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剑仙人
就這麼愉快地決定了,周毅很快便點到了後面的集數,並且已經再次掏出了手機,準備進行掃碼付費。
結果……
“不能進行超前點播?這踏馬又是什麼情況!”
周某人原本因爲這個付費超前點播而好不容易壓下去的火又有點冒頭了,你說開會員搶先看,我開了。
你說付費可以超前點播,我這也準備付費了,怎麼現在連付費都不能了!
又仔細看了半天,算了,不找了,找客服問問吧。
奇異平臺的客服也不太容易找,找到,排隊,好一會兒才輪到自己。
“你們這什麼情況,付費超前點播都不能付費了是吧,我要花錢都花不出去?”
將問題描述之後,大概是因爲他要消費的原因吧,這次回的很快。
“很抱歉呢親,咱們奇異平臺的付費超前點播,必須得按照順序來,我剛剛注意到,您是看到了第九集是吧,那麼接下來您如果需要付費超前點播的服務,則需要開啓第十集,是不能跳着付費的噢!”
啥玩意?周毅再次愣住了。
“不是,合着這個所謂的付費超前點播,我必須得把前面的都買了,然後才能看後面的?”
“是的呢親。”
很乾脆利索,但是讓周某人感覺更不舒服了。
“不對吧,這電視劇幾十集呢,怎麼付費超前點播還得按順序來,誰規定的啊,這你們直接就是霸王條款了吧?我都不能選?”
“親,您先冷靜一下,這個確實是在條款裏的,並非霸王條款,而是因爲目前該劇正在熱播,應版權方的要求這麼做的。”
客服的回答還是很禮貌,很客氣,但是問題還是那個問題。
這就意味着,他周某人今天想看這個電視劇的結局,他得把前面這幾十集都得付費超前點播了纔行!
周毅已經不是之前的周菜鳥了,經歷過這麼多次消費者維權案例,他還事有點常識的。
“你別跟我扯其他的,咱們現在捋一捋,你們的黃金會員宣傳那裏說,付費搶先看,完了我開了會員,現在又告訴我說,這後面的內容,還得付費超前點播!”
“這個我暫時先忍了,你現在又告訴我說還不能自己選,你這妥妥地就是霸王條款了吧,我們消費者連這麼個選擇權都沒有?”
“很抱歉呢親。”
完了,周毅現在發現了,奇異平臺這裏的會員倒是很客氣,不管你說什麼,甚至你開噴了,他都是一句話,很抱歉呢親。
終於,大概是被周毅給說的忍不住了,客服說已經將相關的問題上報,會在五個工作日內有平臺客服人員聯繫他。
得,一樣的套路,但是周某人這次可不會傻乎乎地繼續等着了。
放棄幻想,準備戰鬥,這套路深的,差點能和並某人比一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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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眠第二章,還有兩章。
第二百九十章 閒着也是閒着(補欠更)
正所謂:廣知世事休開口,縱會人前只點頭。
假若連頭俱不點,一生無惱亦無愁。
面對客服所謂的話,周毅根本不會相信,什麼調查不調查,你們這再調查難道還會因爲我的一個投訴直接改了不成?
只是周毅之前還不太清楚,這些視頻平臺的操作會這麼騷,當真是已經爲了盈利不擇手段了。
沒開會員之前,跟你說“開會員搶先看”,開了會員後又說“付費超前點播”,那麼這裏就有問題了,如果開了會員還需要“付費超前點播”,那開會員搶先看的意義又在哪裏呢。
周毅不太清楚這裏面具體的法律責任是什麼,他只是單純以一個消費者的眼光來看,這樣做肯定是不對的。
前面那個或許是虛假宣傳,而後面那個,必須得點播了前面的內容,纔可以看後面的內容,這很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吧。
大概……他也不太清楚。
這個事其實也不是什麼特別嚴重的大事,對於現在的周毅來說,別說三塊錢,三十塊,三百塊一集都能拿出來。
但這真不是錢的問題!
不過你客服既然要回復,那我就先等着吧。
帝都,奇異科技有限公司,外包客服團隊,客服李曉妮剛剛結束了一次通話,臉上的表情極其麻木。
對於很多的互聯網公司,客服這個職業就是承擔消費者負面情緒的垃圾桶,對於公司推出的種種服務,有沒有問題,公司其實比誰都清楚。
就比如現在的這個付費超前點播,有了會員的基礎上還要進行付費,公司難道不知道消費者會炸毛?
當然知道,但是他們還是這麼做了。
投訴嘛,隨便投訴,客服就是做這個工作的,自從實施這個付費超前點播的服務以來,客服團隊這裏的工作量激增。
每一個消費者都想着找客服解決問題,但是很遺憾,客服解決不了問題。
因爲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別說她們只是一個外包團隊了。
而目前對於投訴付費超前點播的情況,公司早已經設置了一套流程,內核只有一個字,拖!
反正這電視劇等熱度過去後,就會把付費超前點播取消,到時候依舊是會員搶先看,拖過去,大家心頭的那股子氣沒了,也就沒事了。
到時候再在下一部熱劇上面採取付費超前點播,沒有任何問題。
買賣嘛,你情我願,你們不想花錢,那可以等以後再看。
因此,對於周毅的投訴,李曉妮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因爲其他的投訴人員也都是這樣。
從之前程度那次之後周毅就已經有了想法,面對互聯網公司的時候,他一般不會把視頻分成上下。
你不借助輿論,那我絕對也不借助,就是要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和你較真。
所以現在這些賬號什麼的,都是用父母的手機號註冊的。
李曉妮看看旁邊的同事,問道:“你今天多少個?”
“我啊,我今天都忘了多少個了,在那裏罵了我半天,那這規定又不是我定的。”同事在旁邊吐槽道。
付費超前點播這個東西,真的被詬病太多了。
一切都是這麼的自然,至於說五個工作日後會不會有結果,那肯定不會有。
反正你就等着吧。
又是一天過去了,周某人卻覺得太無聊了,公司按部就班的招人,按部就班的發展,小區也那麼平靜,都沒人跳出來和他擡槓,讓他極其不適應。
結果今天閒着無聊到處亂轉,又來到了方大狀的律所。
來都來了,然後就想起來,上次那個放心喫保險什麼的玩意,那個平臺客服和自己說的話還記着呢!
當時好像還想着說條款不對咱們就改條款,周某人掐指一算,今天是個好日子,宜起訴,索性咱就整起來?
說幹就幹,光明區法院都有日子沒去了,想必李法官他們定是極其想念自己,所以也可以去敘敘舊嘛。
一路上樓,很快來到了方大狀的辦公室,推門進去,就看到周欣然好像剛剛和方大狀聊完什麼。
“咋樣啊周菜……欣然,昨天相親順利不?”
房間裏就仨人,大家都聽明白了,這相親順利不,問的不是有在一起沒,而是對方進去沒!
果然,周欣然很明顯聽懂了,白了一眼,神情有點不自然道:“他吹牛吹得太厲害了,於是我之後去了趟稅務局……”
得,不愧是你啊!
“你咋又來了,昨天你倆還沒聊夠?”周欣然反問道。
“嗨,這不是覺得今天天氣不錯,是個好日子,索性就去起個訴玩玩嘛。”
起個訴……玩玩?
周菜鳥再次愣神,饒是她覺得周毅已經無法撩動自己的情緒了,這會兒也有點懵逼,就因爲覺得天氣不錯是個好日子,所以就起個訴玩玩?
“又有誰惹你了?”周欣然趕忙問道。
“其實他們也沒有說惹我吧,主要是我看他們不順眼……”
情緒就是這麼個情緒,商家已經賠償到位了,而且也被市場監管部門開始整改,哦不,那一大片的飯店現在都開始被整改了。
所以這件事和市場監管部門其實沒關係了,但是平臺規定這個東西,說真的,他周毅就是看不慣!
不單單是小藍的所謂平臺規定,還有奇異公司的平臺規定,以及其他互聯網公司的這些所謂規定,或者可以說是格式條款,都看不慣。
一個個的都藉着這個由頭,完了給你強加很多的規定。
偏偏呢,用戶在登陸的時候基本上是不會看那些字體很小,而且又臭又長的格式條款的。
這裏就是所謂法言法語和人話之間的區別了。
法律用語,如果不是專門經歷過相關教育的,看一個兩個詞沒什麼,但是看那些晦澀的法律條款,就有種感覺,踏馬的這些字我都認識,就尼瑪看不懂……
但也不能說是完全不懂,得在心裏琢磨半天纔能有點感覺。
而你需要登錄就必須點擊我同意,那這就是很多互聯網公司發揮的地方,你看你都同意了,那你還說個錘子。
至於說因爲條款本身的問題再和互聯網平臺進行掰扯,那真的沒幾個人願意做。
喫力不討好,贏了都沒什麼錢。
所以周毅便覺得,這事他可以來做,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閒着也是閒着唄。
“所以,就因爲對方說那是平臺規定,你就要起訴他們確認某些條款無效?商家都給你賠償了吧。”
周欣然看着周毅的眼神如同看着一個變態。
周某人攤攤手道:“難道有什麼問題嗎?他們說是平臺規定,我覺得看不順眼,所以起訴,這和商家沒關係,一碼歸一碼。”
“欣然,周毅說的很對!”伏案工作的方大狀抬起了頭。
“我們做法律工作的,就要一碼歸一碼,之前周毅說喫飯喫出了蒼蠅,那是商家的問題,所以直接找商家,而現在,條款有問題,那肯定是找平臺了,這和商家賠沒賠錢沒關係的。”
周欣然點點頭,理確實是這麼個理。
這倆變態願意做這種喫力不討好的工作,那隨便他們去吧。
周毅這邊和方大狀已經開始了。
“小藍是吧,你等我查查他們的資料,欣然,你去寫份起訴狀,我來看他們的條款,唔找到了,就這裏,說是在發生爭議之時,消費者應當直接聯繫保險。”
周毅和周欣然目瞪口呆,看着裝模作樣好像找了一下的方大狀,再看看那僅僅用了三秒的時間,你還敢說你是現找的?
你這分明早已經準備好了吧喂!
方大狀當然早就準備好了,筆記本上記着的內容可不少,類似於這種“霸王條款”的東西,那更是記了一大堆。
只不過他不會將筆記本上的內容說出來。
因爲必須要有合適的案例纔行。
“方大狀,那我們用什麼理由來起訴呢?”周毅開口問道。
“簡單,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接着方大狀開始瞭解釋,消費者是有自主選擇權的,我可以選擇在問題發生後和你們的保險直接進行對接,但是同樣,我也可以不選,我也可以直接和商家進行對接。
這是消費者很重要的一項權利!
在這裏,可能看起來說這個權利沒什麼重要性,但是放在別的案例裏,那就不一樣了。
簡單舉個例子,你仔細看很多公司的格式條款,其對於發生問題之後,如果走法律途徑之時的管轄,也有相應的規定。
一般來說,都會在條款里約定說,必須選擇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也就是說,直接以格式條款的方式約定了管轄的法院。
這是爲什麼,爲的是讓你消費者覺得知難而退,因爲很多的案例,本人都是在千里萬里之外的,你要去往公司所在地打官司,那本身就很困難。
更不用說他們本地了……這裏面,有的公司做的最絕。
這就是算計,想方設法地加高你的起訴成本,讓你放棄法律途徑這條路。
但是法律更有規定,發生糾紛後的管轄,可以選擇公司所在地法院,也可以選擇當事人所在地法院,更有互聯網法院可以選擇!
你說這個選擇權重不重要呢。
對方這麼做,你如果想較真,要麼去人家的地盤,要麼你得先進行管轄異議之訴,較真,從來不是那麼好較真的。
還是那句話,不要覺得消費者的很多權利都沒用,不,都很有用,只是很多人沒時間沒精力去較這個真。
而權利的高地,你要是放棄了,自然而然就會被那些公司所佔領,慢慢地,他們都習慣這麼做了。
所以遇到較真的,纔會覺得那就是個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