了望天,烈日当空,太阳光毒辣,炎热得让人非常难受,这种时候踏青?他也不揭破,微笑问道:“庄小娘子呢?”

“我家小娘子在那边。”

李卫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庄睫俏立远处的一棵大树下,淡青色衣裙随风飘扬,显得婀娜动人之至。

他大步走到庄睫身旁,低声说道:“对不起,近来事儿太多……”

庄睫的俏面一红,低声道:“人家只是出来散散心,刚巧路过而已……”

见到日夜思念的人变瘦变黑了,而且一见面就道歉,满腹的幽怨顿时烟消云散,心中甜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