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剑仙人
樂因說出了自己最主要的辯護意見!
他自然是要做無罪辯護的。
這個說法就是,這相機查理只是出於好奇而帶着出了門,然後出門後認爲這是假的,所以將相機扔了。
這樣一來,就不是侵佔罪了,因爲他沒有侵佔的情況發生,不符合侵佔罪的構成要件。
當然,平白無故把人家的東西給扔了,這肯定是侵權,因爲撿到之後就有管理的義務。
所以東西肯定是要賠償的。
只不過那樣子刑事案件就可以轉化爲民事糾紛,自然就沒有犯罪的情況了。
這就是樂因的辯護落腳點。
以前那個撿到鑽石然後丟失的案子很多人都知道,就是參考那個過程。
對此方大狀並沒有說什麼,只是繼續拿證據。
倒是周毅坐在旁邊好像感覺有點明白了。
因爲監控顯示,距離不是很遠,這倆是走路回家的,所以不存在說將相機丟在了車上。
那麼問題來了,你說你把相機丟了,那總得在監控裏可以顯示出來吧。
這就是一個思維誤差,可能在漂亮國待久了都不知道,我們這裏在城區的主要路上,基本上監控是可以做到全部覆蓋的......
只有那些很偏僻的角落纔會形成死角…
所以這就是爲什麼,真的你做了什麼事,要找你,監控挨個看着就能找下去......
想到這裏,周毅莫名覺得,方大狀有點蔫壞,其實裏面的關鍵信息只有他倆回家的那十分鐘多點的時間。
結果方大狀給整了一堆讓人看着都煩的,更不用說還卡着時間提交......
第三份證據則是通話記錄,對方在電話裏否認拿了相機,這看起來好像不能拿來當證據。
但你要知道,以沒撿到作爲理由來推脫的,同樣屬於侵佔罪的情節之一。
這個證據樂因也沒什麼好的質證理由,還是以證明力度不足,不能證明故意不返還。
樂因已經準備法庭辯論了,他要好好的和對方辯一辯,至於剩下的那個什麼監控視頻證據,他並沒有感覺。
結果方大狀開口道:“我這裏最後一份證據,事發當天,被告和其女朋友韓娟從豬腳飯館回家的監控!”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過程中,被告並沒有任何丟棄物品的動作。”
確實沒有丟棄的動作,因爲兩人在路上忙着纏綿呢,根本沒時間。
啥玩意?樂因直接傻了。
現在他的感覺就是,對方預判了他的預判!
而且是直接用證據把他的辯護點給按死了......
重頭戲法庭辯論還沒開始呢,就已經完全失去了頭緒。
可憐樂因還摩拳擦掌準備好好辯論一波呢。
在場的大家都不是瞎子,自然能看出來,那個被告律師在聽到這個證據的時候臉色都變了。
法官都有點不忍心,太慘了。
這其實是很多律師都會玩的套路,故意在最初提交的起訴狀或者自訴狀裏給你留點漏洞。
那你看了自然是很高興,這不就有辯點了嘛!
然後所有的工作都會圍繞着這個來做,就不去考慮別的方面了(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章 該進去的,還是進去吧
。
現在很多律師都是見案子就接,手上一堆案子,那肯定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花在一個案子上。
然後等舉證期限屆滿,基本上也就快開庭了,這個時候你就算發現了不對,也有點晚了......
樂因現在就是這個狀態,法庭辯論開啓,說話都有點磕磕碰碰。
節奏直接被完全打亂,只能勉強把之前想的其他點說出來。
但這本身就是被自己否決的,說出來那肯定沒有半點用。
方大狀輕而易舉地就反駁了過去,順手就開始了嘲諷......
就方大狀這樣,那開心了必定會嘲諷,上了法庭的方大狀從來都是沒人性的......
到了這個階段,就連旁聽的吳大媽都已經有了想法,這還說什麼,直接判了就行。
吳大媽旁邊的王大爺甚至覺得,就這案子,牽條狗上去也就這結果吧,還律師呢......
查理大張着嘴,他是能聽懂的,他感覺受到了***的歧視,因爲他們委託的這個律師真的好菜......
法庭辯論結束,樂因坐在了椅子上,臉色茫然。
我是誰,我在哪,這是什麼地方。
爲什麼對面那個律師就像是變態一樣,爲什麼他要那麼嘲諷我,我真的很菜嗎?
最後陳述階段,沒什麼可說的了,希望判刑,判實刑!
一個個的都覺得還是多少年前呢,可以受到特殊待遇,錯啦!
庭審結束休庭,周毅看了看對面,那個查理好像對着自己的律師開噴了。
很快休庭結束,法官當庭宣判:判處查理羅森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除了這之外,還要返還周毅相機。
聽到這個判決,周毅笑了,光明區法院還是可以。
這次頂住了壓力,直接判了一年,而且是實刑。
別看只有一年,你要知道侵佔罪數額較大的情節也就是兩年以下。
而十萬元以上纔算是數額巨大,周毅那相機也就是三四萬而已。
舒服了,真的舒服了。
只可惜,襲警並沒有成立......
查理通過翻譯知道了判決結果,一下子坐在那裏,不遠萬里來這邊,還以爲能和網上說的那樣,隨便吊妹紙,怎麼都沒事。
結果拿了個相機就要坐牢了......
也不知道這裏的監獄和老家那裏的監獄比起來有什麼區別,聽說他們不尊重犯人的人權啊!
相比之下,韓娟就不太一樣了。
她那個情節不嚴重,而且在知道了自己那個男朋友其實在他們國內就是個窮鬼之後徹底崩潰了。
她不知道自己爲什麼就和瘋魔一樣,覺得和外國人做朋友就是“很厲害”。
結果現在,賠上了人和錢不說,還得進去。
倒是韓娟的父親沒有露面,可能也覺得自己家女兒這情況有點丟人。
一天後,還是光明區法院,判處韓娟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之所以判緩刑,是因爲認罪悔罪表現明顯,而且她的父親在積極尋求諒解。
判決下來,韓娟的眼中都失去了光芒。
京州這邊主要的人已經被判了,但是事情還沒完。
周毅和霍鵬飛的電話已經快被打爆了。
尤其是霍鵬飛,當聯繫不到周毅的時候只能聯繫他這個律師了。
然而,不管那些虛空道歉的人怎麼說,得到的只有一句話,不接受調解。
於是,一個又一個的哭訴視頻在網上出現了。
之前那些帶節奏的人更是瘋魔一般。
熱搜上已經有了話題:抵制騰達!
“你們都看到了吧,這就是阿毅,打着較真的旗號,任憑那麼多人哭訴(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章 該進去的,還是進去吧
都沒有任何的反應,我很詫異他怎麼能忍心呢!”
“剛剛上大學啊,未來還那麼長,就想讓人家坐牢是吧?人家都已經道歉了,那麼諔┑牡狼噶耍�要咋樣!”
“所以我呼籲,大家抵制騰達,現在你們的支持,都會成爲阿毅所謂較真的資本,我們都不搭理他,看他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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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章 該進去的,還是進去吧
第四百六十一章 都是異端
對於這樣的熱搜,你還別說,
阿毅這樣較竟是爲了什麼,這是從當初反手充值一百萬開始就引發很多討論的問題。
慢慢的到了現在,有的懂哥就已經想清楚了,阿毅這麼做就爲了讓他的公司出名。
尤其是現在,網上只要有人提起達,就會說那是勞者的聖地。
說的多了那自就會有多人反感,這是沒辦法的事,也是毅無法控。
再加上種種陰暗的心理,類似“過不好所以也不能過得好”,以“我都這麼窮了你憑什麼能這麼錢”之類的,落井下石的更不少。
這種心理正常,其就周毅自己的想法,正。
因爲他以前有系統的候,在網上看到類似的新也會妒,也會想着瑪德你個辣雞網紅哪天塌方吧!
以現在,人這麼,周毅覺得很正常,只要大家不人身擊,法律範圍內怎麼樣都是可以的。
這和對不對沒關係,人的心本身就是極複雜的。
另外就是周某人較真中得罪的那些人和公司,眼得上眼藥了,水舟一波也毛病。
於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抵制騰達”熱高的嚇人,讓生了一種感覺,好像達明天要沒了。
在這樣的況下,像是媛姐這樣的忠實觀蓄D時着急了,趕緊發消息詢問。
對此毅只有一句話:抵制騰達這是人的自,我又管不着,所以便他們咯。
正因爲自己當初有過這的心理,所以周很清楚,越是應大,這些人開心。
而他如果根本在,那這抵制也就是個笑話了。
“抵制騰達”算是最大熱,而在抵制騰達外,還有其他的,比如亮的***發了動態,對案件的判決表示很遺憾。
還有一些知名人士已經開始說了,說這樣的判簡直是把臉都丟光了。
確實法律有規定撿到東西不還屬於侵罪,但是,法外也有人情在。
對方畢竟是外國友,做的事也是什麼辦法接受的事,麼就得上綱上線,判一年刑呢
這判決的問題大了,至已經有人議查一查光明區法院,看他們和那個阿毅之間不是有什麼關係。
因爲兩年光明區法院好像做了好多阿毅的官,而基本上都判了阿毅勝訴!
這在很多人眼裏就不合理!
你打官司肯定要有輸有贏的,怎麼你就能天天贏呢,還不是因爲你和法院着不可人的祕密。
當然,大家現在也不敢明目張膽地說,只能那麼拐彎抹角地來幾句,或者把矛頭對準法院。
而在各種各樣的輿之下,終於,某個媒體進行頭條報:理表示要上訴!
這話是個律師樂因說出來的。
“我認爲一年的量刑重了,違背了罪刑相適應原則,在主觀惡意沒那麼強的情況下這麼判,有點量刑過重!”
“以在***的支持下提起上訴,希望二可以給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話題出來,頓時引來了很多人的圍觀。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前不管是對方的***,還是其他的什麼,都在擺弄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