酋长别打脸 第126章

作者:相思洗红豆

“哈哈!”

夏野揉了揉菘果的头发,开局一只小萝莉怎么了?绝境局又如何?本酋长绝对会打出华丽的表演!

三天的时间转瞬及至,马前卒们必须出发了。

部落有规定,午时之前,凡是参加鲜血生存试炼的年轻人必须全部离开部落,否则会被拉倒广场,直接绞死。

“你确定要用这种纹面?”

夏野系好鞋带,跳了几下,双层的鹿皮长筒靴重量正好,而且钉了青铜鞋掌,足以踹爆敌人的狗头。

“嗯!”

菘果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让夏令月将一个篆体的‘爱’字用红色的蔷薇花汁纹在左侧靠近鬓角的额头部位。

“有什么含义吗?”

部落人外出拓荒狩猎时,会纹面涂妆,也就是在脸上和身上涂抹各种各样的图案。

这是一种神圣的部落仪式,代表着家人的思念、祈祷平安归来,以及祈求胜利眷顾。

夏野的涂妆纹面还是月牙弯月造型,同样是高水准纹绘,给他添上了一抹神秘清冷的气息,只可是在夏野看来,紫罗兰汁液那浓郁的紫色简直是gay里gay气。

“喜欢!”

菘果言简意赅,在询问夏令月是否会写‘爱’字后,小萝莉就坚持要使用这种纹面。

不得不说,夏令月在美学设计上,很有天分,‘爱’字并不是端端正正,而是倾微微斜,并且笔画拉长,拥有柔美的弧度,再加上颜料润色后,将菘果的可爱完全凸显了出来,

这要是什么都吃的地鬼看到菘果,恐怕都舍不得下口,太萌了。

“随你们便吧!”

夏野心说还好不是‘奴’字或者‘肉’字,不然好可怕,自己变态的名声应该一辈子都洗刷不掉了。

早餐是火腿熏肉、煎蛋,再就着咸菜,来上一碗浓稠的糜子粥,简直幸福感爆棚。

菘果吃的肚圆。

“等等,这里还有些皱!”

夏令月站在夏野身前,抓着他的衣领,想要抚平。

“姐姐!”

夏野攥住了夏令月的手,他能感觉到姐姐的不舍,每当他想开口,说该出发的时候,夏令月就会找个借口,再让他多待一会儿,只是分别终究要来到。

“我去检查一遍行李,别丢了东西!”

夏令月转身,可是被夏野用力一扯,抱在了怀中。

“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建造出属于咱们的部落!”

听着弟弟温柔的话语,感受着那对双臂的温暖,夏令月想靠在弟弟的肩膀上,可是她最后还是忍住了,只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了夏野一下,接着踮起脚尖,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一吻,便把他推开了。

“我还有工作,就不去送你了!”

夏令月扭开了头,不想让弟弟看到自己通红的眼睛。

“嗯,不要太操劳,反正钱不愁花的!”

夏野快步走出了茅草屋,牵起了战马的缰绳,招呼小萝莉:“菘果,走了!”

“哦!”

菘果应了一声,跟着抬头看向夏令月,使劲的拍了拍小胸脯:“放心啦,我会拼死保护大哥哥的!”

说完,小萝莉一溜小跑,冲出院子,追上了夏野。

看到弟弟的背影逐渐消失在长街的尽头,靠着门框的夏令月再也忍不住,一下子瘫软在地上,低声的啜泣着。

“令月姐姐哭了!”

菘果骑在战马上,回头望了一眼。

“我知道!”

夏野没有回头,因为他发誓下次在面对夏令月时,自己一定要成为让她可以骄傲的大酋长。

城门口,送行的人很多。

“走吧!”

夏老实劝了老婆一句,儿子夏虫都走了半个小时了,站在这儿还有什么用?看到老婆没反应,他刚想再劝,就听到身旁的人们发出了惊呼。

“那个是夏野?”

因为身份地位的关系,贫民窟的人们自然聚在了一起,顺便也嘱咐孩子们互相有个照应,他们当然认识夏野,可现在这个器宇轩昂的少年,真的是那个常年卧床的病秧子?

第六十二章 开局一只小萝莉!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泄露的孢子病毒毁灭了世界,湮灭了文明,然后上亿年的时光过去了,沧海桑田。

原始森林宛若一头洪荒巨兽,横亘地表,到处都充盈着丰沛的元气,没了人类的威胁,生物们疯狂的繁衍着。

不知何时起,一种恐怖凶残的物种诞生了,它们每隔四年,就像洄游迁徙的大马哈鱼一样,从极北的冻土圈漫卷而下,直到南边的天涯海角,它们宛若飓风,横扫了沿途的一切,动物、野果、甚至是虫豸,凡是能吃的东西,都不会放过,更可怕的是,他们会疯狂的破坏一切,充满了杀戮欲。

这些生物踏过的地方,满地疮痍,衰败荒芜,所以人们将这种恐怖的生物称为荒兽。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可是对于夏野来说,已经面目全非,曾经熟悉的城市乡镇全都不见,被森林山川、河流盆地淹没。

国家灭亡,法律崩坏,文明断裂!

现在的人类以先祖为图腾,以氏族和部落的群居形式顽强的生存着,生命渺小,而又伟大。

一枚枚的火种,正逐渐在大地上点燃。

荒兽潮爆发过后,会暂时蛰伏,这四年间隔对于各大部落来说,是难得的发展期,他们会将十五到十八岁之间的年轻人丢进荒域,以鲜血生存试炼的名义,进行拓荒。

荒域就是人类从未涉足过的地方,蛮荒、原始、血腥、充满了各种各样危险的物种,贸然深入,必然是九死一生,但是部落想要壮大,繁衍人口,就必须拓荒,毕竟更多的土地,就代表着更多的生存资源。

部落中,成年后的男人,可以拥有战士头衔,而经历过三次以上的战斗,为部落流过血、受过伤,捍卫过部落的荣耀后,可以被称为勇士,勇士之上,是英雄。

在这个生存艰难的后文明时代,生产资料极度匮乏,人均寿命不过四十岁,人口对于部落来说,是一种很珍贵的资源。

别说勇士,就是成年战士,都不能随便消耗,所以就有了鲜血生存试炼,让适龄的年轻人们进入荒域,作为拓荒的马前卒。

弱肉强食是根植在每一个部落人心中的准则,哪怕是权贵们的子嗣,也做不成温室中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