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剑仙人
“不,同志,就是他直接搶過去故意砸壞的,他當時還說,說不刪是吧,那就摔了!”小吳姑娘趕忙說道。
老方沒說話,徐經理已經喊道:“小吳,說話要講良心,我什麼時候說過這樣的話?那手機明明是你不小心摔壞的,什麼時候都成了我故意砸的啊!”
“而且是你你私自對我和項總進行拍攝錄像,這已經是侵犯我們隱私權了,我讓你刪你不刪,這還倒打一耙!”
徐經理身後,項總也開口道:“警察同志,剛剛他們就在我辦公室裏,確實是因爲不小心摔壞的,徐經理也不可能說平白無故就摔人手機。”
小吳姑娘愣愣地看着他,只能說,閱歷這種事,雖然很多人都想要,但很多人又都不想要。
很明顯,她還從來沒意識到,現在居然有人能無恥到這種程度,說瞎話面不改色。
幸好她之前聽了郭姐的話,凡事都要兩手準備。
老方看向了小吳姑娘,現在很明顯得弄清楚是怎麼回事,故意砸的和不小心摔壞,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
這種出警都是看情況,徐經理人家有項總作爲人證,你小吳沒有,所以得你來證明。
其他同事也都看着吳秋靈議論紛紛。
然而,小吳姑娘現在臉上直接沒了表情,反手掏出了另一部手機。
“警察同志,我這裏有我進入辦公室之後的所有談話錄音,包括他把我手機砸壞之後項總說的話,都可以證明確實是對方故意把我手機砸壞的。”
話一出口,對面兩個男人齊齊變了臉。
就算是做夢都想不到,對面這人居然身上帶着倆手機,一個明着錄像,一個暗地裏錄音。
徐經理也突然想到了,怪不得她剛剛那麼問!
有人對於小吳姑娘這種錄音錄像的行爲很反感,認爲每個人都有禍從口出的時候,你這樣做,以後誰還敢說話。
但是呢,錄音錄像也要區分什麼情況,有的錄音錄像是用來保護自己的。
這邊的小吳姑娘已經將錄音開始播放了。
裏面的對話什麼的都很清楚,一聽就能聽出來,項總的臉色開始發黑,因爲他之前剛剛說了,說徐經理砸壞你的手機也是爲你好……
老方慢慢地聽完,隨即看着徐經理道:“你現在有什麼想說的?”
人的證據,或者證據法中我們叫言詞證據,其實在刑事案件中的優先度要低於物證,證據法中叫實物證據。
人家有錄音,而且錄音中很明顯能聽出來,你這項總其實是和這個徐經理是站一邊的,那這種情況下,你的證言就有點問題了。
徐經理額頭開始冒汗,看着面前老方的黑臉,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這個,通知,我剛剛也是沒辦法,她拍了內容,我讓她刪可她就是不刪,那我沒辦法了所以就把她的手機摔了。”
“但我絕對沒有惡意,我只是認爲她這麼做侵犯了我和項總的肖像權和隱私權,所以我必須得讓她刪除。”
“可她這麼做的目的是爲了取證,而且如果沒有這麼做,那今天是不是就被你們糊弄過去了!”老方一臉嚴肅地說道。
“更不用說,人家怎麼侵犯你們的肖像權和隱私權了,用不用我給你說一說民法典的規定?”
“對了吳小姐,你的手機多少錢買的?”老方問道。
小吳姑娘便如同早已知道一樣,直接將另一部手機上的電子發票拿出來道:“警察同志,這是我花了三個月工資買的,五千八百多。”
什麼?老方的臉頓時更加嚴肅了,上前將那電子發票看了又看,終於確定,這手機的購買價格確實是五千八百多。
頓時,老警察看着徐經理的眼色都不太一樣了,隨即眼神示意了一下,讓跟着自己的徒弟去徐經理身邊。
“行了,徐經理是吧,還有這位吳小姐,和我們回去一趟,你們這件事需要仔細調查清楚。”
吳秋靈自然答應,她現在已經完全相信了那位霍律師的話,果然啊,自己這麼做確實沒有侵權,而且對方的責任好像蠻大的。
聽到這話,徐經理頓時着急了,按照他的理解,不就是摔壞別人的手機嘛,那完了賠給她一臺新的不就行了,這咋還得要被帶走呢。
所以趕緊看向了項總。
項總有點着急,這畢竟徐經理很忠眨恢倍荚趲妥潘麄�公司的人都知道這件事。
現在要是在自己面前被帶走了,那以後自己的威信就沒了。
因此趕忙說道:“同志同志,先等等,不對吧,她明明拍我們了,那按您的話說,這以後隨便拍別人都沒事了?”
老方的眉頭皺起。
這也是很多人在網上和其他人辯論都會遇到的問題。
他們不會管你什麼具體案例具體分析,什麼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亦或者是公平責任原則這些。
反正就是看到你說某個案例裏手機拍人不犯法,那就會說,誒照你的話說那那些手機拍人的都不犯法咯。
亦或者你如果說拍人盈利是犯法的,那他們就會說,那照你說的,那些主播直播中拍了的人不是都能起訴了?
然後……就會很無語,爲什麼一般情況下懂點法的人是不想和別人理論這些的,因爲理論了對方不一定明白。
就比如侵犯隱私權,適用的是過錯責任原則。
你口嗨的時候無所謂,但真的上了法院,人家法院要審查,看你的行爲是否有過錯。
“你也有問題對吧?那行,跟我們一塊回去吧,我有點忙顧不上,不過我的同事們可以給你回答這個問題。”老方開口說道。
項總頓時閉嘴了,反正他只要表明自己態度就行。
至於說跟着對方回去那還是算了……
“你以爲我在和你開玩笑?你也得回去做筆錄!”
什麼?項總同樣懵逼,我也得跟着走?
如果這手機不到五千塊,那咋也好說,但是現在超過五千塊,都快六千了,那這位項總就得一起了。
剛剛那些話,可不是簡簡單單的話。
或許在他自己看來是幫着徐經理說話,但是要注意,故意損壞公私財物超過五千塊的,那就夠得上犯罪了。
而如果證人在證明過程中,遑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述等,進行虛假證明,足以使犯罪人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這是什麼行爲呢?
這在刑法中叫僞證罪,不要總覺得自己一片好心,幫着這個說話幫着那個說話的。
你如果是證人,而且是唯一的證人,在這裏你說的證言一念之間就能讓人坐牢的情況下,你試試看亂說會是個什麼結果。
所以當老方回過神來後便直接要帶項總走。
項總在那裏逼逼叨叨不想走,替別人理論肯定不行,但是替自己總得理論。
徐經理也是真的急了,項總出工不出力,枉費自己舔了那麼久!
“同志,同志等等啊,我給她賠還不行嘛,我賠,我現在就給錢,我給六千塊!”
一邊喊一邊掙扎。
“警告你啊別掙扎,要是再掙扎我就上警械了!”徒弟已經掏出了銀手鐲。
誰料徐經理更加激動,我不就是砸了個手機嘛,咋還要用手銬了。
老方這次都不需要警告幾次,直接上前乾淨利索的就是一個擒拿,手銬已經戴上。
“走!”
終於,徐經理老實了,可現場的人已經都驚呆了,這又是什麼樣的神展開。
徐經理摔了小吳的手機,結果要被拷走了?
有那聰明的就說,這不是因爲徐經理犯的錯多嚴重,主要是他現在抗拒執法,否則絕對不會上手銬。
兩人都在那裏逼逼賴賴,老方直接都給上了銀手鐲,終於,兩人沒敢再說什麼。
跟着走就行,應該沒什麼事吧。
很快回到了派出所,老方將情況上報,上面便很重視。
開始對徐經理和項總分別進行調查。
事實證明,那種到了派出所還面不改色說瞎話的人都是少數,往那椅子上一坐徐經理和項總就都被嚇懵逼了。
這尼瑪什麼情況!
徐經理是在懵逼,自己這是怎麼了,難道摔壞一個手機賠了還不行?
項總則更加懵逼,我踏馬好像什麼也沒做吧,怎麼你們現在看起來好像是在審問我的樣子!
“項禮,所以你之前對我們民警所說,說徐連是在讓吳秋靈刪除視頻中不小心把對方手機摔壞的話,是假話,對不對?”民警很是嚴肅地問道。
“對,對,同志,我之前也主要是……主要我是覺得,一個人事經理把員工手機砸了,那傳出去影響不好……”
民警問道:“所以你就在我們民警詢問的時候說假話?你知不知道你這麼做的性質很嚴重?”
項總愣住了:“同志,我這麼做……很嚴重嗎?我就是幫着徐經理說說話,不想讓這件事傳出去,影響公司聲譽。”
“你做僞證了知道嗎,徐連砸的那部手機已經超過五千元,所以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而你的證言足以讓他不被追究責任,你說嚴重不?”
這……項總沉默了,突然開始哭起來:“同志,同志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摔手機還犯罪啊,我就覺得這完了賠那個小吳一部手機就行啊,同志不要啊,你聽我解釋……”
僞證罪是主觀方面很強的罪名,必須是在知道對方犯罪的情況下故意做僞證,並且達到某個效果,纔會構成僞證罪。
項總這個自然是不可能構成的,因爲他雖然是故意做僞證,但他並不知道對方涉嫌犯罪。
所以自然而然也就不構成犯罪。
但是,刑法管不了,行政處罰還是要有的,在公安機關辦案中作僞證,行政拘留加罰款是少不了的。
項總自然不知道這些,他現在覺得自己完了。
一個小時後,小吳姑娘走出了派出所,神情迷茫。
我就是想離職,可……人事經理和分管人事的公司領導都進去了,我該找誰簽字呢?
第三百五十章 這一看就是艴幇�
事實證明,派出所這個地方好像有種魔幻般的力量。
當小吳姑娘走出派出所的時候莫名發現,誒我好像不需要讓人簽字啊!
按照之前說的,我只需要將離職通知書交給他們然後安心上班等三十天一到就能辦手續了。
只是……有個問題,負責收離職通知書的人事經理和相關領導都進去了,算不算公司已經收到離職通知書呢?
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小吳姑娘覺得自己應該去公問一問,公司老闆就是個不錯的選擇。
那沒辦法,這能管的人都進去了,總不能人事上的事我去找財務吧,就這麼決定了。
一邊準備回公司,一邊則打電話給了郭姐。
“郭姐,對對對,我就按照霍律師說的,就那麼報警了,然後把發票給了來的警察同志,只是出了一個意外。”
騰達公司內,相關的人事郭曉雲聞言頓時一臉嚴肅道:“發生什麼意外了,這情況你們公司的領導還在欺負你?”
“不是郭姐,是……是我們副總也進去了,好像不知道要判刑還是拘留。”
電話那頭的郭姐罕見地沉默了。
吳秋靈頓時有點擔心道:“郭姐,你看我這個是不是有點過分了,會不會不適合去騰達。”
郭曉雲終於開口道:“不,你這樣的,太適合騰達了。”
又囑咐了幾句讓她在接下來的工作中稍微注意點,別被抓住把柄,然後郭曉雲就掛了電話。
吳秋靈又一次有了之前的那種感覺,好像騰達公司對於這種把人送進去的情況很熱衷一樣,郭姐說後面那句話的時候語氣甚至有點高興。
奇怪的公司。
一路回到了現在的公司,其他同事們看她的眼神都有點不太對,吳秋靈沉默着找到了自己的工位,坐下,然後便發現,自己的活兒好像都沒了。
“王哥,之前給我安排的任務怎麼不需要做了嗎?”
負責他們這個組的組長看了看她,說道:“你還想繼續在這上班?”
“不想啊,但是按照規定,我這不是得待夠三十天嘛,否則就違法的,所以我就只能待着了,王哥你看我接下來做什麼?”
“你先等着吧,我去彙報一下。”
公司最大的辦公室自然是老闆的辦公室,只是此時此刻,這位老闆的心情卻是極其不好。
好端端的,突然一下子公司的人事經理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現在已經立案了,而且案情很明確,估計很快就要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然後呢,公司分管人事的副總,就因爲多嘴說了幾句話,結果也進去了,雖然好像不需要坐牢,但已經有了消息,應該是行政拘留十天,罰款不知道多少。M..
基本上屬於頂格的處罰了。
這如果是爲公司帶來很大的利益也就罷了,被抓就被抓吧,但居然是因爲有個員工要離職,結果他們不讓,結果弄成這樣。
讓老闆想罵人都不知道罵誰。
正在此時辦公室的門被敲響,公司又一位人事經理小李走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