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秦跑龙套 第169章

作者:笑轻尘

之后又跟随明珠参加过征伐卫唐帝国的多场战役,不仅得到了更多的实战锻炼,更亲眼目睹明珠天马行空般的指挥艺术,让他的眼界军事才能都得到质的飞跃,同时也改变了他心中的想法。

本来,田豫受父亲的影响,一心想当一个指点乾坤的主谋,不过,在目睹了明珠天马行空的指挥艺术之后,他心中的想法完全改变了,觉得统掌十万大军征战沙场更来劲儿,更刺激。

明珠也发现了他的天赋,特意把他培养成自已的副手,此次让田豫独掌一军进攻黄州,就带有考校之意,如果田豫能够顺利拿下黄州,即考校合格,足以独当一面了。

当然了,这可不是儿戏,明珠也是根据夜不收打探到的黄州郡城里的情况后才作出这样的决定,为确保能够拿下黄州,她还把温俊臣派给田豫充当副手和军师,亦有拾遗补漏和监督之意。

温俊臣是走主谋路线,战场的指挥能力不如田豫,但胜在机变沉稳,足以弥补田豫的一些不足,加之两人之前也有过几次合作,让两人搭档再适合不过了。

明珠的身边还有一个智谋不弱于两人的寒卓云,这三人与统掌中央军团的统帅夏侯衡堪称大秦帝国年青一辈的杰出人物。

田豫领军向黄州推进,但他并不急于包围黄州郡城,而是先拿下黄州郡城辖下的温县与洛家集,切断了黄州与燕云关的联系,之后派人扮成温县城的败兵,诈开黄州郡城的城门,大军随后杀进城里,顺利拿下了黄州郡城。

另一条战线,赫进率麾下的黑虎军团正向宾州推进,半路上,有自称是宾州太守安思洛的大儿子安剑虹舒州太守韦韬的大儿子韦少安求见,以太守的印信为证,并呈上安思洛的亲笔书信。

原来,韦韬和安思洛的两郡联军虽拼命抵抗周军的猛烈进攻,奈何数十万周军象发了疯一般,不计代价的发起一波又一波的疯狂进攻,两郡联军难以抵挡,只能放弃已经倒塌了好几段城墙的舒州郡城,率残部退守宾州郡城。

两人原本打算死守宾州,先看看局势如何变化,不曾想,一直按兵不动的秦军突然渡过江袭夺丰都郡城,摧枯拉朽般的拿下江淮和临潼,完全打开了晋帝国的东门户,明珠和田豫又拿下信阳和黄州,局势突变,令两人一时茫然无措,不知该如何抉择。

摆在两人面前的路有四条,一是死战到底,与城池共存亡。

二是投降周军,三是投降秦军,四是弃守宾州,投奔燕云关太守颜锦良。

与城池共存亡不符合世族的生存法则,安思洛和韦韬直接无视了这一条。

宾州郡城是他们最后的地盘,一旦弃守,投奔燕云关太守颜锦良,就等于是离了水的鱼,手中仅存的那点人马迟早被颜锦良吞掉,两人弄不好连性命都得丢掉。

那么,剩下的只有投降一途了。

刚巧周军派来使者劝降,并许诺各种好处,让两人在降周还是投秦的问题上一时难以作出抉择。

原商洛太守沐逸给两人分析了一番,虽说周王许了多好处,但两人之前的拼命抵抗令周军损失惨重,降周之后,万一日后有人提起这荐儿,难免有麻烦,弄不好也得掉脑袋。

安思洛和韦韬权衡一番,最终决定投秦,故派安剑虹持太守印信和亲笔书信前往,面呈正率军准备进攻宾州的赫进。

其实,两人的心里也倾向于投秦,大秦帝国快速堀起,并吞并卫唐两帝国,已俨然成为苍云大陆的第二大强国,李氏父子皆是当代英明神武的雄主,一直让两人颇为钦佩,投靠这样的雄主,只要有所表现,相信也不差。

两人一旦下了决心,自然要为投靠大秦后的将来好好谋划,两人各派大儿子前往面见赫进,有让儿子为质,表现出十足诚意的意思,以打消赫进的疑虑。

当然了,献出宾州郡城或许是因为两人走投无路,不得已而为之,严格说来,根本不算什么功劳,因此,两人决定拿下燕云关当成献礼。

秦帝国虽占领了临潼江淮丰都三座沿江关防,完全打开了晋帝国的东面门户,但与国家有一江之隔,诸多不便,没有一个支撑的前沿要塞,总的来说不好防守。

但如果拿下宾州燕云两郡,再加上已经占领的信阳黄州两郡,局面完全不同了,以宾州和燕云关为前沿要塞,守护后边的所有郡城,才算是真真正正的扎了根。

再者,宾州燕云信阳黄州四郡辖地皆是平原,土地肥沃,良田众多,河道交错纵横,都是盛产水稻的粮食基地,占领了这四郡,基本上可以说是占有了晋帝国三分之二的粮仓。

安思洛韦韬沐逸要投靠大秦帝国,还要获取一定的利益,唯有献上燕云关表功。

赫进率军向舒州推进,一路上都在捉摸着如何顺利拿下舒州郡城,安思洛等人的投效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立时催促大军加快行军速度,命疾锋营的五千轻骑先行赶路。

当然了,为防有诈,赫进还是特地交待了疾锋营的统领雷涛一番,要他见机行事。

雷涛率疾锋营的五千轻骑赶到宾州城下,安思洛韦韬沐逸三位太守亲自出城迎接,不仅表明了他们投效的诚意,也消除了雷涛的疑心。

雷涛接手了宾州的城防,安思洛韦韬沐逸三位太守则率残部三千剩余人“撤往”燕云关。

赫进率大军抵达宾州城后,命后勤辅兵在周军没有抵达前拼命的用水泥加固舒州的城防,留下四万人的兵力镇守城池,以抵御周军的攻击,自已亲率麾下四万步卒和疾锋营的五千轻骑直扑燕云关。

安思洛韦韬沐逸率三千残部“逃”到燕云关,燕云关太守颜锦良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纳了三人。

为打消颜锦良的顾忌,安思洛韦韬沐逸三个除了保留各自的亲兵卫队外,所余残部二千五百人全都交出,表明了投靠的诚意。

颜锦良暗中松了一口气,其实,他倒不担心三人那点兵力能翻起什么风浪,燕云关内可是足足有二万守兵,只不过,他一向生性多疑,这心里当然不全放心,现在好了,三人保留二三百人的亲兵护卫队也是很正常的事,毕竟三人都曾经是坐镇一方的太守嘛,没有部曲摆摆场面也说不过去。

听闻赫进正率大军逼近,颜锦良命手下加强戒备,同时征召城中青壮组建二万人的新军,打算死守燕云关。

据夜不收所报,赫进所部才刚刚攻占了金县城,还需攻占陇南县城,大军方能抵达燕云关下,这至少还需要四五天的时间,颜锦良一点都不着急,他还有好几天的时间做好各种准备。

不曾想,当天夜里,安思洛韦韬沐逸三大太守袭夺东城门,三人的亲兵护卫各有二三百人,分开来的话根本不足为虑,但全兵一处,也是一股不容小视的力量,加之有心算无心,三人突然发动,以近八百人的兵力攻占东城门,然后打开城门。

赫进早率部埋伏在城外,疾锋营的五千轻骑率先杀进城里,随后大军涌入,城中的守兵根本没有半点防备,仓促抵抗,在太守颜锦良被安思洛一箭射杀之后,守军崩溃,赫进以伤亡二千余人的代价拿下了燕云这座郡城险关。

第四百六十三章女兵

信阳城下,战鼓声隆隆,吼杀声震天,双方的将士在浴血奋战。

太守府内,明珠正在自已的卧房里看私信,显得特别的悠闲,她连战甲都没有披挂,穿的只是一般的素色衣裙,仿佛城头上的激烈撕杀与她全无半点关系。

这就是明珠的行事风格,安排妥当之后,就把指挥权交给麾下将士,任由他们自由发挥,颇有当甩掌柜之嫌。

就算她真的偷懒当甩手掌柜,手下不仅没有意见,相反,一个个都擦拳磨脚的,斗志昂扬,明帅这是给他们展现个人才华与立功的机会,谁都不想错过,他们心中除了感激就是无比的钦佩。

当然了,明珠也不是随随便便的撒手不管,战前可是把方方面面考虑进去了,之前的大战,信阳郡城的城墙已被金军的霹雳战车轰得伤痕累累,有些城墙段还没轰塌了,不过,经过后勤辅兵用水泥抢修加固之后,不仅完好如初,甚至更加坚固结实。

凤凰军团除了分出一支攻击黄州郡城外,留守城池的仍有五万精锐将士,这可是五万经受过血与火锤炼出来的精锐士兵,完全可以拉到城外与一向以野战著称的金军交战,何况只是据坚城防守而已。

再一个,秦军在武器装备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且占有天时地利人和,就算多不都大汗拥有百万大军,也休想攻克信阳坚城,明珠自然乐得偷闲。

在士兵眼中,明珠是战无胜的女战神,受士兵的敬仰膜拜,在一众姐妹心中,她有着与众不同的魅力,亲切随和,那种无形的感染力让你在不知不觉中都听从于她,总之,按一众姐妹的评价,完美无缺。

其实,是人都有弱点,或者说是某些个不为人知的嗜好,即便是完美的明珠也不例外,明珠就是喜欢看某人肉麻得直起鸡皮的情信,只不过除相公之外,没人知道而已。

明珠也不知道自已几时有这个让她脸红心跳,但又欲罢不能的不良嗜好,或许是在恋爱期间习惯了某人一月二封的肉麻情书,或许是长年统军在外,思念强烈的缘故?

虽然有些羞于启齿,但仅限于两人之间的秘密,所以,她也不打算改掉这个不良嗜好。

城中的百姓同样显得很悠闲,一些年迈的或三三两两聚在一块喝茶,谈论着今后的生计,也有不少青壮自发组织起来,帮着守军搬抬箭矢石弹等守城武器,搬运伤员和阵亡将士的遗体,妇人在家中忙碌针线活儿,洗衣做饭,孩童仍象平时一样嘻戏玩耍,丝毫没有因为战争而生出半点的恐惧与不安,因为明帅就坐镇城里,她就是百姓们心中无人可以战胜的战神,至于秦军晋军什么军都好,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听从谁的。

城中的百姓看到几名女兵沿街购物,指手划脚的指挥着七八个牛高马大的军爷,全都瞪大了眼睛,秦军里竟然有女兵,他们没眼花吧?

那几名女兵披挂量身订制的女式皮质轻甲,腰悬佩剑,足蹬长筒小皮鞋,右臂佩带红色十字的白色臂章,妩媚中带着几分飒爽英气。

女兵的制式军服自然是出自李卫之手,他是仿制现代的女兵制服,上身是裁剪得很合身的蓝色军服,下身是黑色齐膝短裙,长筒皮鞋,怎么看怎么养眼。

可是,三纲五常在人们的脑子里早已根深蒂固,露胳膊露大腿的都是不正经的坏女人,要被千夫所指,浸猪笼的,李卫再有能耐,也不敢轻易去推翻这个千年传承下来的旧观念,因此,女兵的里边还穿了一条同质色的长裤,把一双白晰修长的美腿包得严严实实的,半点儿气都不透。

在李卫看来,这简直就是画蛇添足,但女兵们喜欢得不得了,他也很无奈。

当然了,他偶尔也会让一众妻妾试穿一下用贡丝特制的军服,享受一下制服控的爽歪歪。

有人按耐不住内心的强烈好奇,上前询问一名挑着担子,走在最后边的年青士兵。

那名年青士兵边走边咧着嘴,笑呵呵的回答。

其实吧,秦军编制中有女兵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还一度被各帝国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话。

秦军的女兵编制目前仅限于医护兵和文秘官,医护兵分为医师和护士,各分有好几个等级,官衔是按秦军编制的统一官衔任命,但在平时,一般都统称某某医官。

文秘官即记录掌管文案的录事参军,要求的可不仅仅只是识字这么简单,还要懂得用最简练的文字来总结归纳各种文件等等。

女人当兵本来就少得可怜,符合文秘条件的女兵更属珍稀级的国宝,整个大秦帝国,女文秘官令三人而已。

因此,女文秘官的官衔都是卫尉级起步,和女医官一样,待遇好得让人眼红。

所有跟随在一旁的百姓听得耳朵直颤动,眼睛瞪得老大,三纲五常是根深蒂固,女人抛头露面是失德,有钱的大户人家就算了,但穷苦老百姓就不一样了,家中子女多,女儿就相当于是帮人家养的媳妇儿,嫁出去就等于是泼出去的水,与其让她每天辛辛苦苦的替有钱人家洗衣服什么,或去大户人家的家里当丫环下人,一年到头挣到的那点小钱还不如当女兵一个月的军饷多,这还不算专门为女兵所设的专门福利,好象很有赚头的嘛。

不过,心动归心动,真正敢让女儿去当兵的老百姓仍然不多,仅百来户特穷的穷苦人家而已。

即便有很多大姑娘家心动,但死古板的老爹不点头,她们只能羡慕无比的看着平时的好姐妹在家中长辈的牵拉下,既兴奋又惴惴不安的前往秦军的军营投军。

一下涌来百多名年青的小娘子要求入伍参军,自然惊动了躲在卧房里看情书的明珠。

看着面前百多年青小娘子,明珠满意的点头,她们都是穷苦人家的女儿,勤劳肯干,吃得苦,有些还显得比较机灵,教她们读书识字之后,说不准还能培训练成初级医师呢。

别看秦军编制里早有女医护兵,而且常年征召,但旧观念根深蒂固,前来应征的女性少得可怜,整个大秦帝国的女医护兵也仅五百来人,缺口非常大,这百来名年青的小娘子来投军,明珠自然全都收下。

军服皮鞋得让裁缝师先量身之后才能缝制,红十字臂章倒是有现成,先戴上以示识别,因女兵在军中稀少,属国宝级,一入伍,每人即领到二吊大钱。

明珠知道这些穷苦姑娘家的质朴淳厚,即便打零工赚到少得可怜的一点点钱,也仅自已留下那么十来二十枚左右的铜板当日后的嫁妆,其余的全部交给长辈,因此亲自作主,交给她们的长辈一吊半的大钱,剩下的半吊大钱由姑娘家自已收藏,让这些年青的小娘子们激动得直呼明帅万岁。

他们的长辈更是乐得大嘴巴都合不拢,才当兵就能拿到这么多军饷,都顶他们好几个月辛辛苦苦才挣到的工钱了,而且一家人都成了军属,还能享受军属的各种待遇,原来生女儿除了生孩子,还有这么大的用处啊。

老百姓的这种心思,明珠早听自家相公说过,她除了苦笑,心中对相公更是膜拜得不得了。

不少刚入伍的年青小娘子正围着她身边的几名女侍卫叽叽喳喳的说着话儿,伸手摸着她们的军服,满脸羡慕的表情。

明珠的脑海中突然闪过相公专门为她们所有姐妹量身订制的那种丝制军服,光洁俏面不禁飞红起来。

第四百六十四章血战

城内一派轻松气氛,城外却完全相反,多不都大汗的脸色铁青得吓人,站在后边的一众大小部族首领全都小心翼翼的屏住呼吸,生怕被当那只出头的鸟儿。

也不怪多不都大汗如此脸色,大军狂攻信阳郡城十数天,所有重型攻城器械都投入使用,所有攻城策略也用尽了,付出了不小的伤亡代价,城池依然纹丝不动,固若金汤。

一万伪军除了二千多伤员外,其余的全成了真正的炮灰,除此之外,部族战士亦伤亡一万五千余人,其中三千人可是各大小部族里数一数二的勇士,有哲别雄鹰大草原上的飞鹰第一勇士等等傲人称号的真正勇士,这些勇士作为先登的敢死锐士,都倒在了进攻的路上和战死在城头之上,损失之巨,别说那些大小部族首领了,就连还没有动用自已部族勇士的多不都大汗都觉肉痛。

这固然是借秦人之手达到了削弱各部族实力的目的,但何偿不是在变相的削弱自已的实力?

要入主中原,没有这些大小部族的全力支持,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入主中原的希望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只剩下这座信阳郡城了,多不都大汗可不想就此前功尽弃,明知伤亡不小,但无论如何都必须拿下面前的信阳郡城,再次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这一次,他不仅动用一直在养精蓄锐,没有出战的本族战士,更命自已的族弟臣刚铎罗亲自统军出击,只希望两人能够打开局面,或者说是创造奇迹。

臣刚和铎罗各率三千部族战士出击,两人在族里都是排名前五的勇士,冲锋陷阵的猛将,这种时候派他们领军出击的确很合适,多不都不愧一统大草原的大可汗。

此时,城头上的守军正在有条不紊的换防,明珠把各营分成多千人队,轮流守城,以便让士兵得到足够的休息,保证充沛的体力投入战斗。

当然了,换防时,上一队的队官要把一些必要的情况交待给接防的队官,提醒他们要注意什么情况等问题,以便接防的队官能够准确的掌握各种情况,及时作出针对性的部署。

城下,隆隆的战鼓声中,金军再一次发起进攻,在盾牌兵的掩护下,弓箭手拼命的向城头仰射,以压制守军的弓箭手,掩护进攻中的战士。

金军接连胜利,缴获了晋军大量的武器装备,加之逼迫被俘的铁匠日夜打造武器装备,更换新装备后的金军,战力明显提升,这些弓箭手手中的长弓就是晋军的制式弓箭,射程可比他们之前所用的骑弓要远二三十步。

双方的弓箭手在对射,半空中尽是交错纵横的箭矢,密密麻麻的,一度把太阳光都遮蔽住。

一架架长长的云梯搭靠到城墙上,一个个部族战士一手紧握武器,一手攀梯,嚎吼着向上攀爬。

城头上的守兵向下扔砸擂石滚木,淋洒热油,或用长杆推倒云梯,用刀砍,用枪刺,用箭射,有的甚至抓起金兵遗弃在城头上的尸体当擂石往下砸,总之,但凡能够攻击的东东都可作为守城的武器。

臣刚一手持盾,一手握着短柄大斧,呼吼着指挥麾下战士拼命的向城头攀爬,他那身黑色的制式战甲引起了两组狙击手的注意。

李卫山寨后世的狙击手,也把军中的神箭手专门召集起来,成立了冷兵器时代的狙击手兵种,弓箭没法和配备了高倍瞄准器的狙击枪,所以,李卫的狙击手们基本是二三人为一小组,同时对目标射箭,务求一击必杀,军官自然成为狙击手们首要狙杀的目标。

十几天的攻防战,金军可是损失了不少基层军官,甚至还有二十几个冲锋在前的中高级军官,只不过没人发现秦军的狙击手是一个要命的存在而已。

塞外部族天生都是战士,人人擅长骑射,要比神射手的数量,没有哪个帝国比得上,只不过,多不都大汗再是英明神武,也不可能想到这一招。

臣刚正呼吼着指挥麾下战士进攻,不防三支劲箭呼啸射来,他反应极快,左手大盾挡住了第一箭,右手短柄斧砍飞第二支箭,然后,眼睁睁的看着第三支劲矢射透三层铁甲,贯进他的胸口要害。

一架云梯上,背插弯刀的铎罗一手持盾,一手扶梯,快速向上攀爬,他手中的铁叶盾已经挡下了十几支射来的箭矢。

铎罗很快就爬到了城头,用手中的铁叶盾挡住迎面刺来的长枪,猛的向前一推,持枪的士兵吃不住凶狠的撞击力量,长枪脱手飞出,虎口被震裂,双手鲜血淋漓,一跤跌坐流淌血水的青石板上。

铎罗反手抽出插在背后的弯刀,一刀砍断从一侧刺来的长枪,然后踏上了城头。

他大吼一声,铁叶盾挡下劈落的铁剑,顺势向前一推,把另一名守兵撞得惨呼飞抛,右手弯刀劈倒了另一名守兵。

铎罗悍勇异常,独自一人砍倒了五名守兵,牢牢的守住所占的阵地,掩护身后的战士攀爬上城。

一名部族勇士刚踏上城头,劲矢破空的厉啸声传来,这名部族勇士闪避不及,额头中箭,惨呼摔落城下。

不过,很快的,又有另一名部族勇士攀爬上来,和铎罗一起砍杀守兵,掩护后部的战士攀爬上城。

铎罗的确是一员冲锋陷阵的猛将,混战中虽然挨了一刀,反倒激起他的凶性,接连砍倒了五名守兵。

不过,他的异常凶悍也被一组狙击手发现,其中两个狙击手用连珠箭射出三箭,另一个狙击手则瞄准他的左腿,悄然射出了一箭。

铎罗有铁叶大盾护身,接连挡下疾射而来的六箭,却没有想到还有另一个神射手瞄着他的下三路。

锋利的箭矢贯穿他的左脚踝,铎罗痛得大叫一声,跪倒在流淌鲜血的青石板上。

一名守兵挥刀冲上,却被暴起的铎罗挥刀斩倒,不过,脚踝传来的椎心剧痛也令他的动作为之一顿。

三杆长枪同时刺来,他左挡右格,又顺势砍倒了一名守兵,倏觉右臂传来椎心剧痛,手中弯刀抓握不住,失手坠地。

一名狙击手仍是以连珠手法射出三箭,一箭洞穿铎罗的右臂,另外两箭射杀了他身边的另一名部族勇士。

几名守兵持枪挥剑冲来,失去了弯刀的铎罗只能用铁叶盾挡格,被逼得一步步的退到墙垛边,最后不得不纵身跳下城墙。

城下早已堆满了厚厚的几层尸体,铎罗虽然摔得全身几乎要散架,但运气出奇的好,竟然没有摔断手脚,十几名持盾的部族战士冒着洒落的箭雨冲上前,架起他匆匆撤退。

这厮虽然保住了一命,但左脚踝吃了一箭,就算医好,恐怕以后也得叫跛脚勇士了。

金军的攻城有多凶狠猛烈,秦军的抵抗就有多英勇顽强,信阳郡城仍旧固若金汤。

城下,面色铁青的多不都大汗看着麾下勇士悍勇无畏的发起一波接一波的冲锋,然后一个个倒在进攻的路上,他的心在滴血,胸中怒火熊熊燃烧,难道长生上神没有保佑我大金帝国?

当两名战士抬着臣刚的尸体来到他面前时,多不都大汗呆呆的看着刚才还活生生的一个人,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具冷冰的尸体,悲愤交加之下,只觉全身的血液汹涌澎湃,猛的喷出一口血水,一头栽落马下。

一众部族首领全都慌了神,抱起晕迷不醒的多不都大汗匆匆退回军营,催促随军郎中赶紧救治他们英明神武的大可汗。

金军久攻不克,锐气已挫,王旗突然移动,更让他们士气大跌,很快就如潮水一般的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