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庇护所 第137章

作者:达根之神力

这使得那些懂马的骑士们,对那些好马都极为渴望。

所以当这群藏在树林里面的家伙,看到远处湖边的那些马,吃起那堆特殊的草料时,都紧张的撰起了拳头。

他们的护甲已经脱掉了,只穿了铁靴,都已经准备好了。

今天实在太让人兴奋了不由让人回忆起了曾经。

驯马可是骑士的必修课。在曾经,他们时常会与领主们到一些马场中,与那些好马展开激烈的角逐。那过程惊心动魄,但却让人混色热血。而当他们成功的将一匹烈马制服,那种挑战胜利的喜悦,与领主、同伴们的赞誉。也会让他们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多少年了,自己他们都再未有过这样的机会。但今天,却又好像回到了过去,眼前的雾,也与完成差不了多少都有神符。

湖边的马匹已经越来越多,食物看起来有些不够分,但地位最高的那些,却总能吃到最好的食物。

相比于那些从雪层下面,辛苦刨出来的干草,这些营养丰富的饲料,可是美味得多。也让那些马回想起了曾经被人类照顾时候的幸福时光。

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下来,可并不容易。

马厩没有人修理,到处漏风漏雨。冬天也没有人给它们穿马衣,也没有人给它们洗刷、修理毛发。更别说那每天都会有的豆子和燕麦了。

但野兽往往比人更能适应大自然的变换,几年之后,这些马的长起来的长长马鬃,便几乎覆盖了身体,不再畏惧那寒冷。而在优胜劣汰之中,剩余的马越发强壮,变得更会寻找食物,也更能忍受饥饿,甚至对瘟疫也有了一点抗性。而那些小小的,干枯的活死人,一脚便能被它们踹得散架。

几头湖边的河水的鹿似乎察觉到了这里的吃得,凑过来强要抢些好处。但却被那匹最强壮的黑马一脚踹到了一边。还有那跑的慢的,竟然被它一口咬掉了耳朵。

这匹比那雄性驼鹿还要强壮一圈的大黑马,浑身油光铮亮,脾气了暴烈得很。那些鹿在它旁边就像小崽子。当身边那几头比它稍矮的公马站在了一起,连远处一头饮水结束,准备过来瞧热闹的熊,都停在了远方。

没多久,烦人的家伙都走了,就连那头熊,也懒散的回到了林中,不打算和这群在雾中看起来又高又多的东西打交道。

黑马打了个鼻响,但却好像还有点不高兴因为它闻到了狼的味道。

那些贼心不死的狼群总是在那林间转悠,相比于那些偶尔来此饮水的山猫和熊,这些狼要更为讨厌。因为它们不光同样的有耐力,而且可比山猫和熊胆子要大,也更加的狡猾。

它们时常会在夜间悄悄发起袭击,在混乱之中咬死那些小马驹。

果然,当它们快要吃完那些食物的时候,远方便响起了狼嚎。

没多久,这群马,便与那冲来的狼群展开了一场追逐。

但今天的这场追逐,却好与往常有些不同。当头马带领着同伴路过林地,竟然发现有许多粗壮的人类,兴奋地甩着手中的套马索,大喊大叫的堵在了它们的前方。

黑马狠狠的撞飞了两个人,从那人群间冲刺而过,周围的人群都忍不住惊喊着开始了避让。

然而当它冲出重围,回过头的时候,却发现许多同伴都被套住,甚至被撩在了地上,骑在了身上

一股熊熊怒火突然燃烧在了黑马的胸腔,它拐了一个弯,加速冲锋了回来。几个人在惊慌之中躲闪不及,差点被它一脚踩中。

看着那些套来的绳索,黑马不屑的打了个鼻响,竟然将两个骑士都拽飞到了空中

“这匹马的力气好大”“领主不说加了料吗它难道没吃”“快去叫亚历山大”

人群中发出了一声声惊呼,而黑马已经又在那百十号人之间穿插而过。

看到那群人都聚集了过来,黑马得意的打了个鼻响,不打算与这群蠢蛋继续戏耍了。

它加快马蹄,向远方绝驰而去,那在雾中留下的轨迹,犹如一道黑色的夜魇。

突然之间,林中突然扑过来了一个巨大的人影,那肩高像是熊,然而却灵敏的好似山猫

黑马一声长鸣,被吓得一惊。

不过那山猫它可是较量过,最终还是险而险之的,将那人躲过。

然而就在擦肩而过,听到那人发出了诧异的一声惊“喔”时,它感觉自己的脖肩部位,竟然传来了一股巨大的拉力

该死的套马索那些人给它套上来之后,它还没来得及将它们咬掉

在这股猛然的脚力之中,人在那光滑的雪地上被拖拽了十几米,脚下的铁靴将地面微冻的土都翻犁了出来。双手也摩出了血。

而那匹黑马,也终于在一声长嘶之中,前蹄撩起,停止了狂奔。

马绕着这个人跑起了圈子,想要找到机会加速,但那几条都被他抓在手里的套马索,却是越收越紧。而且不远处竟然要有人围过来了

“都别过来它是俺的”

“老大,我们是想帮你啊”

“滚”

黑马似乎意识到了这种方法无法挣脱,它竟然暴躁的打了个鼻响,跑了个急弯,向那人冲了过来

马胸狠狠的撞在了人的胸口,但亚历山大那强壮的臂弯,却是将它一把搂住。

他接着这股力气翻身上了马背,在黑马的怒鸣中,奔向了远方。

同样的一幕还发生在了许多地方,而乔治更是带着二十几个骑士,手握套马杆,在追逐之中,将那些跑出包围的马逐一套住了

0130 盛会

整整追逐了一个上午,一百多匹马才都被抓住。

当那些马都被套上缰绳,不断被骑士们进行驯服工作的时候。一些腾出手来的骑士,也终于急冲冲的开始穿戴铠甲,收拾行装毕竟按照宴会的时间就在今天晚上,他们已经稍稍有点迟了。

“这些马的确都是难得的好马,要挑毛病,就是有点太过高壮了”加维男爵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挥着手中的长剑,稍稍叹了一口气,不由感到有些美中不足。

这些马最矮的也有一米七的身高,而许多甚至都超过了两米

纯血马是不会有这种高度的,但在这些年里,这个没有人管理的马场,已经基本全都杂交了

说实话,虽然高壮的马,会有着一定的优势,但如果马匹太高,便会导致武器在挥砍的时候会非常费力。马上的骑士不得不将身体伏得更低,才能够到地上的敌人。否则地上的人微微低头很容易就能躲过去了。

而如果用枪,也得将枪头伏低角度,这使得挑人与收枪的时候会更费力气。

同时马匹太过高壮,也会带来另外一个问题粮草的消耗。

就以眼前的这些马来说,恐怕一匹的消耗,就能养三匹了。当然,如果是干农活的话,肯定是划算的。但如果在战场上,就不太划算了。

“我觉得还是不错的。”乔治说道“我们现在很少会有追击战,大多时候,骑士们都是去冲散怪物潮。而这些马匹可以承载更重的护甲,甚至为这些马也能套上铁衣。作为重装骑士,冲锋起来还是很合适的。至于武器问题,以后都可以配上长戟,而且骑士们经常也要对付那些高大的怪物。”

“您说得有道理。”加维男爵点了点头“不过,看到这些曾经的纯血宝马都被杂交了,我还是会难免感到有点心痛”

的确,这里的马每一匹可都价值千金。但如果混血了,可就不值这个价了。

而身为一名爱马的贵族,加维等人一项也都是对马的血统很挑剔的。

听到加维说到纯血的事后,与他一起漫步的乔治摸了摸鼻子,不知道该说啥。他不太懂马,但还是知道纯血马更为宝贵的“不过,不是也说,生物的混血更有优势吗嗯我是听安东尼提到的理论。”

一直跟在两人身后的阿吉突然笑嘻嘻的插话了“纯血爆发力高,混血耐力强。除去市场的价值来说,其实都很不错的夏尔凡马可也是杂交出来的呢。以前可没有肩高超过一米六的马。”

乔治与加维点了点头,觉得阿吉说得有些道理。而且,这些混血马的父母,可都是有着极为优秀高贵的血统。如果以后有人好好管理,没准也能培育出更为优良的马匹就是现在的这些混血马,就有许多特别优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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