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象白
說完馮浩就撤了。
他打算先離開這間教室。
教室裏的金錢含量有點高。
同時他感覺他自己也要注意引以爲戒,陳端武同學的行爲處事,有點太功利太直接了,一開始覺得這小夥挺好,挺活泛,但是這麼直接功利,就讓他感覺壓力有點大,也有點不喜。
自己跟別人相處的時候也要注意。
哪怕一開始活泛,或者大佬對自己印象好,還不錯,自己一開始提一些小要求,大佬都會答應,但是多了,就讓人厭煩了,而且直接的利益掛鉤的會更讓人不喜。
他不想多說是因爲股票這玩意,他真的摸不準,像是賺了他開心,覺得邭夂茫澚穗y免埋怨,眼前不埋怨,未來也會埋怨,人性如此。
馮浩喝着酸奶,想着明天是不是換一間教室,如果還這樣的話。
路上馮浩喝完酸奶,遠遠的看見垃圾桶,正好空拋過去,準准入桶,臉上不自覺的露出笑容。
卻沒有想到,居然剛好遇見了迎面走來的林曉雅。
今天是上課第一天。
林曉雅一個假期都沒有回去,應該都在打工?
上課她穿的沒有那麼誇張,就是正常的牛仔褲,V領白T,搭配了一件小馬甲,一頭標誌性的長長髮,還是挺帥氣的。
日常就打扮的很精緻。
林曉雅手裏提着一袋梨,結果迎面就看到了馮浩。
腦子一抽,把梨先放書包裏,然後才往前走。
馮浩:……
林曉雅:不能分梨。
……
第249章 小王子
……
天氣晴好。
開始上課,校園裏年輕的面孔多了。
學生街也熱鬧起來。
像是按了開關鍵,重新打開了。
有一種生機勃勃的感覺。
馮浩跟迎面而來的林曉雅同學打了聲招呼就繼續往前走。
他沒有問林曉雅她舍友傾傾回來了沒。
現在都能直接聯繫,沒有必要通過第三個人。
傾傾昨天早上跟他跑完步喫完早飯就回了,說還有點事情。
兩人微信有聯繫。
處在熱戀期,微信交流基本是沒有斷的。
除了前幾天,大小姐說她手機丟了。
大小姐有事,馮浩也有事。
如果兩人戀愛,一個人很忙,另外一個人一直等待對方忙完了來搭理他,這樣的感情會很有負擔,很難維持。
彼此都有自己的事情,各自的生活,能維持平衡是比較好的。
馮浩走到圖書館,腦海裏的機械音響起:
“宿主認真學習經濟學,領會了一點皮毛,保持了對經濟學的敬畏之心,獎勵宿主神祕裝逼buff(1天),擁有這個buff,別人看不清你本來的樣子,便於僞裝自己。”
他到圖書館,每天都來,比較熟悉了,今天找了英文原版的小本的書,《小王子》很經典的內容,寫給成人的童話。
看書之前,馮浩先問候了一聲老肖。
怎麼樣了。
“今天就準備出院了,回去,我應該後天就回學校,不用擔心。”
“好的,有能幫上忙的你直接說。”
“沒事,都好着,因爲你的緣故,院長很照顧我們,沈莉姐也過來看我們了。”
馮浩跟肖哥發完信息,跟傾傾說了自己在圖書館,然後就放下手機開始看書了。
每天攝入知識和攝入食物是同樣重要的。
精神和肉體都要硬。
英文版的小王子更加細膩,看着是童話,也可能是一個掉落到沙漠的飛行員的幻想之旅,一個星球上王子,整個星球就只有他一人,他呆膩了自己的星球,於是決定到不同的星球流浪的故事。
讓馮浩浮躁的心也慢慢平復下來。
看股票是非常浮躁的。
可能股票的錢和現實的錢有衝突,普通人覺得錢都是勞動所得,但是股票裏起起伏伏,你也不知道是因爲什麼賺因爲什麼虧。
好像跟勞動沒有關係,跟你也沒有關係。
看小王子,而且是英文原本,需要耐心一些,逐句閱讀。
這本書作爲全球都暢銷的作品,在思想觀念上是有獨特的點的。
“Thewheatfieldshavenothingtosaytome……willbringmebackthethoughtofyou.AndIshalllovetolistentothewindinthewheat.”(麥田和我毫不相干,真令人沮喪。不過,你有金黃色的頭髮。想想看,如果你馴服了我,那該有多好啊!小麥也是金黃色的,那會使我想起你。我會喜歡聽麥田裏的風聲……)
馮浩不知道爲什麼,或許是成熟了,看到的是馴服的理論。
他現在看到摩托車會想到大小姐。
看到亭子會想到大小姐。
看到湖邊會想到大小姐。
跑步會想到大小姐。
實際跟之前沒有區別,只是好像他是那隻被馴服的狐狸。
時間一點點的過去。
如果不在看書,刷抖音也就過去了。
看英文原版書,理解意思的同時,語句的使用,詞語的意思。
感覺同時活動了腦子和思想。
這是個靜謐快活的過程。
內容也會讓自己思考,增長見識。
閱讀和交流,纔是學習英語最終的用途,這是知識的輸出,直到輸出這部分,纔算是真正的學習完了。
掌握知識是學習+使用,兩個一起,纔算是完整掌握了。
21歲的馮浩,享受着寬大的圖書館,窗明几淨,窗外視野美好,可以看到湖泊,大樹,偶爾還有湖泊上的飛鳥,遠處的高樓,山。
這些可能是最普通的東西,但是一旦你認真體會,他就不普通了。
你享受他,他就是風景。
馮浩跟着小王子流浪,因爲語言不通,不是他的母語,所以也是磕磕絆絆的。
不過這個原版其實也不是原版,應該說是英文版,原版是法語,這是法國作家安託萬·德·聖-埃克蘇佩裏,1942年寫的。
裏面還有插圖,到現在還是很流行的暢銷書。
八十多年了。
這書寫完十年後廖教授才生出來。
可是觀念居然一點不過時,有點過於超前了。
作者1900年出生,寫完這本書的兩年後,1944年他在一次飛行任務中失蹤,被認爲遇難了。
也爲作品《小王子》蒙上神祕的色彩。
馮浩現在看書喜歡看一看作者生平,再看書,就會有新的考慮。
認認真真看完這本書。
感覺還是有所收穫,至少多看英文版的書,就感覺沒有那麼費勁,當然也可能是因爲《小王子》屬於哲理童話,也是童話,語句會比較簡單。
簡單的語句也是他能被翻譯成100多種語言的緣故。
看完心情有一種淡淡的哀傷憂鬱,又有一種對感情應該更加珍視,認真的感覺。
大約就像是被做了一場精神頭療,有些舒暢,又有些困。
馮浩走出圖書館,就看到圖書館門口有個穿着一套那種有點粗麻格紋那種布料的連衣裙,腳上踩着秀氣的小白鞋,頭髮黑亮,皮膚白皙,對自己笑的眉眼彎彎的女孩。
她在圖書館一樓大廳等他。
馮浩朝她走去。
她也朝他飛奔而來。
左右沒有多少人,她就撲到了他身上。
香香軟軟的。
甜甜的。
馮浩發現,她特別喜歡給自己一些小驚喜。
馮浩此刻很清晰的感受到那種心臟的歡愉。
見到她就想笑。
很開心,心臟跳躍的很活躍。
見大小姐也笑的很開心,他忍不住問道:“有什麼開心的事情嗎?”
大小姐點頭,卻並不說。
“走,我們先去喫飯。”
她拉着他的手,兩人並列走在湖邊。
他的手握着她的手,輕輕的摩挲。
只是慢慢的走路,都會感覺有電流和熱源從兩人的手心往外傳導。
麻麻酥酥的。
走到一棵樹下,馮浩忽然把她拉到了懷裏,四目相對,她先閉眼了,他慢慢的湊上去,親吻她。
呼吸交纏,認真擁抱。
親吻很甜,卻並不久。
他像是小王子一樣,親吻他的玫瑰。
也許這朵玫瑰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但是在此刻,她獨一無二,唯一,無可替代。
直到聽到有別人的聲音兩人就鬆開了,有些害羞,又繼續往前走。
忽然就有點理解,爲何會看到路邊親吻的情侶,大約真的情不自禁吧。
“中午想喫什麼?”大小姐問。
“紅燒肉,米飯。”馮浩回答。
湖面波光粼粼,鳥兒飛掠水面,濺起彩色的浪花。
路邊少年人三三兩兩前行。
……
第250章 舔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