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年代:我家菜窖通現代 第81章

作者:我尽力了

  “來來來,小兄弟過來坐。”江大彪很熱情,還給他倒茶水。

  這時外面響起下雨聲,伴隨這雷聲落下,雨漸漸下大了。

  “我得回家了,再不回去就太晚了。”秦浩想着家裏還有人呢。

  他每次出門都是當天回家,突然不回家指不定媳婦怎麼擔心呢。

  “我說兄弟,這外面下那麼大的雨,你咋回去啊?在這住一宿吧。”江大彪看外面雨越下越大,壓根就沒有停的意思。

  這時候本來路就是土路,出了市裏下雨到處都是泥濘。別說外面了,就是市裏的小路都泥濘不堪。

  他們這挨着大馬路,瞅着是沒多少水,外面的小路積水很快,一般沒人會出門了。

  秦浩也有些猶豫,但是想到回了鎮上就能騎車回家,就拒絕了好意。

  “不用了江老闆,我坐客車回去就行。要不家裏不知道消息,我怕他們擔心。”

  常貴拉着他指着辦公桌上的電話,“給你們家打個電話,或者給附近的鄰居打,告訴家裏人一聲就得了。”

  “雨這麼大,客車也不一定會跑的,你還是給個信,明天回去吧。”

  現在出門挺費勁的,下雨天下雪天都費勁,不然農村也不會落後那麼多。

  “那行吧。”秦浩想了想還是同意了,現在都下午了,再加上下雨耽擱起來,恐怕到家也都晚上八九點了。

  他撥通了村裏的電話。

  自從村裏接電以後,村長就在村部安上電話了。爲的就是了解上面的文件,還有一個就是,想抓住機會,讓秦家堡子富起來。

  這不,自打接上電了,這是第一通打進去的電話。

  “喂,哪位啊?”秦有財的聲音響起。

  秦浩趕緊把自己不回家的消息告訴他,讓他找人跑個腿,別讓李美玲擔心。

  “你這個臭小子,堡子接電話就是爲了方便你的啊?下不爲例啊!”秦有財把他臭罵一頓,然後也是同意了。

  畢竟出門在外不就是怕家裏擔心嗎?

  有了這句話,秦浩笑着應是,然後掛了電話。

  “小兄弟這麼年輕就有媳婦了,真讓人羨慕啊。”江大彪哈哈一笑,說道:“我像你這個年紀的時候,還抹着鼻涕到處跟人打架鬥狠呢!”

  其實年輕一點娶媳婦挺好,最起碼有個家,能讓人早點成熟。

  秦浩也是心裏複雜,當初他可沒現在穩重,像個二臂似的,把媳婦都扔了。

  算了算了,陳芝麻爛穀子事兒了,人得朝前看!

  “早點結婚也挺好……”他隨便應付一句,然後笑着喝茶。

  這茶水不錯,喝起來就感覺很好,不苦不澀,茶香四溢。

  常貴也同樣在喝茶,臉上帶着笑。

  這時江大彪目光看向他,“常老弟,咱們都認識這麼多年了,你看青青一直喜歡你,要不你倆確定一下關係?”

  此話一出。

  “噗……”常貴直接把嘴裏的茶水給噴出來了,然後咳的停不下來。

  “咳咳咳……咳咳……”

  秦浩坐在旁邊,端着茶杯心有餘悸的。幸好沒坐對面,不然口水都噴他身上了。

  桌上一片狼藉,江大彪嫌棄的皺了皺眉,然後喊了一聲,“張姨過來收拾一下,換套新茶具!”

  不多時,廚房裏出來一個五十多歲的保姆,給擦乾淨又換了乾淨的茶具。

  廚房裏還有一個保姆在做飯,他們家一共兩個保姆。

  從這一點就能看出來,人家確實是有點實力的。不然這年頭哪有家庭養得起兩個保姆的?

  江大彪嘆了口氣說道:“你是嫌棄我家青青?這麼漂亮的姑娘你上哪找去!要不是這丫頭一直喜歡你,我纔不會同意呢。”

  他們兄弟三個,就這一個妹妹,還是父母老來得子。

  平時都是寶貝的不行,喜歡別人他都得把對方打成殘廢不可。

  常貴有些無奈,嘆了口氣,“彪哥,你也知道我家裏有訂婚的人了,你這樣不是爲難我?”

  提到這個兩人都不說話了,江大彪眼中閃過一絲惋惜,看得出來,他很滿意常貴的。

  這就讓秦浩有些疑惑了,爲啥江大彪上趕着要跟常貴撮合呢?

  如果是妹妹喜歡,人家不同意也就不提了,畢竟沒有強人所難的事情。

  常貴,到底是有什麼家庭背景?

  好像這麼久以來,秦浩除了知道對方做服裝,今天是第一次知道還做車行。

  剩餘的他就全都不知道了,不過這也沒什麼,他的事情常貴也不知道。

  大家相互尊重彼此的隱私嘛。

  飯菜很快就好了,餐桌上三人坐下,保姆還拿了兩瓶茅子,這都不是便宜的東西啊。

  秦浩端着酒杯喝了口,確實味道不錯,比老白乾強多了。

  酒過三巡,江大彪提起南方那邊新興很多產業,比如灰色的歌舞廳。

  還有一些錄像廳,他們這邊的錄像廳都是小打小鬧,一個破房子就能開。

  只不過經常被打,總有人去抓,反正不是很正規。

  “我覺得開歌舞廳不錯啊。”江大彪咂咂嘴說道:“你看啊,找十幾二十個漂亮姑娘,在那陪人喝點酒唱唱歌,跳跳舞。”

  “這全市裏的小夥子老閉燈不都得來啊?我跟你說,女人的錢好賺,男人的錢更好賺!”

  “喫喫喝喝有個女的陪着,那都得上天了!”

  他說的沒錯,九十年代末的時候,市裏的歌舞廳遍地開花。

  不過出事兒也多,喝點馬尿就不知道東南西北,成天打架。

  市裏打架鬥毆最多的地方,就是這些歌舞廳,天天晚上就沒有消停的。

  常貴點點頭,回道:“這種東西比較費時間啊,天天看着。還有打架的也要擺平事兒,不然怎麼開的下去?”

  這纔是最麻煩的,投資多少沒關係,如果沒人在這看場子,或者手腕不夠硬,那只有被人打壓的份!

  聽到這話江大彪笑了,“老弟啊,忘了你彪哥幹啥的?要說通市有誰能在我的場子鬧事兒,那還真沒見過。”

  地頭蛇是幹啥的?就是打架鬥狠的。

  當然了,整個市裏可不是隻有他說的算,還有其他人呢。不過這也不能說幹不下去,想開歌舞廳,那肯定能行。

  秦浩適時開口道:“彪哥,光是歌舞廳就乾的太小了。”

  “哦?”江大彪眼神略帶深意看向他,“那你有什麼見解?”

  他的語氣中帶着不屑,也是,要不是看在常貴的面子上,他怎麼可能讓秦浩留下喫飯?

  雖說是常貴的客戶,但跟他沒關係。

  這種場合沒有避諱秦浩說話,已經是給足了面子,居然蹬鼻子上臉,還想說兩句?

  秦浩自然看出來他的不滿了,但依舊大大方方的迎上對方的目光。

  “現在的歌舞廳是很賺錢,但是會接受檢查的。不僅要做歌舞廳,還要正規一些。帶洗浴飯店歌舞廳一體,這樣賺的更多。”

  “唱跳累了可以去洗澡泡澡,餓了還能喫飯。加上一些單間住宿配套,客人都不需要回家了。”

  這種產業在現代有很多做的,就像洗浴中心,現在能喫飯洗澡,還能休閒娛樂,按個摩啥的。

  基本上待一天都可以,根本不需要出去找別的店。

  聽到這話,江大彪收起之前的輕視,反而沉默的思考起來,秦浩的話到底可不可行。

  常貴眼睛一亮,說道:“你這想法挺好啊,現在歌舞廳是有兩家,但是項目太少了,基本上每個月都得被檢查兩次。”

  灰色的東西肯定都帶,被檢查關門一兩個月那都是常態。

  但是帶上別的東西就不一樣了,歌舞廳項目不行,他們還有洗澡喫住呢。

  “你說的輕巧,就這些項目加起來,那得多少錢?沒有個三五十萬,開都開不起來。”江大彪一語戳破這個泡沫。

  沒錯,這個店最大的缺點就是用錢太多了。

  光是開歌舞廳的話,十幾萬就下來了,最貴的就是那些音響設備,裝修沒多少錢,再就是酒水,那玩意進價便宜,賣就很貴。

  秦浩點了點頭,“是啊,但是這樣能打造通市最大的娛樂城,這可是頭一份!”

  頭一份。

  這三個字直接讓江大彪啞口無言。

  要是讓別人知道這個消息,恐怕一定會開起來的。

  如果通市有這樣的地方,他一定會去消費的。

  想到這裏,他突然覺得秦浩有點東西啊。

  “小兄弟,要不你也入一股?五萬就能拿分成!”江大彪突然開始對他拉攏起來。

  光是這個點子,那就不是一般人能想到的。況且這生意確實不是一個人就能幹的。

  三五十萬江大彪肯定有的,打經濟開放,他就承包了市裏的車隊。現在幹了這麼多年,怎麼可能手裏沒個幾十萬?

  可別小瞧了這業務,很賺錢的。

  但是讓他都拿出來,那車隊這邊就養不下去了,所以必須得拉攏人。

  秦浩沒有立馬回答,他剛纔說這個意見的時候,就是想入股的。

  轉頭看向常貴,問道:“兄弟,你不入一股?這買賣我很看好,就算不掙大錢,那也虧不了。”

  他並沒有把話說死,真要是不賺錢,江大彪不得發彪啊?

第116章 十年參

  江大彪也把目光轉向常貴,他確實想拉常貴入股,有他在,那這生意肯定比別人家做的順當。

  最起碼上面沒人敢隨便找事兒,地痞流氓自己就能擺平了,主要還是上面。

  常貴沒想到秦浩會主動拉他入夥,略微思考,他就同意了。

  “行啊,我出十萬!”他笑着同意了。

  江大彪聞言眼睛一亮,“哎呀,不用出這麼多,你出個人當股都行!”

  他高興的神色溢於言表。

  “那怎麼行?一碼歸一碼,彪哥,你是怕生意太好了我過來分錢是不是?”常貴笑呵呵的,語氣卻不是開玩笑。

  “這哪能啊,來來來,喝酒喝酒。”江大彪高興的連乾兩杯。

  這讓秦浩更加好奇了,什麼情況啊?

  這常貴到底是何方神聖?難不成是一把手的兒子?

  想了想不太可能,一把手跟他不是一個姓啊。

  想不通,秦浩也就不琢磨了,反正他想要的已經辦了。

  這娛樂城的事兒,江大彪當天晚上就找律師擬了合同。

  幹他這樣買賣的人,什麼人沒有啊?合同在他看來最重要。因爲事關錢的大事!

  其他的事兒他可以不在乎,錢?那不行,親兄弟他都得明算賬呢。

  要不然怎麼做到今天這麼大的?大手大腳遲早玩完。

  秦浩沒想到他準備的這麼充足,心裏已經開始警惕了。

  因爲答應了入股五萬塊,他看合同都特別的仔細。

  比如分紅之類的,他們的錢不能分的太清楚,比如誰的錢拿來買東西,誰的東西用來交房租,這個不行。

  秦浩指着這個說要錢算在一起,不能這樣分。

  然後討論到晚上十點,這才敲定最終的合同,三人都簽了字。

  時間因爲太晚了,外面又在下雨,秦浩跟常貴住在了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