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吞噬开始穿行诸天 第43章

作者:深海余烬

第66章 阶位突破任务】

  弦一郎终究还是死了,三人虽都是强者,两名七本枪更是强者中的强者,但面对真意全开的刘芒,也没多抵抗多久,基本就是五六招一个,显然他们的实力已经完全和刘芒不在一个档次了。

  战斗中刘芒突生感悟将十二重劲突破到第七重,一举获得七倍发力,也加速了三人的败亡。

  三千士兵,十名精英大将,三名七本枪,一名统领级弦一郎,这是刘芒自来到这个世界获得的最大一次斩获,比之前的加起来都多,不仅收获了诸多爆出的装备,获得的经验也直接将刘芒的等级推到了90级大关!

  就在等级达到九十级的瞬间,来自游戏面板的提示响起:

  “检测到您等级达到90级,等级达到上限,经验自动保存,触发第一次突破任务,突破后进入二阶,成长系数获得提升,等级上限解锁至150级。

  突破任务:单独击杀超越自身十级的强敌人3次(强敌要求:本世界统领级及以上阶位的敌人)”

  90级,等级上限,突破任务!

  新的游戏面板内容出现了,竟然需要在90级的时候做一个突破任务,然后才能继续升级,可以,这很游戏,但不只狼,也不黑魂!

  但这无疑是好事,毕竟突破后成长系数能够获得提升,这可是全方位的强化!

  单独击杀三名统领级以上阶位的百级敌人,如果将枭和蝶都算上的话,那就是已经有两个了,可惜蝶是刘芒捡的便宜,算是和狼合作击杀,没算指标。

  而枭虽然有山贼们打了40%的输出,但脱战很久之后才被刘芒偷袭斩杀,倒是附合单独击杀的条件,算了一个指标。

  那,就是还要杀两个。

  这个三年前时空就没办法了,他们出不去平田庄的范围,森林外有类似空气墙的阻隔,本时空的人可以自如进出,而刘芒和狼则会被阻碍,看来铃铛的力量也就只能支撑他们在这么大的范围活动了。

  照理整理掉落,首先是最高级的东西,苇名弦一郎的佩刀,传说等级,这还是刘芒第一爆出传说级物品,还正好就是敌人用的那把武器。

  金刚铁召雷刀(传说)

  攻击:200

  特性:召雷

  介绍:苇名受神之恩惠,其出产的金刚铁,既柔韧又坚硬,更兼有神的眷顾,以其铸成的刀剑,若是有神业之人使用可以召雷,无往不利。召雷并非产生雷霆,而是聚集使其易控,若无雷霆可召,则只余金刚强硬。

  不愧是传说级的物品,连属性面板都不一样了,不仅攻击力超高,还多出一条特性来,甚至还有介绍,高级感一下子就上来了!

  然后是三名七本枪成员的掉落,竟然是三件一模一样的完整铠甲,足足超凡级。

  大铠(超凡),防御:100。

  然后是十名武士大将,有九人每人一把野太刀(卓越),加60攻击。

  另一人则掉出一件大铠(卓越),加60防御,也不知道为啥就他不合群。

  剩余三千人的士兵也有些掉出了好东西,大部分是普通级的刀剑,少部分精良,三件卓越太刀。

  将升级的属性点照例加防御,装备该换的换,刘芒的属性大增。

  玩家:刘芒

  等级:90

  生命:1900/1900

  攻击:181—182(+640)(+100%)

  防御:720(+360)

  自由属性点:0

  经验:1000亿/1000亿(待突破)

  装备:金刚铁召雷刀(传说),大铠(超凡)*3,赤明珠(特殊),野太刀(超凡),刺刃(超凡),太刀(卓越)*4,大铠(卓越)*1

  防具远远比武器难掉落,他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杀敌近五千,掉落的装备几百件,卓越以上的武器近二十,可防具仅仅只有这有限的4件,总共才加360防御,只有自身防御的一半。

  但总防御总算是跨过了1000大关,这回再面对同级赤鬼的话,刘芒能站着让他锤1899下!

  倒是90级的武士大将攻击属性大概在500左右,基本都有个两三倍的发力,排除装备附加的属性,全力出手或许有个一千一二攻击的样子,同样可以破防,还是需要谨慎对待,但也足够扛一刀了。

  攻击力在装备的附加下总算达到了同级统领的水平,这意味着常态力量他已经不输给这个世界的同级统领级高手,比如弦一郎、枭、蝶或者狼等,跑起来同样可以龙卷风摧毁停车场了!

  就是他的装备附加属性比较多,这部分是不能被发力等级增幅的,而同级的统领们顶多带一件传说武器加200的攻击,大部分属性还是靠自己。

  如果两方发力等级相同的话,刘芒极有可能在对攻中力量输给对方,所以,以后对战依然要尽量避免招式对拼,游走偷刀才是妥善的选择。

  战斗落幕,狼也从追杀中折返,这个时空的事项基本结束,接下来应该回到原时空处理苇名国的事务了,突破任务还差两个指标,鬼刑部算一个,弦一郎不知道有没有和原剧情一样服下变若淀掌控巴之雷和樱舞,如果有的话,他也可以算一个,这样一来,他的突破任务完成,属性大增,或许就可以筹备上源之宫了。

  回头将上野母子三人安排好,给了一个到苇名城邑潜伏等候他的命令的任务,刘芒便准备回去了。

  游戏里回去有两种办法,一种自然是鬼佛传送,另一种则是打通剧情狼被枭偷袭死而后形成了命运闭环自动退出。

  但前面说过了,这个时空刘芒并没有找到鬼佛的踪迹,传送自然用不了,那要杀了狼试试?

  看着狼温顺、关切的眼神,刘芒立马将这个念头扫除脑海。

  开玩笑,虽然狼有龙胤并不会真的死,但短暂的死亡也是极为痛苦的,至少试试有没有其他办法嘛!

  他们因守护铃而来,那是不是也要通过守护铃回去?

  掏出守护铃摇了摇试试,没动静,再学着来的时候闭眼倾听,依旧没有反应,又以龙胤之力将狼和自己再次连接,还是不行。

  但动用龙胤和狼连接后,刘芒的强大灵觉却隐隐察觉到了狼身上的不同,明明是一个人,龙胤之力在与其连接时却感应到了两个个体,虽然两者气息基本一致,但还是有着细微的不同。

  刘芒恍然大悟,他们降临这个时空后是与本时空的自己融合了,主动穿过来的两人占据了主导,本世界的两人则陷入了沉睡,隐藏在了他们身体里,所以他才感知到了两个狼!

  回忆起原剧情中狼真正回到本来时空的情况,刘芒才想起好像最后是九郎将龙胤赐予狼后才回去的,也就是说,枭偷袭杀死狼并不是触发回程的因素,缔结龙胤契约才是!

  三年前的狼没有龙胤之力,所以被三年后拥有龙胤的狼压制了陷入沉睡,而后面缔结龙胤契约却强行唤醒了三年前的狼,而本就缔结过契约的三年后的狼无法再次缔结契约,所以被高位力量龙胤排斥,被迫脱离了这个时空,这才醒来。

  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刘芒打算试试。

  但,原剧情中九郎是没被穿越的,他可以使用自己的龙胤跟狼缔结契约,而他刘芒,能调用三年前的九郎的龙胤吗?

  将感知深入身体,刘芒寻找着另一个九郎的踪迹,他和原九郎差距较大,气息应该更容易分辨才对,但实际情况却是没能找到另一个九郎!

  怎么回事,我猜错了?刘芒疑惑地睁开了眼睛。

  不应该啊,明明极为相似的狼他都感知到了两个,没道理感应不到与自己差异颇大的原九郎!

  再次尝试了一番,他依旧一无所获,研究一时陷入了困境。

  刘芒仰头望天,思索着到底忽略了哪里。

  苇名国内的超凡现象全都可以归结到樱龙,是祂的力量外泄才导致的各种超凡现象发生,穿越时空理应也是由樱龙的力量导致的。

  而作为源头,樱龙本身应该是唯一的,毕竟他不可能分出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那么作为樱龙最本质力量的龙胤,会有两份吗?

  不!刘芒眼中精光爆闪,龙胤有且只有一份,并不会随着平行时空的展开而增多,那作为龙胤之子的九郎,同样也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他刘芒!

  平行时空没有不同的九郎个体,只有他刘芒,原时空给予狼龙胤的是他,三年前给予狼龙胤的同样是他,而狼,作为本来没有龙胤的低维存在,才能在龙胤的作用下诞生平行个体。

  龙胤之子只能拥有一个契约者,这是刘芒前世就知道的事,不管是弦一郎还是枭,在得知狼成为了九郎的契约者后都立刻决定针对狼,弦一郎企图杀死狼,枭企图分化狼与九郎,目的都是要逼迫九郎解除契约。

  无论是不想看着狼不断重复死亡的痛苦,还是气愤狼在枭的命令下背叛他,九郎解除契约的概率都非常大,只是两人都没料到狼既忠心又强大,直接把两人都砍死了,令他们的阴谋破产。

  这意味着龙胤契约确实只能签订一份。

  但平行世界毕竟不是原世界,有没有可能换了个世界后就又能签订一份了呢?

  答案是肯定的,要是签不了,那所有平行世界的狼不就没龙胤了,那命运怎么展开?

  所以,刘芒必定可以再签一份契约,这就是他们回去的关键!

  想明白了这一切,刘芒立即调用龙胤之力连通自己与三年前的狼,他的鲜血顺着龙胤的联系流入狼的体内,与他的血液融合在一起,而后古老神圣的颂唱突兀响起,粉色的结晶在狼的手心凝聚而出,温柔的光彩散发而出,虚幻的樱花花瓣在四周飘落。

  这,就是樱露,凝聚出樱露,便代表着契约成立。

  吟唱骤然消失,粉色自樱露上绽放,剧烈的粉光笼罩刘芒与狼,强烈的光芒使他们闭上眼睛,再次睁眼,已然回到了破旧寺院。

  而三年前的时空,原地只余晕倒的狼和无数尸体。

第67章 吾乃鬼庭形部雅孝!】

  睁眼,一座手持净瓶的佛像出现,刘芒知道,他已经回到了主时空中,狼也立即看过来,两人都是点点头,确认了各自的安全。

  “看来你们收获很大。”佛雕师的声音响起。

  去的时候,83级,装备一般,回来的时候90级,有了一件传说,五件超凡,收获确实大!

  而且狼还获得了三件新的忍具,佛珠捡了16颗,加上原来的4颗,足足够狼强化体力5次!

  佛珠的强化是通过鬼佛将其串成一串的念珠,算是一种特殊装备,携带就可以生效。

  20颗串一起就是五之念珠,强化五次体力,到十全念珠就算圆满了,强化幅度达到上限,总计需要40颗佛珠。

  五次强化,大概可以将狼的血量和躯干值上涨两倍,也就是每次提升原有数据的40%,十全念珠强化十次,也就是4倍强化,对于狼这种本来就很强的人来说,这是难以想象的质变,足以将其推到能够对抗一心的程度。

  遗憾的是刘芒的数据化身体享受不到念珠的加成,除非是敌人爆出来的系统装备。

  当然,想要对抗一心,光凭血量和防御是不够的,攻击力也需要提升,这可以依靠乐舞面具完成,斩杀boss的获得的战斗记忆也同样可以使狼提升攻击力,这反而更容易。

  总之,收获极大!

  立即让狼去把念珠和蝶的战斗记忆用了,再探查时,狼已经是一名102级的稀世强者,统领级友军。

  刘芒留在寺庙中和佛雕师交流他们回到三年前的情况,发现他们在现实中只是发了几秒钟的呆,并没有身体穿越,但在另一个时空中他们又确实带过去了身体素质和道具,也带回来了很多东西,搞不明白是为什么。

  佛雕师也不知道,说以前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往常供奉守护铃的也就是深刻回忆了一下往昔淡化的记忆而已。

  那如果不是供奉这种行为的问题,那就是龙胤或者守护铃的问题了。

  而听佛雕师讲曾经“丈”和“巴”也来供奉过,但同样没有出现这种情况,那显然,有问题的就是这个守护铃了。

  守护铃有问题,那给他铃铛的上野婆婆呢?

  或者说,他之前遇到的,真的是上野婆婆吗?

  为了搞清楚这个疑惑,刘芒带着狼再次来到了城门道附近上野婆婆的家里,映入眼帘的,却是两具死亡多时的尸体!

  根据尸体情况判断,两人死了起码有一月多了,已经腐化,可他们明明在三天前还活得好好的。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们尸体腐化加剧,还是说,有神秘存在借助他们的身份引导我前往三年前?

  去三年前有什么意义?原剧情中狼除了在三年前补全了缺失的记忆外,最大的收获也就是三种忍具和樱露了,这难道就是意义所在?

  可是,没道理啊,这些东西并不是三年前独有的,现在时空中一定也有,为什么非得去三年前,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隐秘不成?

  还有之后,枭的守护铃同样可以让他们回到三年前,这两个守护铃都是同一个存在放出的吗?

  疑惑充斥了刘芒的脑海,但他缺乏必要信息,没办法推测其中的缘由。

  这些都是原游戏剧情中不曾提到的,无疑是藏于剧情表面下的深层隐秘,看来,原剧情中狼达成的结局,另有黑手推动啊。

  放下心中的隐忧,至少,这个存在和自己的目的并不冲突,没有太过担心的必要,而且一切阴谋诡计都将在绝对的实力下破灭,等他斩杀樱龙篡夺神力后,一切,都将按照他的意志运转!

  伊之介,上野婆婆……

  刘芒回望两具尸体,心中有些伤感,为他奉献了一生的人,死后还要被未知存在利用……至少,入土为安吧。

  全力两拳轰出,巨大的力量和精妙的劲力将地面炸开两个深达4米的大坑,找了两棵还算合适的树打造了两副棺材,将两人放进棺木葬入深坑,而后泥土填埋。

  不一会,两人的坟墓便做好了,一人墓碑上写“平田上野氏忠义之墓”,一人写“上野伊之介忠义之墓”。

  主时空的上野玄斋为抵抗蚺蛇重藏死在了三年前,尸体已经在大火中消失,刘芒在上野婆婆家里翻找到了一件他的衣服,给他立了一个衣冠冢,和伊之介和上野婆婆排在一起,母子三人也算死后团聚吧。

  “上野玄斋忠义之墓”刘芒插入刻好的墓碑,郑重向三人鞠了个躬,而后带着狼转身离开。

  传送至苇名主城,刘芒带着狼反向推进,从主城门口向外朝着外城区正门推进。

  主城便是苇名国核心所在,为整个国家的政治、军事中心,等于是皇宫,与外城区之间有护城河隔断,刘芒和狼便是传送到了护城河上连接两岸的桥梁之上。

  桥梁一边由石质阶梯直通天守阁底层,另一边则是通过沿着悬崖修建的小路向外连接正门,正门外面是一块巨大的空地,盗国五大将之一,苇名七本枪之首鬼庭形部雅孝便镇守于此。

  而刘芒的目的,便是这“鬼形部”!

  彼之英雄,吾之仇寇,鬼刑部作为苇名大将,对抗内府多年,战功赫赫,无疑是苇名的英雄。

  但对于遭到苇名背叛灭族的平田一族,他无疑是刘芒必须斩杀的对象。

  不管他有没有参与三年前的阴谋,既然他是苇名弦一郎的老师,是弦一郎作为统治者的最坚强后盾与支持者,平田的血仇,便有他一份。

  刘芒和狼一路过关斩将推进到正门处,斩首数百,终于见到了在此处休憩的鬼形部。

  鬼形部人如其名,真的如同鬼神一般,其身材高大近乎三米,身穿黑色“当世具足”,驾驭巨大战马“鬼鹿毛”,手持巨大十文字枪,冲锋起来宛如坦克开道、无可阻挡,长枪挥舞如雷霆怒斩,方圆十米内一切都将摧毁。

  鬼形部全名鬼庭形部雅孝,他天生神力、身材魁梧,在二十多年前内府统治时期落草为寇成为山贼头领,后被苇名一心以实力与气概收服,追随其完成盗国之战。

  因其在盗国之战中勇猛作战的表现,一心将杀死敌方大将田村主膳后缴获的十文字大枪赏赐给他,令其掌管同样获赐大枪的六名顶尖大将,他们七人,共同组成了威震内府的“苇名七本枪”,而鬼庭形部雅孝,因其在战场上的表现太过惊人,成为苇名最为内府忌惮的两人之一。

  鬼庭形部雅孝这个名字要分作两部分看,一部分是“鬼庭雅孝”,另一部分则是“形部”。