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剑仙人
趙總再次開口,臉上的表情很不好。
“趙總,不要拿行業來說事,行業是行業,個人是個人,違約就是違約,如果做不到,當初就應該告知我,說不存在純玩團。’
“就應該說明白,就算是純玩團也有購物,而不是在當初給我們宣傳,說純玩團就是純玩
這是周毅要表明的一點,杖唬眠[行業確實有問題,和快遞行業一樣。
但其實和快遞行業還是有區別的。
而且就算是快遞行業,那也該是該咋樣咋樣,更別說旅遊行業了。
趙總沉默了好一會兒,這才說道:“周先生,那我也直接說了,我們可以賠償,但是我們只能賠三千元,畢竟你的父母玩了不少的景點,還有來回路費。’
“是啊周先生,最起碼來回路費和食宿這些得扣掉吧,這些確確實實提供了的。”老黃也在旁邊說道。
方大狀眼睛睜開,再次開口道:“但是,你們旅行社合同裏並沒有將這些單獨區分出來。
“你們是打包收費,所以我可以將整個出行看做是一個服務,看作是一個產品。
“那麼同樣,在發生了消費欺詐之後,自然是以整體費用來進行索賠。
這裏就能看出來,對於一個案子,一個民事合同糾紛的案子,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會集中在什麼地方。
方大狀抓住的就是一點,他們的合同裏面是把整個服務作爲一個整體,來回機票,食宿費用這些並沒有單獨區分。
而且更有一些單方面的條款,比如發生任何意外情況,所有費用概不退換之類的。
方大狀就揪住這些,你提供的是一個服務,而不是拆分開的多個服務,這一點合同裏面有體現。
這也是這個旅行社本身的問題,其實很多的旅行社對於這種純玩團,都會進行詳細規定。當然,按照他的經驗,法院應該不會完全支持這一主張,因爲在實踐中,對於退一賠三的判罰是很保守的。
大概率不會退一賠三,而是退錢,外加酌情賠償一部分。
爲什麼會這麼判罰呢,這裏就要談到民事判決中會遵守的一些原則,也就是民法的基本原則。
具體情況這裏就不展開說。
當然,在調解中那是不會管這些的。
可憐老黃現在有點說不出話了,他和趙總也算是努力,對方談法律,他們講現實。
對方開始談現實了,他們又開始講法律。
可惜兩個方面都被完敗。
對面的兩人真的是咄咄逼人,趙總覺得自己真的忍不了,他二十來歲創業至今,也受過氣但是從來沒有這麼受過氣!
對面那倆好像真的以爲自己不敢打官司一樣,就覺得喫定了自己!
“那就不用談了,周先生,我是真心想調解,可你們呢,卻好像根本沒找猓热贿@樣那就算了。
“我這裏和黃律師已經簽好合同了,既然如此,不就是打官司嘛,我奉陪到底!”“黃律師,你回去就準備起訴他侵犯我公司的名譽權!’
一邊說話,趙總已經將之前籤的合同拿了出來。
他的本意倒也不是說要表達什麼,就只是增強一下自己的語氣,你們要打官司,我接受。反正我也已經委託了律師,那就來吧。
然而,就是那麼一晃悠的功夫,方大狀就看到了。
方大狀的眼睛很尖,別看戴着金絲眼鏡,需要眼神好的時候會特別好!
一眼就瞄見了那份合同內容,也不是全部,就是
對於方大狀這樣“閱合同無數”的律師來說,什麼類型的合同都見過
委託代理合同更是熟的不能再熟,而且職業病,首先必須得看章。
然後他就發現,這合同上面沒有律所的公章。
哦不對,這好像根本不是什麼委託代理合同。
而周毅則點點頭道:“好的趙總,既然我們的無法達成合意,那就法庭上見吧。’
“至於您要起訴我侵犯貴公司的名譽權,這是您的合法權利。’
說着周毅看看方大狀,示意對方準備走,結果發現,方大狀看看自己,又看看對面那位黃律師,眼神中透着一絲古怪。
雖然沒有說出來,但周毅已經看到了,方大狀想說的是:周毅,你果然有毒!
啥情況這是,我咋就又有毒了?
對面的老黃現在已經無話可說了,趙總你這是什麼情況,來之前不是說的好好的,不要翻臉,咱們要調解!
他特別想說一句:趙總別去,會輸!
就算是唱黑臉也不是這麼唱的吧,你都直接掀桌子了,那還怎麼談。
還讓我起訴,我拿什麼起訴
他想勸說雙方再次坐下來談,但就算能說會道,也不知道咋說了。
滿腹愁緒,想着這次看委託哪個律師朋友幫忙。
沒錯,他籤的合同又不是委託代理合同,只是一份服務合同。
所以他當然也可以將這轉包出去,找一個有證的律師來幫忙打官司。
到時候法院不會審查你們之間的代理合同是什麼情況,只會審查對應的代理人是否有資質
律師出庭當然不是直接就能去的,出庭之前,需要律所給法庭發一份律師出庭函,沒有這東西,手續依舊不全。
所以爲什麼說我們的律師缺口很大,現在不管是代理人還是辯護人,身份要求都很高了。基本上都是律師。
這意味着自己的收入會大打折扣,老黃也是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這麼辦。
所有人都站起來準備離開,但就在是,方大狀開口道:“趙總,黃律師,你們先等等。”啊?趙總回頭看了過來,這是要幹嘛,這裏可是我的地盤!
“對不起趙總,不要誤會,黃律師,我可以問一下,你是在哪個律師執業嗎?”方大狀問道。
老黃的心一沉,但還是說道:“方律師,這個問題好像不是我必須要說的吧。’
“當然,黃律師大可以不說,只是呢趙總,我剛剛看到你的那份合同,好像不是委託代理合同。’
“你這是和黃律師私人籤的?’
趙總再次拿出合同,有點猶豫道:“對啊,有什麼問題嗎?”
方大狀聞言笑道:“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趙總啊,你可能不知道,律師可不能以個人名義來簽訂這種合同的。
“所以我很好奇這位黃律師,他這樣可是違反律師法的。’
“那他爲什麼不正常籤合同呢?’
這不說不知道,趙總聞言也有點奇怪了,看看手裏的合同,說道:“老黃,咋回事,你在哪個律所來着,這不能爲了多賺錢就違規啊。”
這一刻,老黃真的想上去把趙總的嘴堵上!
這事沒被捅出來其實沒事,但是一旦被放到明面上,那就坑了。
爲什麼說是灰色地帶,就因爲本身不正規。
“趙總,你呢還是先等等吧,我大概看出來了,這位黃律師,應該不是律師吧?’
否則沒道理會在這個事上面出問題。
“當然,你也可以否認,不過沒關係,我已經報警了,一會你可以和警察同志解釋一下。
“相信解釋清楚了應該就沒事了。
啥玩意?這還報警了,話說假冒律師犯法嗎?
趙總一臉的懵逼,對於旅遊行業內的事他自然是門清的,但是對於法律行業,他就抓瞎了。
不要覺得老闆就什麼都懂....
聽到這裏,老黃的臉一下子白了,指着方大狀你了半天說不出話來。
事實上別說他了,旁邊的周毅和周欣然也有點沒反應過來。
我們好像是來調解的吧,這調解沒成功,好像要把對方的律師送進去了。
哦,好像不是律師,算了差不多
第二百二十一章 這不是前面那個律師進去了嘛(第一更)
假冒律師違法嗎,答案是當然違法!
律師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職業,某種程度上來說和醫生差不多。
假冒醫生也是違法行爲,而如果假冒醫生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可能會觸犯刑法,構成非法行醫罪。
而律師倒不會弄到坐牢的地步,但是假冒律師一樣違法。
比如現在,老黃是真的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有合同在,有趙總,有周毅他們這些人證在,都可以證明,他假冒律師和趙總簽訂了合同。
那合同是不是委託代理合同,這不重要,重要的是老黃假冒律師身份,然後和趙總籤合同,進行相應的法律服務。
這種行爲是違法的!
警察同志依舊來的很快,周毅縮了縮脖子,還好還好,這次來的不認識。
來的是兩個中年警察,來了之後很快便開始走程序,知道了是方大狀報的警。
“所以你是說,這個人冒充律師和別人籤合同,提供法律服務?”
其中一個民警看了看老黃,問道。
方大狀點點頭,示意了一下趙總,隨即說道:“是的警察同志。”
民警的臉上變得嚴肅起來,冒充律師做這些,那基本上就可以確定是進行招搖撞騙的。
招搖撞騙不是說一定是騙人,而是他本身就不能做這種行爲,但是他卻做了。
而且是冒充律師的身份!
民警開始現場調查,這事情簡單地有點過分。
人證物證俱全,又給方大狀做了筆錄,隨即民警說道:“黃友德是吧,走吧,和我們回去。”
霧草!後面的周毅在不斷地記錄着這些信息,偷拍當然不行了,錄音其實也不行。
但是呢,錄音不傳出去也沒什麼事,到時候肯定會做成火柴人動畫,由他自己進行配音的。
主要是今天的事有點離譜,這還沒開庭呢,對方律師就要被送進去了!
這和之前不一樣,之前的王道仁頂多是被停止執業,而現在,這可是要真的抓回去!
恐怖如斯啊,這還沒咋樣呢,就已經把對方律師送進去了……
保險起見,方大狀主動提出跟着一起去派出所,趙總也表示想知道是什麼情況。
於是很快一行人轉移陣地來到了派出所。
黃友德的臉色已經發黑,他覺得自己今天出門沒看黃曆,事情怎麼會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
我就是來幫趙總的,可是他好像把我賣了,而且還不是故意賣的……
半個小時後,周毅見到了方大狀。
“咋樣了?那個黃律師不會真的有事吧?”看着走出來的方大狀,周毅好奇道。
一邊的趙總也豎起了耳朵,他想知道老黃是個啥情況。
“冒充律師,並且進行招搖撞騙,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拘留十天,你說呢。”
周毅和周欣然倒還好,尤其是周欣然,她可是知道方大狀以前傳說的。
發揮正常把對方律師送進去,雖然對方這不算律師,但這還真的進去了!
儘管只是行政拘留十天……
趙總更是在聽到這話之後驚呆了,老黃雖然不是律師,但他確實幫了自己不少忙。
關鍵是作爲自己的朋友,老黃收錢比起那些律師來,真的不多!
這怎麼就要拘留了呢……
再次看看周毅一行人,趙總也不知道咋說了。
剛剛纔放了狠話說要起訴,說奉陪到底,結果這轉手的功夫,律師沒了。
“趙總,那咱們這官司繼續,不過我建議你再去請一位律師,這次可千萬別再找到冒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