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別秀 第48章

作者:荣小荣

回到林府時,林秀髮現,他家門口這段距離的防衛力量,比之前增加了一倍。

幾乎每隔五十米,就有幾個禁衛的崗哨,而這片區域的其他地方,基本都是相隔百米。

這些地方,不管白天夜晚都有人值守,他們的存在,使得東城這一片權貴聚集之地,成爲了整個王都最安全的地方。

而林府門前的街道上,也有些不同。

東邊的圍牆根下,靠着一道人影。

那是一個老乞丐,穿的破破爛爛髒兮兮的,此刻正靠在那裏打盹,他躺着的位置,原本是大黃的位置,平日裏如果敢有乞丐在這裏歇腳,早就被它趕走了,可今天大黃卻趴在門口,看到林秀時,立刻跑過來,小聲嗚咽了幾聲,向林秀控訴這乞丐搶佔它狗窩的惡行。

它一開始是想反抗的,但卻被那乞丐一個眼神嚇退了。

林秀看了一眼老乞丐,轉過頭,又看了眼在街邊賣煎餅的中年人。

這條街上經常會有些流動小攤,一些小攤販推着小車,或者挑着扁擔,賣燒餅,糖葫蘆,餛飩之類,偶爾有賣煎餅的也正常。

但問題在於,一個以賣煎餅爲生的,卻將煎餅做的稀碎,不成一點樣子,狗看了都沒食慾,這是給人喫的東西?

賣煎餅的就這手藝,早就餓死了。

此人要不是密偵司派來保護他的人,林秀就把他的煎餅攤喫下去。

雖然猜出了兩人的身份,林秀卻沒有表現出來,只是在他們身上多看了幾眼,就帶着幾名小姑娘進了林府。

林秀回家之後,牆角的老乞丐扶着牆站起來,走到那賣煎餅的中年人身邊,又扶着牆躺下,壓低聲音道:“我覺得,那小子是不是發現我們了?”

賣煎餅的中年人一邊繼續做煎餅,一邊小聲說道:“不可能,你我的僞裝這麼好,他怎麼可能識破?”

老者聞言想了想,說道:“也是,應該是我想多了。”

這時,那中年人放下鍋鏟,對老乞丐道:“你要不要嚐嚐我的煎餅,我覺得味道會很不錯。”

老者抬頭看了一眼,那粘稠的黑乎乎的不知道什麼東西,堆了滿滿一鍋。

他立刻轉身扶牆:“嘔……”

第72章 獸語妙用

回到家裏之後,林秀將梨花苑那幾名小丫頭交給阿月,她會爲她們安排好一切。

平安伯夫人對這些小丫鬟很喜歡,她們都出自梨園,可謂是帶着才藝進府,能唱能跳還能翻跟頭,她們一來,整個林府都熱鬧了起來。

林秀很喜歡這種熱鬧,前世父母離婚之後,他曾經一個人居住過很長的日子,連每年春晚都是一個人看的,這種熱鬧對他來說,難能可貴。

隨後,爲了驗證外面那兩個人是不是來保護他的,林秀喫過飯後,雖然沒事,但還是和孫大力出門溜達。

果然不出他所料,當他出府之後,那乞丐和賣煎餅的小販,就默默的跟在林秀身後,和他保持一定的距離,又不讓林秀離開他們的視線。

林秀觀察了兩日,發現他們白天來的很早,晚上宵禁之前才離開,基本上是一整天都對他實施保護,這也讓林秀放下心來。

雖然不知道他們的實力如何,但能被密偵司派出來,應該也不會太差。

安全問題,暫時不用再擔心,他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

修行。

雖說暗中已經有人在保護,但那終究是別人施捨的,只有自己擁有實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現在不是冬天,靈音也不在身邊,單純靠消耗元力修行,意義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適的天氣,目前對他而言,最簡單的方法還是獲取元晶。

繞了一圈,又回到了銀子的問題。

關於怎麼賺錢,林秀心裏有不少想法,包括開一家獸醫院,或是做生意,但無論是哪一種,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資金也要很長時間,他還是傾向於簡單直接來錢快的方法。

院子裏傳來一陣腳步聲,林秀走到門口,看到了幾道熟悉的身影。

來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們從柳清風口中得知了林秀受傷,下衙之後,便帶着禮物來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緣極好,和各處的關係都很融洽,幾人見他沒有大礙,放下禮物,沒待多久,就告辭回去了。

清吏司的關係,還是需要維持的,第二天林秀沒什麼事情,早早的就出門,在街邊喫了點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孫大力和大黃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邊。

來到清吏司之後,林秀髮現今天衙門內有些冷清,捕快們一個都沒有見着,門口連值守的人都沒有。

他走到案牘庫門口,問道:“徐文書,衙門裏今天怎麼沒人?”

徐文書正在整理卷宗,聽到聲音,抬頭看到林秀,站起身問道:“林大人剛剛受了傷,怎麼不在家多休息幾日?”

林秀笑了笑,說道:“我的傷太醫已經治好了,閒着也是閒着,就來衙門看看。”

徐文書問候了他兩句,這才道:“今天有個富商來報案,說是兒子丟了,讓我們幫忙尋找,若是能找到,願意出一千兩銀子的報酬,那些傢伙聽到有這麼多銀子賺,一個個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兩?”

一千兩可不是小數目,夠清吏司普通的文書賺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輩子也就賺那麼多,難怪他們這麼積極。

而對全身上下只有幾十兩銀子的林秀而言,一千兩,可以買十顆二階異獸的元晶,就只是找個人而已,簡單的不要太簡單。

林秀問道:“報案的是哪個富商?”

徐文書笑了笑,說道:“難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那富商尋人的告示,就在衙門外面貼着,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剛纔沒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門,果然在牆上看到了一張告示。

這是一張尋人啓事,上面是一個孩童的畫像,以及他走失之時所穿的衣物特徵,告示上說,但凡有提供有用線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兩銀子的酬謝,而能找到孩子,並將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兩的酬勞。

告示的最下方,寫着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黃的腦袋,說道:“走吧,來活了……”

陳員外府。

陳員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裏主營珠寶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擁有十幾家店鋪,是真正的家財萬貫。

說起這陳員外,他白手起家,能積攢到今日的家財,也算是個厲害人物,但婚後無子,家中香火無人繼承,一直是他的一塊心病,後來直到他五十歲,娶到第六房小妾時,纔好不容易生了個兒子,自然是大喜過望,平日裏對這獨子極盡寵愛,當真是捧在手裏怕摔了,含在口裏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兒子,丟了。

這下可急壞了陳員外,昨天讓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門報案,同時貼出了鉅額懸賞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夠提供線索,不管誰找到他的兒子,都能得到一千兩銀子的酬金。

林秀到陳府的時候,發現柳清風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滿臉急色的老者瞭解情況。

看到林秀時,他目中閃過一次異色,問道:“林大人對此案也有興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過來看看,柳大人繼續吧,我不打擾你問案。”

柳清風點了點頭,繼續對那老者道:“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令公子極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擄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測,擄走他的,應該就是陳府的人,我需要你將府上所有人召集起來,我會一一問案……”

林秀沒有理會柳清風這邊,而是走到一個婦人身邊,問道:“你是……”

那婦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婦是少爺的奶孃。”

林秀打了個響指,說道:“那正好,你去給我找一件你們家少爺平日裏穿的衣服,最好是貼身穿的,沒洗過的,我有用處。”

那婦人雖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還是轉身進了一處房間,出來時,將一件衣物交給林秀,說道:“這是少爺昨天下午換下來的,還沒來得及洗……”

林秀手裏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種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這件肚兜之後,林秀就走出了陳府。

柳清風其實一直在關注林秀這邊的情況,直到現在,他還沒有想通上次他是怎麼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認,在查案上,林秀的確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孃身邊,問道:“他剛纔和你說什麼了?”

奶孃如實的將剛纔發生的事情說了出來。

柳清風眉頭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幹什麼……”

很快的,他便搖了搖頭,將這件想不通的事情暫且拋之腦後,陳員外已經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還要對這些人一一問話,辦案多年的直覺告訴他,此案是內鬼所爲,而內鬼,就在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陳府,將陳家少爺的貼身肚兜在大黃的鼻子上晃了晃,說道:“記住這個味道,一條街一條街的找,只要聞到這個味道出現過的地方,立馬回來告訴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黃在行。

狗的嗅覺是人類的一千多倍,任何細小的氣味,都逃不過它們的鼻子。

大黃抬起頭,爲難的看着林秀,說道:“主人,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個人……不,我一條狗聞不過來……”

林秀想了想,問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時候,還沒有別的朋友?”

大黃搖了搖狗頭,說道:“沒有,我們都是單獨行動,有時候爲了地盤和喫的還會打架,就算我去找他們,它們也一定不會幫我。”

林秀略一思忖,說道:“你告訴它們,誰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們一個月的飯,一天三頓,保證頓頓有肉……”

王都。

北城區。

一片堆滿垃圾和雜物巨大空地上,不時傳來此起彼伏的狗叫聲。

這裏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遠離百姓生活區域,臭氣熏天,沒有人願意接近,但卻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們平日裏就在這裏尋找食物,勉強不被餓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夠所有狗分,每天都會有因爲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現,不過今天,幾十只流浪狗卻沒有時間打架,而是圍着一隻黃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說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個人,就管一個月的飯,每天三頓,還頓頓都有肉?”

“你要是敢騙我們,我們咬死你!”

……

大黃面對嘈雜的狗羣,穩穩的蹲在地上,狗臉滿是驕傲的表情,問道:“你們看看我,和以前有什麼不一樣?”

泄房戳丝创簏S,然後紛紛驚呼出聲。

“好像更壯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這段時間,是不是喫了很多好的?”

大黃居高臨下的俯視泄罚f道:“肅靜,肅靜,我現在和你們不一樣,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這裏向你們保證,只要你們找到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來的一個月,你們每一頓都能喫肉,再也不會餓肚子。”

泄返墓费壑辛髀冻隹释紱]有行動,而是用畏懼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隻黑狗。

此狗的體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這裏泄返念^領,平日裏有喫的,也是頭領先享受,它不點頭,沒有狗敢行動。

那隻黑狗一邊圍繞着大黃轉圈,一邊說道:“你已經不屬於這裏了,離開這裏,不要再回來,否則別怪我不客氣。”

作爲狗羣的首領,它感受到,大黃的出現,已經威脅到了它的統治。

曾經的大黃,也需要對頭領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喫的,也要先獻給它,但今時不同往日,三日不見,當刮目看狗,更何況是一個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當日阿黃。

他的身體比這隻黑狗更壯,一個躍起,就將它撲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隻撿垃圾喫的流浪狗,又怎麼會是天天喫肉的大黃的對手,發現無論如何,都無法從大黃爪下掙脫時,它就發出了幾聲哀鳴,謙卑的低下了狗頭,以示臣服。

大黃將這黑狗壓下身下,俯視泄罚舐暤溃骸皬默F在開始,我就是你們的首領,誰贊同,誰反對?”

一聲犬吠,泄返皖^。

不多時,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條小巷,都出現了流浪狗的影子,他們用鼻子貼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麼,讓看到這一幕的百姓極爲驚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聽綵衣唱歌,這次,她沒有再讓綵衣唱戲腔了,《十年》這首歌曲,在這個陌生的世界,從綵衣口中唱出來,讓林秀產生了一種時空交錯的感覺。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風的羅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熱褲,一定會更有感覺。

等到日後,林秀一定親自設計幾套現代服裝,讓她換着穿,綵衣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費了,到時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調……

嗯,是初戀的感覺。

綵衣發現,林公子每次讓她唱的曲目,雖然韻律都極好聽,但卻越來越偏門,通過一段時間的瞭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實在好奇,他教她的這些曲目,都是從哪裏來的?

唱完一曲之後,她爲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後問道:“那些小丫頭從來沒有學過規矩,沒有惹你們生氣吧?”

林秀笑道:“沒有,小丫頭們很活潑,我娘很喜歡她們。”

綵衣打趣道:“其實我挺羨慕她們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戲樓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話,我也想像她們一樣,哪怕只是在公子身邊端茶倒水……”

林秀果斷的搖了搖頭,說道:“不行不行,這絕對不行。”

綵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臉上卻依舊保持着笑容,說道:“公子不要當真,我就是開個玩笑。”

林秀看着她,說道:“綵衣姑娘這麼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捨不得,等我以後有錢了,我就請你到家裏,讓你天天給我一個人唱……”

綵衣失落的心情瞬間又明媚起來,這一切林秀看在眼裏,心中不由升起幾分心疼和愛憐,不是不想給綵衣承諾,而是婚約的事情沒有解決,所有的承諾都是沒有意義的。

很快的,綵衣下樓登臺了,林秀在她的房間休息,忽而聽到外面傳來幾聲狗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