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庇护所 第549章

作者:达根之神力

原本大家防着那些劫匪,主要是怕车辆受到损失虽然哪怕是南荒几个部落全员出动,也没法将这个商队完全截下来。但车中的香料与艺术品、古董,又怕火,又怕水,还害怕颠簸。

此前对于整个商队来说,路上碰坏了一个盘子,老板都要心疼好半天,所以就怕那些不长眼的家伙来找死,使得商队受到损失。

但现在这个暴发户却不在乎这些东西了这些货物现在扔掉几车都无所谓,至于那不怕火不怕颠的黄金,放在给强盗看,他们也有命拿才行。

说到这里,乔治意味深长的看向了沙尔曼说道:“你们不是每次去都会带些礼物吗。咱们这回也带了那些部落脾气好,那些部落脾气不好,都讲给我听听。”

沧澜与各个部落之间的关系虽然很深,但实际上是依靠着两方面远的靠大酋长的面子。近的靠火狼这类大部落。

所以各个南荒部落对于沧澜人是十分鄙夷的。而沧澜在对待各个部落上,也都一直是小心伺候着。

所以每次去拜访,都会带礼物的说白了就是去上供。

因此这些部落之中,有一些是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的实在人。有一些则是你对我越好,我越欺负你的家伙。

0542 南荒太阳王族

沙尔曼听了乔治的话之后,微微一愣——这个土匪去带着礼物巴结别人?打死他都不信。

但转而他便明白了老板的意思——他要去搞事,他要把那些不听话的刺耳头,都顺路梳理梳理。

顺便,也让那些平时飞扬跋扈的部落,知道知道,沧澜家族找了一个什么样的新主子。

大有一种‘谁炸刺,我就帮你理一理’的意思。

看着车外面那些懒懒散散的商队成员。沙尔曼忍不住在心中再一次确认了一下队伍中的人数——三百六十七。

其中能打架的霜牙战士,黎明骑士,再加上冒险者。一共两百多名。

要是有人说,要带两百多个骑士,到那些人口几十上百万的部落,为沧澜出头出一口气。沙尔曼认为这绝对是一个玩笑——羊入虎口还差不多一些。

但此时,他看着那个一边扒着核桃,一边翘着二郎腿瞧着自己的领主。沙尔曼伯爵的全身上下却是忍不住生出了一片鸡皮疙瘩来。

这种感觉来自于从小到大的一种压抑,来自一种从未感受到过的刺激与兴奋。

这种感觉让沙尔曼觉得极为荒谬,但他却是相信,这个大哥能带自己出头出这口气。

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这伙人进入南荒不是羊入虎口。因为他们是冲入鬣狗群中的狮子!

“大人!主要有这么几个部落平时最可恨!”沙尔曼咬牙切齿的竖起了三根手指,但在看了看不远处的莫斯之后,他又收回了一个手指头来

在之后几天的路上,沙尔曼将南荒的情况叙述了出来。

而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也定了下来——传奇之城‘哈林斯卡’。在那里,乔治想要见的人,都能见到。而在选择了这个路线之后,在路程上也将节约一周左右的时间。

“大人,南荒主要分为三个势力——太阳王大酋长、太阳王族以及四王”

太阳王大酋长‘斯莫克’所组成的超级部落,都分布于太阳城以及‘群星之河’附近的肥沃土地——这片位置,便是伊比利亚的南境与沙国的北境。

在这两个国家的南境与北境之间,主要以草原与群星之河的分支河流为主。在群星之河流过的地方。本身沙国因为气候的缘故,迷雾就较少,而靠近群星之河附近的区域,更是如此。一年之中有大半时间都能够看到清晰的阳光,太阳圣城附近更是没有迷雾的存在。所以人口也最为密首发

在这里被南荒人占据之后,伊比利亚之王,也算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与自己的后王、公主们都离开了伊比利亚王都,住进了太阳城。留在了太阳王‘斯莫克’的身边。

至于沙国之王的情况稍好——他带领着一部分沙国贵族,迁徙到沙国南都。虽然在沙国南方,也有着许多绿洲,但黄土、戈壁与沙漠却是很多。而一些处于迷雾的沙漠之中,还时常有沙怪出现。

所以沙国的贵族们每天头痛的事情,便是为太阳王苦守南方的边境,与沙国南方的怪物们成天打架。

伊比利亚、沙国、南荒实际上已经可以说是被统一了。

最高统治者是太阳王,而在太阳王之下,有着十二个王。

这十二王,中有四个最为特殊。他们都不是太阳王族,但却被称之为王。因为他们要么是身份尊贵,应被称之为王。要么就是本身的实力,不得不被所有南荒人认可。

其中的两个王便是伊比利亚王与沙王。他们在名义上的地盘与人口最多,但实际上都已经成为了名存实亡的傀儡,沙王现在在沙国之南苟延残喘,而伊比利亚在没有了国王之后,已经被也被南荒人剥削得差不多了。

所以在这四外姓王之中,真正的王只有两个,这两个人都自称流淌着太阳王族的血脉,不过却一直未得到过太阳王族的认可。

其中一个,便是火王。

这个部落曾经处于南荒之北,以火为圣名。不过各代酋长还领有一个号,此代以狼为图腾,因此也被称为‘火狼部落’。

他们在太阳王‘斯莫克’开始统一南荒之时,便追随与太阳王的身边。可以说,一直是大酋长最为信任的部落。

黄昏之战后,他们被大酋长分配到了伊比利亚最好的一批土地上。同时大酋长也以这个部落来牵制其它的部落。

这个部落的马匹非常多,也最为擅长骑兵作战。其治下几乎占据了伊比利亚最多的牧场,并且还将许多农田也化为了马场。不过因为土地最为优渥,又有着沧澜家族的贸易支持,使得火王治下的农田虽少,但畜牧产业却能换来大量的粮食。所以治下居民过的还算不错。

所以说,南荒人与七国贵族的统治,就是在比谁更烂。

第四个外姓王最为特殊,他们最开始是南荒最南方寒冷地带的各个小部落所融合起来的,他们以霜为名。但诞生出来的太阳勇士却是最多,信仰也最为包容。

在黄昏之战之前,他们曾经是最强大的一个部落——是‘斯莫克’荣登‘太阳王’宝座的主要竞争对手。但在沧澜与斯莫克的勾结之下,圣庭对于这个部落的冲突最大,使得他们在战争中损失极大,而部落其中的一大部分,也最终被太阳王族所吸收。

至今,这个部落具有名义上基础职位的王储,还留在‘斯莫克’的身边,充当着神庙中的太阳勇士。

在二十多年前开始落户于伊比利亚之后,这个部落的残部被分配到了最差最小的土地,但因为这个部落的包容性与政策,使得周边的人口源源不断的加入了部首发

他们在统治上,对待伊比利亚底层人也最为温和——虽然他们都被视为苦工,但实际上许多苦工却都有着自己的田。因此这些苦工可以看做是不被伊比利亚贵族所剥削的‘自由民’!

在这个部落治下的苦工们,都没有贵族、乡绅的剥削,是直接面对‘公国’的。所以生活的较为富足,向心力也极大——他们想要成为‘部落勇士’也较为容易,无论何种身份,只要通过考验,或在战场上赢得一份功劳便可。

不过,这个大部落对于土地的渴望较大,他们的愿望是让部落中所有的人都有田。所以这触犯了伊比利亚贵族阶层的核心利益,所以附庸于他们的伊比利亚贵族较少,并且都是新生代贵族。

这个部落发展至今,在名义上土地只有穹鹰的一半,名义上的人口也只有六十万。但其真实实力与人口已经超出了穹鹰。

这个部落便是霜牙。酋长被称之为‘霜王’。

因此,莫斯会被称之为‘王子殿下’或‘小王子殿下’而不是‘酋长的傻儿子’。

从许多方面来看,他们受到索拉娅曾经的影响较大,所以很多理念与庇护所稍为接近。

0543 坑人的预言

火王与霜王都各有一个军事大公国的实力,其部落本部的成年野蛮人,无论男女,都能上战场,骑上马,披上战甲,便可看做南荒骑士。而其在战场上的表现也远超骑士。

光是霜王的部落,野蛮人便有二十万,打架的时候能拉出来五六万。而火王部落下的野蛮人比霜王还要多一半。因此艾尔达的贵族们对于南荒人极为恐惧!

野蛮人是主力核心作战单位,部落所统治的那数百万人口都是为他们所服务的。其部落整体结构也比分封制的贵族部队更为紧密根本没有什么贵族领主在其中扯皮,更没有人敢阳奉阴违。所以一旦发动战争,集结能力与号召力也更加强大。

往往艾尔达贵族们打上一仗,得准备几个月,扯皮几个月。而南荒却是拉上人就走了不够的东西,打完就有了。

部落的兵力不止是野蛮人。那些苦工实际上都是辅兵与步战兵。另外,因为部落在战争上,对于战利品有着极为成熟的分配制度、以及极为严酷的军纪。战斗力远胜于那些打架必须带妓女,打完的时候胡乱抢夺战利品的贵族民兵们。所以就连部落的苦工们出去抢劫的时候,也远比贵族领主部队更厉害。

所以说,如果不是部落之间的内战不断,又有着星之国与圣庭的威慑,光凭火王与霜王,就够艾尔达喝上一壶的。

唯一让南荒人极度畏惧的,只有圣庭与星之国的部队。

此前在圣庭的带领之下,艾尔达人从西边进攻,星之国从东边进攻,几乎一度光复了伊比利亚大半的土地,而荆棘伯爵贾格尔也是在那个时候,赢得了所有南荒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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