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568章

作者:酒剑仙人

但是呢,現在的很多作業任務之類的,都是在羣裏發的……

現在這個員工正在猶豫,是要直接投訴那個老師還是咋……

這種問題就算是他周毅聽着都覺得很麻煩。

此外還有校園暴力,這同樣是最近一段時間騰達法務部努力的重點。

因爲有的校園暴力比較嚴重,有的家長總是按捺不住,爲此騰達法務部特意申請對公

司的員工進行了普法講座。

首先告訴他們,遇到孩子被欺負了,千萬千萬不要去動手!

這樣子有理都變成沒理了,而且最好不要去對方家裏動手。

自己家老闆報警那麼多次,很多最後都是以非法入侵住宅罪給判了的,所以一定讓員工們有警惕心裏。

那就是,別人的家,人家不讓你進去你就別進去!

校園暴力有的是解決辦法,千萬千萬不能衝動了。

當然,在普法講座上一起說的還有其他一些小事,總之就是告訴大家,現在有騰達法務部幫大家撐腰呢,遇事不要衝動。

比如車位被佔了,千萬千萬不要去把對方的車弄壞,別想這種事,到五千就容易進去。

周毅在法務部看的很開心,各種各樣奇奇怪怪的案子,只能說騰達員工的惹事能力也是一流的。

正當周毅打算好好的和霍鵬飛聊一會的時候,手機響了,拿起來一看是自己家老爹的電話。

「喂爸,怎麼了?什麼?你和我媽被告了?什麼情況啊這是,不要着急,一個民事官司而已,慢慢說。「

周毅比較奇怪,周父周母都是那種普遍意義上的老好人,在平時和街坊鄰居都沒什麼矛盾。

現在居然能到了打官司的地步?

周父將事情大概講了講,周毅的眉頭頓時皺起。

他沒想到居然和之前買的黃金有關!

之前父母給他打電話,說有個品牌的黃金價格很低,他們就趕緊買了一點,準備等自己帶着一個姑娘正式上門的時候給人家呢。

結果沒想到,就這事居然惹上了麻煩!

說他們的標價標錯了……

第五百一十九章 犯了錯要認捱打要立正

說真的,標價標錯這種事,周毅以前在網上見到過。

有時候搞活動,可能一批次的價格就直接搞錯了,導致的後果就是。

比如原本要賣九十九的東西,結果搞成了九塊九,這樣的事其實有很多,而且專門有人盯着,發現之後就趕緊薅羊毛。

要說周毅自己,對這種價格標錯行爲其實沒有什麼看法,那種惡意薅羊毛讓一家店直接倒閉的行爲肯定不對。

但是呢,你要說一家店標錯了價格,然後人家買了,隨便就讓人退貨,自己不想承擔任何責任,那同樣也不對。

出來做生意,錯了就要認,捱打要立正,總不能說你錯了什麼責任也不承擔,還覺得自己很有理吧。

而且,這年頭網絡營銷,爲了那點流量豬腦子都打成狗腦子了,有一部分的商家就是通過這樣的手段,來提高知名度。

賣了一堆東西,完了再安排人拍個視頻流一下眼淚,哭訴一番,說自己這店要破產了,這節奏帶起來,之前那些買了的人自然會被各種網暴。

不退貨那就是你總想着佔便宜……

只是沒想到,自己父母居然遇到了這樣的事,而且因爲這樣的事要鬧到法院!

「之前你媽說他們的黃金戒指鐲子這些賣的很便宜,以爲他們是在搞促銷呢,然後就買了,可完了之後第二天吧,那個店的客服就聯繫我們,說價格標錯了,讓我們取銷訂單。」

「你媽本來是要取消的,可是他們在那裏說的意思,好像感覺,我們在故意佔便宜一樣,我當時就沒答應。」

「完了他們就不斷打電話,一會兒說賠我們五百,一會又說不取消就要去起訴我們,那我和你媽就覺得,這事我們也沒錯啊,這正常買個東西,他說錯了就錯了啊。」

「就算賠五百我們也不稀罕,他們不發貨,本身就是要賠五百的,結果誰能想到,今天咱們林城的法院給我打電話,說我被起訴了,問我在不在家,要送傳票……」

周父在電話裏絮絮叨叨的,還稍微有點緊張,看的出來,這莫名其妙的訴訟,讓父母確實有點害怕。

用現在話說,好人家誰天天去法院啊,像是周父周母這樣的,一輩子都沒有踏入過法院的門。

至於說故意佔便宜……這年頭買東西貨比三家,如果買了個便宜的東西就能說故意佔便宜,那乾脆別搞什麼營銷活動了。

而且互聯網營銷和實體店的營銷有很大的不同,有時候互聯網營銷的價格會低到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這誰都清楚,人家是在通過低價營銷來聚集流量。

周毅也知道,像是他媽這樣的,學會在網上買東西之後,那真的是各種找便宜的。

說句不客氣的話,並夕夕就是抓住了像是周母這樣人的心態,然後纔有了今天的成就。

周毅想了想道「行了爸,就是被告一下而已,不用着急,你和我媽在家吧,我一會就過去。」

父母這會就在悅府小區呢,至於爲什麼是林城法院,是因爲那個叫阿福的公司在林城法院起訴的。

民事訴訟,一般都要求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掛了電話,旁邊的霍鵬飛開口道∶「周總,您父母是有什麼事嗎?我聽到好像被告了?「

其實霍鵬飛有句話沒說出來,這是哪個牛人敢告周總的父母呢……

周毅聞言笑了笑道「沒什麼大事,小事情,我先去了解一下,我父母的事你也沒辦法管,忙你的吧。」

下樓開車直奔悅府小區,他的車位被小徐姑娘租了一個,剩下一個常年都是空着的。

當然,有的人臨時找不到車位停一會這肯定沒什麼問題,與人方

便,但是呢,不能將這車位當成自己的。

宋曉飛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要去轉轉,如果發現有車敢在那裏一直停,就會打電話讓對方挪車。

不挪的話,宋曉飛自然有其他辦法……

所以這麼幾次下來後,周毅的那個車位,平日裏基本上都是空着的。

浪費嗎?這當然不浪費,周毅偶爾還是會回來的。

地庫停好車便去上樓開門,父母正在客廳裏坐着聊天。

「小毅啊,人家法院已經給我發了那些材料,都在手機上。」周父趕忙說道。

在度過了開始的那種緊張階段後,現在稍微好點了,因爲兒子好像這兩年打官司挺多的。

平時一起回來的那個姑娘好像也是律師,所以就沒那麼害怕了。

只是覺得有點丟人,畢竟在他們的思維裏,感覺被起訴,好像是件特別不好的事。

周毅接過手機,點開起訴狀開始看,對方的訴求是撤銷合同,原因是價格顯著錯誤,這合同存在着重大誤解。

好歹和方大狀廝混這麼長時間了,周毅還是比較清楚合同可撤銷的幾種情況,重大誤解確實是其中一種。

只是……父母遇到的情況算不算重大誤解,周毅不太清楚。

周母猶豫了一下還是問道「小毅,你看……你看這個怎麼辦啊?咱們要不要撤銷訂單,也省的麻煩。」

周毅聞言沉吟一番道「媽,這個我也不好說,不過這事也不用擔心。」

看這起訴狀上說的,母親一共買了十樣首飾,據說原價應該是二十四萬多點,結果只花了四萬多的樣子。

「對了,媽,你把你們的聊天記錄給我發過來。」

周母很快將聊天記錄截圖發送,周毅點進去看了看,沒什麼可說的,對方道歉確實道了,但是賠償只有那平臺規定的五百塊。

平臺規定在四十八小時內不發貨的話就得賠五百,也就是說,對方其實一分錢不打算賠,就想讓這邊取消訂單。

站在對方的角度來看,這好像也能理解,畢竟你看你拍下來了,然後取消,我們給你退款,還多給你五百,你這已經賺翻了。

但事情不能這麼說,我憑實力買的爲什麼你說取消就取消,而且一分錢都不願意出,五百塊還是人家規定必須要給的。

開什麼玩笑呢!

不過,終歸已經鬧到了法院,周毅現在覺得也不用搞太大,能調解也就調解了。

父母還是覺得這樣的事不適合鬧大,被人知道了丟人。

但是這樣的事就給五百塊,那肯定是不行的。

想了想,周毅準備聯繫一下那個林城長益區法院辦案法官,看能不能調解。

不過在聯繫法官之前,周毅想着先和專業人士問問,看自己這邊有沒有權利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專業人士當然是方大狀靠譜。

一個電話過去,方大狀爽朗的笑聲響起∶「咋了周毅,又有什麼事了,你不是纔剛剛把那個什麼檢測中心老闆舉報了嗎?」

「方大狀,有個比較要緊的事,這樣吧,你現在有沒有空,有空的話我去你所裏一趟。」

「要緊的事?那你來吧。」

隨即周毅掛了電話,和父母打了聲招呼,隨即便下樓開車,直奔方大狀的律所。

律所很快到了,直接上辦公室,推開門進去,就發現周欣然也在。

周毅有的時候說話是不過腦子的,比如現在……

「誒欣然,你怎麼也在啊?」

看到周欣然的瞬間,周毅直接蹦出來這麼一句話,然後方大狀就想捂臉了。

周欣

然原本還在那裏笑,聽到周毅這話頓時面無表情「你這意思是不歡迎我啊,那我走?」

「沒有沒有,我來和方大狀諮詢個事,你隨意,隨意就好。」

坐在方大狀面前的時候,老方已經不知道說啥了。

「咱們別說其他的了,說正事,又有什麼要緊的事了,以至於你還專門跑來問我,你們公司的那些人處理不了嗎?」方大狀有點好奇道。

周毅手機上的材料都調了出來,放到方大狀面前道∶「你看看吧,我爸媽被告了。」

「啊?叔叔阿姨被告了?」

卻是方大狀還沒說話呢,旁邊的周欣然已經喊道。

「對,被告了,理由是合同重大誤解,總之你們先看看。」

方大狀拿起手機開始看材料,一邊看一邊問道「哦,商品是黃金,這案子沒什麼問題,就是很普通的一個案子,對方打算賠多少呢?」

「人家就賠五百塊,而且這個五百塊還是平臺規定的,四十八小時內不發貨應該賠五百……」周毅搖搖頭道。

「就賠這點?這肯定不可能答應啊!「方大狀這邊的反應比周毅還大∶「二十多萬的商品,沒有這個規定的話他們這是打算一分錢不賠啊,虧他們想的出來!「

「行了,周毅,你有什麼打算啊,這個案子如果真的上法院,你父母這邊要贏的話,得證明對方存在低價營銷行爲纔可以。」

「有沒有之前買東西時候那些頁面的截圖啊?只要稍微能證明的證據就行。」

雖然整天把人送進去,但是在民事糾紛方面,方大狀同樣研究很深。

周毅搖搖頭苦笑道「方大狀,這我爸媽買東西怎麼可能會留證據呢,看到哪個便宜就直接下單了,生怕下單晚了人家取消低價活動。」

「這就是看到低價了就覺得對方在促銷,直接買了,你說的這些證據,一個都沒有。」

這……方大狀摸了摸自己的禿腦門道「那這個案子我得提前和你說,上了法院的話不好贏的,就算是我去,沒有這些關鍵證據,贏的概率也很低。」

對於其他客戶,方大狀肯定不會這麼說,律師從來不會告訴你這個案子的勝訴率多大。

但是在周毅面前,方大狀就很隨意,這案子確實不好贏,關鍵證據沒有的情況下,誰來都沒用。

他方許鏡只是律師而已,不是法師。

雖然說起來好像確實很不好接受,但這就是法律規定的事實。

周毅聞言搖搖頭道「方大狀,你都覺得不好贏了,那我肯定是儘量要避免打官司的,我的想法是,能調解就調解吧。「

「不過,賠五百我覺得少了,方大狀,我是想知道,這個我們如果想讓他們賠償,有什麼好的理由嗎?」

「到時候和對方調解時可以說。」

理由嗎……方大狀想都沒想就說道「理由肯定是有的,締約過失責任唄,咱們之前打官司也弄過啊。」

這都不用詳細解釋,看字面就能明白,締約和過失。

締約是合同,過失就是犯錯了。

在締結合同的時候犯錯,導致原本預期的利益受損,這同樣是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