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296章

作者:酒剑仙人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周毅很快便点到了后面的集数,并且已经再次掏出了手机,准备进行扫码付费。

结果……

“不能进行超前点播?这踏马又是什么情况!”

周某人原本因为这个付费超前点播而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又有点冒头了,你说开会员抢先看,我开了。

你说付费可以超前点播,我这也准备付费了,怎么现在连付费都不能了!

又仔细看了半天,算了,不找了,找客服问问吧。

奇异平台的客服也不太容易找,找到,排队,好一会儿才轮到自己。

“你们这什么情况,付费超前点播都不能付费了是吧,我要花钱都花不出去?”

将问题描述之后,大概是因为他要消费的原因吧,这次回的很快。

“很抱歉呢亲,咱们奇异平台的付费超前点播,必须得按照顺序来,我刚刚注意到,您是看到了第九集是吧,那么接下来您如果需要付费超前点播的服务,则需要开启第十集,是不能跳着付费的噢!”

啥玩意?周毅再次愣住了。

“不是,合着这个所谓的付费超前点播,我必须得把前面的都买了,然后才能看后面的?”

“是的呢亲。”

很干脆利索,但是让周某人感觉更不舒服了。

“不对吧,这电视剧几十集呢,怎么付费超前点播还得按顺序来,谁规定的啊,这你们直接就是霸王条款了吧?我都不能选?”

“亲,您先冷静一下,这个确实是在条款里的,并非霸王条款,而是因为目前该剧正在热播,应版权方的要求这么做的。”

客服的回答还是很礼貌,很客气,但是问题还是那个问题。

这就意味着,他周某人今天想看这个电视剧的结局,他得把前面这几十集都得付费超前点播了才行!

周毅已经不是之前的周菜鸟了,经历过这么多次消费者维权案例,他还事有点常识的。

“你别跟我扯其他的,咱们现在捋一捋,你们的黄金会员宣传那里说,付费抢先看,完了我开了会员,现在又告诉我说,这后面的内容,还得付费超前点播!”

“这个我暂时先忍了,你现在又告诉我说还不能自己选,你这妥妥地就是霸王条款了吧,我们消费者连这么个选择权都没有?”

“很抱歉呢亲。”

完了,周毅现在发现了,奇异平台这里的会员倒是很客气,不管你说什么,甚至你开喷了,他都是一句话,很抱歉呢亲。

终于,大概是被周毅给说的忍不住了,客服说已经将相关的问题上报,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有平台客服人员联系他。

得,一样的套路,但是周某人这次可不会傻乎乎地继续等着了。

放弃幻想,准备战斗,这套路深的,差点能和并某人比一比了。

------题外话------

助眠第二章,还有两章。

第二百九十章 闲着也是闲着(补欠更)

正所谓:广知世事休开口,纵会人前只点头。

假若连头俱不点,一生无恼亦无愁。

面对客服所谓的话,周毅根本不会相信,什么调查不调查,你们这再调查难道还会因为我的一个投诉直接改了不成?

只是周毅之前还不太清楚,这些视频平台的操作会这么骚,当真是已经为了盈利不择手段了。

没开会员之前,跟你说“开会员抢先看”,开了会员后又说“付费超前点播”,那么这里就有问题了,如果开了会员还需要“付费超前点播”,那开会员抢先看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周毅不太清楚这里面具体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他只是单纯以一个消费者的眼光来看,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

前面那个或许是虚假宣传,而后面那个,必须得点播了前面的内容,才可以看后面的内容,这很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吧。

大概……他也不太清楚。

这个事其实也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大事,对于现在的周毅来说,别说三块钱,三十块,三百块一集都能拿出来。

但这真不是钱的问题!

不过你客服既然要回复,那我就先等着吧。

帝都,奇异科技有限公司,外包客服团队,客服李晓妮刚刚结束了一次通话,脸上的表情极其麻木。

对于很多的互联网公司,客服这个职业就是承担消费者负面情绪的垃圾桶,对于公司推出的种种服务,有没有问题,公司其实比谁都清楚。

就比如现在的这个付费超前点播,有了会员的基础上还要进行付费,公司难道不知道消费者会炸毛?

当然知道,但是他们还是这么做了。

投诉嘛,随便投诉,客服就是做这个工作的,自从实施这个付费超前点播的服务以来,客服团队这里的工作量激增。

每一个消费者都想着找客服解决问题,但是很遗憾,客服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公司的规定就是这样,别说她们只是一个外包团队了。

而目前对于投诉付费超前点播的情况,公司早已经设置了一套流程,内核只有一个字,拖!

反正这电视剧等热度过去后,就会把付费超前点播取消,到时候依旧是会员抢先看,拖过去,大家心头的那股子气没了,也就没事了。

到时候再在下一部热剧上面采取付费超前点播,没有任何问题。

买卖嘛,你情我愿,你们不想花钱,那可以等以后再看。

因此,对于周毅的投诉,李晓妮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因为其他的投诉人员也都是这样。

从之前程度那次之后周毅就已经有了想法,面对互联网公司的时候,他一般不会把视频分成上下。

你不借助舆论,那我绝对也不借助,就是要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和你较真。

所以现在这些账号什么的,都是用父母的手机号注册的。

李晓妮看看旁边的同事,问道:“你今天多少个?”

“我啊,我今天都忘了多少个了,在那里骂了我半天,那这规定又不是我定的。”同事在旁边吐槽道。

付费超前点播这个东西,真的被诟病太多了。

一切都是这么的自然,至于说五个工作日后会不会有结果,那肯定不会有。

反正你就等着吧。

又是一天过去了,周某人却觉得太无聊了,公司按部就班的招人,按部就班的发展,小区也那么平静,都没人跳出来和他抬杠,让他极其不适应。

结果今天闲着无聊到处乱转,又来到了方大状的律所。

来都来了,然后就想起来,上次那个放心吃保险什么的玩意,那个平台客服和自己说的话还记着呢!

当时好像还想着说条款不对咱们就改条款,周某人掐指一算,今天是个好日子,宜起诉,索性咱就整起来?

说干就干,光明区法院都有日子没去了,想必李法官他们定是极其想念自己,所以也可以去叙叙旧嘛。

一路上楼,很快来到了方大状的办公室,推门进去,就看到周欣然好像刚刚和方大状聊完什么。

“咋样啊周菜……欣然,昨天相亲顺利不?”

房间里就仨人,大家都听明白了,这相亲顺利不,问的不是有在一起没,而是对方进去没!

果然,周欣然很明显听懂了,白了一眼,神情有点不自然道:“他吹牛吹得太厉害了,于是我之后去了趟税务局……”

得,不愧是你啊!

“你咋又来了,昨天你俩还没聊够?”周欣然反问道。

“嗨,这不是觉得今天天气不错,是个好日子,索性就去起个诉玩玩嘛。”

起个诉……玩玩?

周菜鸟再次愣神,饶是她觉得周毅已经无法撩动自己的情绪了,这会儿也有点懵逼,就因为觉得天气不错是个好日子,所以就起个诉玩玩?

“又有谁惹你了?”周欣然赶忙问道。

“其实他们也没有说惹我吧,主要是我看他们不顺眼……”

情绪就是这么个情绪,商家已经赔偿到位了,而且也被市场监管部门开始整改,哦不,那一大片的饭店现在都开始被整改了。

所以这件事和市场监管部门其实没关系了,但是平台规定这个东西,说真的,他周毅就是看不惯!

不单单是小蓝的所谓平台规定,还有奇异公司的平台规定,以及其他互联网公司的这些所谓规定,或者可以说是格式条款,都看不惯。

一个个的都借着这个由头,完了给你强加很多的规定。

偏偏呢,用户在登陆的时候基本上是不会看那些字体很小,而且又臭又长的格式条款的。

这里就是所谓法言法语和人话之间的区别了。

法律用语,如果不是专门经历过相关教育的,看一个两个词没什么,但是看那些晦涩的法律条款,就有种感觉,踏马的这些字我都认识,就尼玛看不懂……

但也不能说是完全不懂,得在心里琢磨半天才能有点感觉。

而你需要登录就必须点击我同意,那这就是很多互联网公司发挥的地方,你看你都同意了,那你还说个锤子。

至于说因为条款本身的问题再和互联网平台进行掰扯,那真的没几个人愿意做。

吃力不讨好,赢了都没什么钱。

所以周毅便觉得,这事他可以来做,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呗。

“所以,就因为对方说那是平台规定,你就要起诉他们确认某些条款无效?商家都给你赔偿了吧。”

周欣然看着周毅的眼神如同看着一个变态。

周某人摊摊手道:“难道有什么问题吗?他们说是平台规定,我觉得看不顺眼,所以起诉,这和商家没关系,一码归一码。”

“欣然,周毅说的很对!”伏案工作的方大状抬起了头。

“我们做法律工作的,就要一码归一码,之前周毅说吃饭吃出了苍蝇,那是商家的问题,所以直接找商家,而现在,条款有问题,那肯定是找平台了,这和商家赔没赔钱没关系的。”

周欣然点点头,理确实是这么个理。

这俩变态愿意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那随便他们去吧。

周毅这边和方大状已经开始了。

“小蓝是吧,你等我查查他们的资料,欣然,你去写份起诉状,我来看他们的条款,唔找到了,就这里,说是在发生争议之时,消费者应当直接联系保险。”

周毅和周欣然目瞪口呆,看着装模作样好像找了一下的方大状,再看看那仅仅用了三秒的时间,你还敢说你是现找的?

你这分明早已经准备好了吧喂!

方大状当然早就准备好了,笔记本上记着的内容可不少,类似于这种“霸王条款”的东西,那更是记了一大堆。

只不过他不会将笔记本上的内容说出来。

因为必须要有合适的案例才行。

“方大状,那我们用什么理由来起诉呢?”周毅开口问道。

“简单,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接着方大状开始了解释,消费者是有自主选择权的,我可以选择在问题发生后和你们的保险直接进行对接,但是同样,我也可以不选,我也可以直接和商家进行对接。

这是消费者很重要的一项权利!

在这里,可能看起来说这个权利没什么重要性,但是放在别的案例里,那就不一样了。

简单举个例子,你仔细看很多公司的格式条款,其对于发生问题之后,如果走法律途径之时的管辖,也有相应的规定。

一般来说,都会在条款里约定说,必须选择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也就是说,直接以格式条款的方式约定了管辖的法院。

这是为什么,为的是让你消费者觉得知难而退,因为很多的案例,本人都是在千里万里之外的,你要去往公司所在地打官司,那本身就很困难。

更不用说他们本地了……这里面,有的公司做的最绝。

这就是算计,想方设法地加高你的起诉成本,让你放弃法律途径这条路。

但是法律更有规定,发生纠纷后的管辖,可以选择公司所在地法院,也可以选择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更有互联网法院可以选择!

你说这个选择权重不重要呢。

对方这么做,你如果想较真,要么去人家的地盘,要么你得先进行管辖异议之诉,较真,从来不是那么好较真的。

还是那句话,不要觉得消费者的很多权利都没用,不,都很有用,只是很多人没时间没精力去较这个真。

而权利的高地,你要是放弃了,自然而然就会被那些公司所占领,慢慢地,他们都习惯这么做了。

所以遇到较真的,才会觉得那就是个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