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文明成长记 第90章

作者:羽卿书

第244章 生铁、熟铁、钢铁

  设计好了星形高炉的构造,罗冲分出一队人开始施工,庞大的高炉就建立在城内的冶炼区,单单是一个高炉的面积就占据了将近三十平米,而且主炉的高度还很高。

  主炉的大小下宽上窄,建立在一个一米二高的青砖平台上,底部直径一米五,越往上越细,不算基座平台的高度,仅炉子就有五米高,从上到下分为几段,炉喉,炉身,炉腰,炉腹,炉缸。

  炉喉也就是进料口,整个炉子的进料还是从炉顶添加的,这个地方的温度很低只有200来度;炉身占据了整个炉子的一般高度,这一节大概有两米六长短,温度也是从400度增加到了800度,越往下温度就越高。

  再往下就是炉腰,这一节很短,只有半米多,但也是整个炉子的一个节点,因为从炉腰往下,炉子的宽度就开始变大了,这一节的温度也达到了900到1300度。

  再下面就是整个炉子的核心部分,炉腹,炉腹的体积是最大的,宽有一米六左右,比下面的基座还略宽一点,这一节的高度差不多有一米二,也是整个炉子温度最高的部位,预计温度能达到1700度左右,而且炉腹也是和蓄热室鼓风口连接的地方。

  连接的方式也是直接用耐火砖直接砌筑出来的通道,虽然跟整个炉子的高度相比看起来有点低,但是根本不用操心里面的铁水会从鼓风口流出去,因为炉腹才是整个炉子温度最高,也就是铁矿发生反应的地方,在此之前,这些投进炉内的材料还都是固体形态。

  等它们完全反应,到铁矿融化成铁水的时候,因为金属的质量较重的原因,铁水会自动下降到下面储存铁水的炉缸位置,而那些矿渣和木炭则会变成液态的矿渣漂浮在铁水的表面,一起进入炉缸。

  最后到了出铁的时候,由炉子两侧的两个口子排出成品,左面最低的口子流出铁水,右面略高一些的口子排放液态矿渣,这样最终得到的就是生铁铁水。

  生铁和钢的强度是没办法相比的,但它同样有自己的特性,生铁性脆,和高锡青铜一样,很容易断裂,但是生铁却很适合铸造东西,比如铁锅、铁盆之类的器皿。

  这样制作的铁锅虽然质量不太好,容易被打破,但是却适合大批量生产,如果用较软的熟铁制作铁锅,那就只能敲一个出来了,制作难度和制作时长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熟铁的制作说难不难,最早的办法还是通过反复敲打块炼生铁获得,但是自从西汉时期发明了炒钢法之后,熟铁就进入了规模生产阶段。

  炒钢法这个技术说起来也是十分坑爹,它的过程就是往铁水里加入高品质铁矿粉,然后经过不停的搅拌,来让生铁的铁水中渗入更多的碳,以此来获得含碳量较高的钢材。

  但是到底加多少铁矿粉才能使其变成钢水,却没有具体的比例,如果稍有不慎加的太多了,那么铁水就会变成熟铁铁水,而不是钢。

  在西汉时期,人类在用炒钢法生产钢铁的时候,多由一个经验十分丰富的炉头,通过目测铁水的颜色来判断是不是变成了钢,全靠经验来判断,没有一点依据。

  虽然有了这种办法,但依然废钢率极多,可这些废钢也是比生铁要好的,也就是熟铁,生产出来之后也不担心卖不出去,整体来说,炒钢法就是一个类似于撞大运一样的存在,用来生产钢材完全不靠谱,但是用来生产熟铁却很合适。

  熟铁的性能和生铁相比,它的优点就在于延展性,也就是够软,这样说可能不太好理解,那就换个说法。

  举个例子,用生铁熟铁各做一口铁锅,然后拿锤子敲击两个锅底,生铁铁锅会直接被砸出一个窟窿,但是熟铁的那个,你只能把它砸变形,直至砸扁,但是它不会破,也就是韧性很强。

  试想一下,如果用这两种铁制作刀剑的话,生铁的那个很可能在战斗中,和敌人对砍的时候砍断,但是熟铁的武器可能砍弯,但是不会断,这样就能勉强继续使用,最起码能保住一条命,战场上要是武器没了,那和送人头没啥区别。

  后来有了钢材之后,那些刀匠就开始用熟铁制作刀身,然后在刀刃的部位包钢,经过锻打成型之后,这样的武器就能兼顾良好的韧性和锋利度,又不会轻易折断,我们经常说的‘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也是由此而来。

  另外,在钢铁制造工艺的演化史上,到了后来的隋唐之初‘灌钢法’的出现,才把钢铁的生产才从撞大运模式中稳定下来,人们才有了稳定的钢材获取方式,而这个灌钢法之中,又要用到大量的熟铁。

  钢材的生产过程,无非就是让铁水得到适量的碳,以此蜕变成钢材,在炒钢法十分不稳定的情况下,又有人想到了换一种添加物,把铁矿粉直接换成了熟铁。

  前面已经说了,熟铁其实就是含碳量超标的废钢,那么直接在生铁铁水中加入熟铁,使生铁从熟铁中获取一定量的碳,而熟铁经过和生铁的融合,自身的碳含量就匀给了生铁一部分。

  这样一来,生铁加碳变成了钢,熟铁脱碳也变成了钢,两相融合,最后得到的就全是钢了,不得不说,想出这个办法的人是一个天才。

  灌钢法虽然还是没有给出具体的添加比例,但是却更好推算了,就算用一比一的比例,也肯定能生产出钢材,无非就是钢材的好坏不同而已,但那也是钢啊,这点必须承认。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灌钢法的时候,因为要把固态的熟铁融入到生铁铁水中,所以肯定不能直接往里面加大块的熟铁铁锭,最好的办法是先将熟铁砸成薄铁片,然后均匀的投入生铁铁水中,使其能够快速融化,和生铁融为一体。

  这一方面,明代最为擅长,那个时候的工匠大多直接把熟铁加工成铁丝,然后用来当作灌钢法的熟铁原料,这样熟铁融化的更均匀,也更快速,明朝钢材的质量好,所以他们才能发明出更好的火器,这和掌握更优质的材料有很大的关系。

第245章 集市上的蔬菜

  罗冲是十分幸运的,他不用像前人一样的不断摸索,因为他学习的,是经过数千年积累之后的知识,这样就为他的发展省去了几千年的时间。

  生铁是汉部落急需的,也是炼钢的基础,熟铁汉部落也很需要,用炒钢法就可以获得,钢材自然也是需要的,所以也无所谓要哪种不要哪种,因为钢铁的生产本来就是一套流程,这些东西都会制作出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汉部落依然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各种建设,半个月后,汉部落的水车磨坊终于建成,经过了调试之后,终于可以投入使用了。

  罗冲又分配了十个人专门负责磨坊的工作,开始加工铁矿粉,为后续的炼铁做准备。

  有必要一提的是,罗冲设计的高炉很大,每次开火就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投入,木炭,由石灰,矿粉,碳粉组合而成的矿砖,都需要很多,准备一次冶炼的材料都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所以汉部落的高炉炼铁不会太频繁,能够两个月开一炉,那效率都算快了。

  高炉的建设还在进行,这个东西的结构太复杂,由于高度很高,耐火砖的强度不一定能承受的住,所以结构上被分为了里外两层,外层由更加坚固的青砖砌筑,用来支撑高炉的结构强度,里面再垒上一层耐火砖做炉膛,用来承受高温。

  由于汉部落是第一次建造这么高大,而且结构十分复杂的功能性建筑,族人的进展十分缓慢,不过罗冲也不急,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这个东西的质量不过关,到时候可是要出人命的。

  时间到了夏季的第四个月初,距离第一次集市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汉部落举办的第二次集市又开始了,可是这次,来的人就变化了很多。

  各个部落从汉部落这里获得种植技术和稻种,已经是两个月之前的事了,第一批开始种植水稻的部落已经完成了开垦农田,播种,有的进度快的已经完成了插秧,没有插秧的也马上就要插秧了。

  这次每个部落都派了人来,但是交易量比第一次降低了很多,大多都是来学习水稻种植后期的田间管理的,汉部落的第二季水稻早在一个月前就完成了插秧,比他们早了一两个月的时间,用汉部落的稻田来给他们讲解正合适不过。

  对水稻种植最为重视,也最有能力完成的就是叉部落,他们临水而居,以捕鱼为生,人口又达到了400多,再加上有合适的地理位置,所以种植规模也是最大的,种植面积已经达到了55亩的面积,而且此时已经完成了插秧。

  由于捕鱼相对打猎更容易一些,叉首领只分配了少部分人去捕鱼,为整个部落提供食物,其余大部分人都去开垦土地,干起了农活,所以他们的进展才会那么快。

  其他的部落种植面积最多的只有二十亩左右,大部分都是十几亩地这样子,而且才刚长出禾苗,马上也要进行插秧了。

  汉部落的族人又带着他们去汉部落的稻田参观,教授他们后期的管理,除草,还有对稻田水量的控制,大田期需要注意的就这两个,尤其是水量的控制。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水量保持在能够覆盖住手掌的高度,然后等它自然蒸发和渗透,等水全没了之后,再往里面蓄水,就这样重复下去就行,等到了最后的灌浆期,才需要保持更高的水量,而且不能断水,不过现在不用着急,之后的每个月他们还会来汉部落学习。

  这些比较大的部落学习之后,就马上离开了,他们要把注意事项赶紧送回部落,但是来参加集市的人并没有减少,反而更多了。

  多出来的都是一些后来听到消息跑过来的小部落,人数一般都不超过一百,他们没有足够的兽皮来跟汉部落进行交易,可是他们却有别的东西是罗冲需要的。

  现在是夏天的最后一个月,也就是夏末,这个季节正是瓜果成熟的季节,很多果子都已经成熟,所以罗冲在这一次的集市上就看到了很多好东西。

  有一些小部落采集来的野生蜂蜜,被罗冲全部高价收购,甜食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人类喜爱的,因为甜食能让人产生幸福的感觉,而那些小部落现在不想要幸福,他们只想要几个锅,再来一点白盐。

  其他没有兽皮,又没有蜂蜜的部落,想要从汉部落换取一些生活用品,也只剩下自己部落领地内特产的瓜果来交易了,也不知道汉部落会不会要,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些不值钱的瓜果却在汉部落大受欢迎,或者说,是那个汉首领自己很喜欢。

  其中就有一个部落带来了一种瓜类,又细又长,表皮光滑,是个长条的圆柱形,罗冲看了看,竟然是丝瓜。

  丝瓜这东西生吃并不好吃,这个小部落通常也是采集之后烤着来吃,但是到了罗冲的手里,那自然吃法就更多了,从前罗冲最喜欢吃的一道素菜,就是辣椒炒丝瓜。

  而且丝瓜之所以叫丝瓜,是因为丝瓜成熟之后,它的果肉就会变成丝状,跟海绵差不多的一种东西,这玩意儿在没有钢丝球的时候,还经常拿来刷锅用,有的地方还会拿老丝瓜瓤子当搓澡巾来用。

  那么好的东西自然没有不要的道理,罗冲当即就把他们的丝瓜全都买了下来,并且又跟他们预定了一批,等到秋天丝瓜彻底成熟干燥之后,在给汉部落送来一些,到时候可以直接用来换白盐和陶器,甚至是食物。

  那个部落非常的高兴,千恩万谢的走了,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种便宜也只能占一次,等汉部落今年有了种子,明年就能自己种植了,到时候谁还会要你的丝瓜。

  除了丝瓜之外,还有的部落拿来萝卜和西红柿,甚至还有一种长豆角,这让罗冲简直乐开了花啊。

  萝卜的品种罗冲从未见过,应该是这里特有的品种,有一个成年人手掌那么长,直径差不多有四厘米左右,这已经是个头比较大的了。

  它的表皮是像胡萝卜一样橘红色,但是里面的果肉却是红色的,已经脱离了橘色的范畴,很红,而且生吃起来不怎么辣,倒像是水果,罗冲只是尝了一个,剩下的全都直接埋在了地里,让她们继续生长,一直到秋天结出种子来为止。

  西红柿也很特别,个头并不大,只有油桃大小,通红的,但是形状却是卵圆形,果型略长,并不是常见的圆形,倒像是个大号的圣女果,罗冲也全部买了下来,并且预定了种子。

  最后的长豆角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跟罗冲曾经吃过的豆角没啥区别,按规矩,也是全部收购,并且预定种子。

第246章 远的疑惑

  第二次的集市很快又结束了,整体来说,汉部落还是很有收获的,虽然自身也出了不少物资吧,可也给汉部落换来不少好东西。

  兽皮,这都是硬通货,没有棉花的情况下,冬天全指这东西保暖呢,另外就是丰富的资源,汉部落急需的矿物和一些蔬菜瓜果,极大的丰富了族人的食谱,虽然现在还没有产出,但是种子的事情已经是没跑了。

  不过有件事情却让汉部落的诸位高层不太满意,那就是这次的集市,尖角部落并没有出现,汉部落很可能错失一种比兔子还要高产的家畜种类。

  鼠大甚至直接跟罗冲建议,实在不行直接带人去抢,汉部落那么多人,一般的部落肯定惹不起,估计只要把人拉过去,不用打就能让对方妥协。

  可是罗冲依然老神在在的,看不出是喜是怒。

  “再等等吧,他们的部落肯定很远,来回一趟也不容易,想带着100只活羚羊走那么远就更不容易了,这不是还没一个月呢吗,咱们再等一个月,到时候还没来再说。”

  “嗯,那咱们就再等一个月,到时候他们要是还不来,首领你就派我去,我保证把那种羊弄回来。”鼠大还是倾向于直接抢,依然不死心的建议道。

  “不用那么冲动,咱们这里可是有很多他们需要的好东西,不怕他们不来,再说了,100只羊对他们来说也不是大事,没必要那么死心眼的,只要他们不傻,肯定会送过来,估计就是路确实有些远,毕竟咱们到了北边的草原上,不也没见过那种羚羊吗。”

  罗冲都这么说了,鼠大也不好再坚持,毕竟首领的智慧他是知道的,判断事情上肯定比他强。

  事实也正如罗冲预料的那样,尖角部落的位置确实很远,从汉部落这里往北就是山区,一直出了山谷就是丘陵草原,再往东才是平原草原。

  可是赛加羚羊这种生物,一般都是栖息在海拔比较高的高地草原,这种地形罗冲还没见到过,因为这样的地方还在那片丘陵草原更西北的方向,从整个地势而言,整体就是西北高,东南低,就比如汉部落的东面,就是湿地沼泽。

  尖角部落的居住地确实很远,徒步前进的话要走上十三四天,一天走二十公里,这就两百多公里了。

  他们背着兽皮而来,带回去的都是死沉死沉的陶瓷制品,还有十分沉重的白盐,虽说兽皮也很重吧,可那是软的,背相同重量的棉花和石头,不用想也是棉花更轻松一些。

  回去的路是漫长的,相比来时的轻松,他们回去的路足足走了18天,好不容易才把这些这些珍贵的物资运回尖角部落。

  这些精美的陶瓷器皿刚到部落,就受到了族人的一致好评,还有那些珍贵的白盐。

  获得了好东西,自然是要庆祝一下的,当天傍晚,尖角部落就宰杀了十几只羚羊做炖羊肉,有咸味的羊肉汤,族人们都是第一次吃,每个品尝到肉汤的族人都赞不绝口,就是因为陶器不足,尖角部落的人口又多,大家只能轮流使用陶锅。

  尖角部落的首领是个叫‘远’的壮年汉子,他对这次交易队的表现很高兴,于是就打算让他们再跑一趟,争取跟那个什么汉部落再交易一些生活用品,可是那个带队的队长却很为难,他从回来到现在,还没敢把罗冲的话说出来,但是现在却不得不说了。

  “首领,有件事我要告诉你,那个汉部落的首领说了,下次要是还想跟他们换好东西,必须让咱们拿100只活的羚羊跟他们交换,还必须是两三年的羚羊,公的20只,母的80只,不然以后都不卖给咱们东西,他们不要兽皮了。”那个族人很忐忑的说道,生怕首领迁怒于他。

  果然,这话刚说出去,远的脸就黑了下来,他倒是没有马上就说汉部落怎么样,而是用怀疑的目光盯着这个带队的队长。

  “他们又不认识咱们部落,怎么会知道咱们有多少羊,我不是特意嘱咐你了,不要跟外人说,咱们部落能养兽是秘密,不能轻易告诉外人,有人问兽皮就说咱们打猎打来的。

  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你跟他们说的,还是你带去的其他人说的,看我不打死他,你知道这有什么后果吗,要是让别人知道了,到时候有多少部落会来抢,这会害死咱们部落的。”远十分愤怒的看着这个队长。

  “首领,我真的没说,都是那个汉部落的首领自己看出来的,不信你问他们,他们当时也听到了。”小队长连忙辩解,这可真不是自己的错,要是因为这个被打死了,那也太冤了。

  “自己看出来的?你拿我当傻子吗,你们一只活羊都没带去,他能看个毛啊,我看你真是不想活了,这个时候还在说瞎话,不知道这对咱们部落有多重要吗。”远一听小队长还敢跟自己辩解,顿时就更来气了。

  “首领,是真的,他真的看个毛就知道了,啊,不不不,是看毛皮,毛皮,就是那些兽皮,他是看兽皮看出来的。”

  小队长刚说看个毛的时候,远就要动手打人了,吓得小队长连忙解释,然后又一步一步说了罗冲的分析经过,是怎么从几张兽皮就推断出来尖角部落具体情况的。

  同去的队员因为担心首领不相信,导致最后自己也跟着吃瓜落,也在一边给小队长帮腔,把当时的情况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的,容不得远不相信啊。

  其实在听完小队长转述罗冲的分析时,他就已经断定自己的族人没有说谎了,因为这样缜密的推理,还有这神一般的思维逻辑能力,根本就不可能编造出这样的谎言,因为实力不允许啊。

  别说这几个没他智商高的普通族人,就是远自己都想不到,有人能通过兽皮猜出他们部落从不外传的秘密,可是当他看向手中精美的印花白瓷碗时,似乎又觉得正常了,能制造出这东西的部落首领,没有点异乎常人的本事也不可能啊。

第247章 住宅区落成

  既然确定了消息的真实性,那么问题就来了,现在汉部落惦记上了他们的羚羊,是给还是不给呢。

  给,远有点不甘心,这都是自己部落的财产,不给呢,他们确实很需要汉部落的物资,就像罗冲说的那样,陶器你可以不要,大不了以后就用这些锅轮班吃饭,实在不行继续吃烤肉,可是白盐你总不能不买吧。

  以前没有那是没有的,可现在明明可以换到,不想办法换来那就是自己傻了。

  可是不给的话,听说那个汉部落人很多的样子,会不会真的跑过来抢啊,这也是远最担心的事情,他不让族人往外说,就是怕到时候会有很多的部落来抢。

  打又打不过,搬家也是不可能的,有必要一提的是,尖角部落虽然养殖了很多羚羊,但他们却不是游牧民族,而是有固定的居住地,也有固定的羊圈,每天派人出去放羊,晚上再赶回来。

  先不说好几百人搬家有多困难,再说他们就算搬了家也搬不了多远,因为他们还需要这片草场不是,怎么搬都在这片区域之内。

  而且话又说回来,他们要是真的搬了家,以后还能从汉部落换白盐吗,肯定不可能啊。

  思来想去,远还是没有拿定主意,最后又把部落的巫叫了过来,两人一起商量,虽说巫到底能不能见到神这事谁也不知道,可毕竟人老成精,老人的经验一般都是很丰富的,多听听老人的建议还是有必要的。

  巫也分析了一下几种可能出现的后果,最后还决定换,首先就是巫对那个汉部落首领的印象,虽说他的推断看起来很简单,似乎每个人都能做到。

  可是一般人会有这样的逻辑吗,如果不是听了罗冲的推理过程,巫自己都不会相信,仅仅看了一下兽皮,就能推断出他们部落在养殖羚羊,并且还推断出他们的人口数量和羚羊的数量,这是一般人类能做到的事吗,实在是细思极恐啊,这样的人还是最好不要得罪的好。

  再有一点就是,他们的羚羊确实如罗冲所说的那样,100只对于他们来说还真的不算什么,这倒是让巫觉得,汉部落并不是特别过分。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如果对方的要求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就会觉得对方没有很过分,于是就选择了妥协。

  再说了,汉部落这也不是白要,还是会换给他们东西的,撑死了你也只能说是强买强卖,但也没有危害到尖角部落的利益。

  他们不愿意给,那是因为怕别的部落知道了会来抢,所以才不愿意给,介于这一点,巫给首领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首领,这100只羊我们能给,但是怎么送过去却要注意一下,我们首先要带上羚羊路上吃的草料,还要和那些参加集市的部落错开时间,不能让他们看到,专门走没人走的小路去,到时候送到汉部落,那就是他们的事了,会不会有人去抢他们,就跟咱们没关系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咱们还是别让人看到的好,不过我估计那个汉部落不会有人去抢,毕竟他们的部落那么大,一般的部落根本就惹不起。”远说出了自己的分析。

  “嗯,你说的也对,那首领的意思是?”

  “就按巫说的办吧,唉,毕竟咱们还是要换那些东西的,不过要跟那个汉部落说清楚,就这一次,以后都不能再拿活羊换了,我们以后还用兽皮来交易。”远如是说道。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开始准备了,为了筹集路上的粮草,尖角部落采集了小半个月的草料,然后晾干打成捆备用。

  到了汉部落第二次集市的时候,别的部落都已经到了汉部落,而他们却刚刚从尖角部落出发,和别的部落打了一个时间差。

  由于100只羚羊全是两三年的壮年羚羊,体格也十分健壮,于是就让那些羚羊自己背负草料,再加上路上它们自己采食一些青草,路上的补给倒是够了。

  远又专门派了40个成年男性族人负责押送,这一路山高路远,他们还带着一百只活羚羊,在沿途那些食肉动物的眼中,无疑就是送上门的肥肉,不多派点人护送,说不定没到地方这些羊就被吃没了。

  夏季的最后一个月,历时一周的第二次集市结束,前来交易和学习的部落早已打道回府,汉部落也继续自己的建设工程。

  经过上千人半年之久的努力,汉部落的第三个住宅区终于建成了,预计划分九个城区的城池,现在已经初显轮廓,三个住宅区,一个中心广场,冶金区也在建设之中,护城河也已经挖好,城墙也在建设,形式一片大好。

  每个住宅区计划居住1000人,现在已经建成了三个住宅区,虽然汉部落的人口目前还没有达到3000,却还是把三个城区都住满了,因为这两千多人并不是正好那么多家庭。

  一些残疾的野人单身汉,就只好搭伙过日子,总之,现在的房子是足够居住了,让族人全部都搬到砖房居住已经势在必行。

  于是罗冲就在汉部落进行了一次详细的人口普查和家庭重组,那些已经组成家庭的自然都是直接入住,需要调整的只有那些从火部落弄回来的100多人,和游伏带回来的野人。

  火部落的500多个妇女,挑出还有生育能力的,和汉部落已经组成家庭的那些男人重新配对,让他们互相选择,最后基本所有的男人都有了一到两个女人,像是大力这种地位较高的人都有四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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